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人员
可以个人方式按月参加养老保险
省内户籍人员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其最后参加养老保险地为中山,并且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或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
省外户籍人员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其最后参加养老保险地为中山,并且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或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
点击查看: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证明办理指南
文章内容转载自:本地宝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8: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42173338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中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条件.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中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条件.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