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辆的认定标准
拼装车辆的认定标准如下:
1、列入国家年度汽车生产企业目录及产品目录内的汽车生产厂,另外又生产未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批准生产的基本车型;
2、或在已鉴定的汽车产品基础上,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汽车工业主管部门鉴定批准,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所生产的变型车和专用车;
3、国家年度汽车生产企业目录及产品目录以外生产的,未经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开具证明的各种汽车。
拼装车上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1、驾驶拼装车上路行驶会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拼装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拼装车和报废车都属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拼装车辆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拼装机动车是什么意思
拼装汽车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汽车方面的有关规定,私自拼凑零部件装配的汽车。
汽车和改装汽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拼装的汽车一般都存在质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的问题,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因此,拼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汽车的行为。
扩展资料:
如何鉴别拼装车:
1.大致上走私拼装车分为两类,一类叫飞顶车也就是切割的,另一类叫做支架车也就是分割车。
2.所谓“飞顶”就是将走私的车辆的车顶割断,再放进集装箱,以节省空间,也节省运费成本,广东行内话叫飞顶作“一刀车”,一般如果拼装的好的话,是不会怎么影响行车安全的!看是否飞顶车,1、看外表,左右A、B、C三柱是否一致,但以现在的做工,目测是很难看出来的,但飞过顶的车的A、B、C柱割过之后,就算焊的再好也不可能跟出厂的一样的,因为先焊接,再磨平、补灰、再重做底、面漆。简单一点的方法用手敲打三柱与顶的连接处,从敲击的手感与声感来判别,声音沉哑没有那种敲金属的感觉的多数是割过的。最直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三柱的内饰板、门柱胶边揭开,看有没焊过的痕迹!
3.还有的就是“两刀车”,就是“一刀”飞顶后再把车拦腰割开,就是割大梁,这样的车再便宜也不要买,怎么看是两刀车呢,最好就是到维修厂升起,看底盘大梁有没焊接过!
参考资料:太平洋汽车
拼装车辆的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交警可以通过检查车身是否有重新喷涂油漆的痕迹,特别是在顶部和下部来认定是否是拼装车。关于拼装车的具体鉴定技巧如下:1、检查车辆证书:检查车辆证书、维修手册等,尤其是一些进口的车,一定要检查进口产品和商品检验标识,检验证书。2、认真检查外观:和检查其他二手车一样,认真检查外观,检查车身是否重新喷涂油漆的痕迹,特别是在顶部和下部。身体各部位的曲线流畅的线条,尤其是小部分的曲线。着重检查车身的焊接部分,因为大量走私车辆是在海外切割,运到国内再焊接拼凑。3、认真检查内饰:检查内饰,检查室内装饰条的边缘部分具有明显的指纹或留有其他工具轧制后的痕迹,拼装内饰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被弄脏,然后再被擦掉的痕迹。4、查看发动机:打开引擎盖,检查发动机和其他零部件是否有删除标志后又重新安装的痕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拼装车指什么?
拼装车
拼装汽车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汽车方面的有关规定,私自拼凑零部件装配的汽车。早在50年代,我国汽车工业诞生之前,由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当时的政策是允许“拼装”汽车的。1950年公布的《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凡发动机、底盘或外壳任何一种不属同一厂牌者,均称拼装车。”进入60年代,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严禁拼装汽车的有关规定。1972年公安部、交通部颁发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试行)》中规定“严禁拼装汽车”。1976年国家计委、一机部、交通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不得用维修配件拼装汽车的联合通知》,1985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和1985年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公安部、交通部、全国控办发布的《关于加强汽车年度生产计划和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都规定:严禁拼装汽车。后来,有关部门又对拼装汽车的认定标准做了较为明确的表述,大致内容如下: ——列入国家年度汽车生产企业目录及产品目录内的汽车生产厂,另外又生产未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批准生产的基本车型,或在已鉴定的汽车产品基础上,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汽车工业主管部门鉴定批准,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所生产的变型车和专用车。 ——国家年度汽车生产企业目录及产品目录以外生产的,未经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检验合格并开具证明的各种汽车。 ——无论目录内外,以各种不同类型零部件擅自组装的汽车统属于“拼装汽车”,擅自组装的一、二、三类底盘也按“拼装汽车”对待。 拼装汽车和改装汽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拼装的汽车一般都存在质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的问题,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因此,拼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汽车的行为。
开拼装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开拼装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1、开拼装车的处罚如下: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扣留车辆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拼装车上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拼装车不同于走私车、事故车、改装车等车型。是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汽车方面的有关规定,私自拼凑零部件装配的汽车,就是利用不同车辆的不同配件进行组装,最后组装成一辆成品的汽车。
拼装的汽车一般都存在质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的问题,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因此拼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汽车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商务部: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