政法教育整顿建设巡察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1 16:04:36 阅读: 评论:0
政法教育整顿建设巡察实施方案按照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查纠整改环节“强化组织查处”的指导方案》要求,由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巡查组,进驻政法各部门开展队伍建设巡查工作。为使队伍建设巡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政法各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发现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二、巡查重点1、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把手”抓队伍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情况。2、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干警廉洁执法和纪律作风、执法司法为民作风等情况。3、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主要包括岗位交流、队伍管理等情况。三、巡查方式1、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听取被巡查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专题汇报。调阅教育整顿工作相关台账、抽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等相关资料。2、个别谈话和集体约谈。对巡查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全员谈话;对问题突出的政法单位班子采取集体约谈。3、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召开政法单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负责人和普通干警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问卷调查。4、问题梳理和反馈督导。巡查结束后,梳理被巡查单位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形成廉政建设报告,由区委组织部形成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管理报告,列出巡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巡查报告要报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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