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工商联会员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广陵
区工商联的实际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
定:
一、会员入会的条件和原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可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
员和个人会员三类。会员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经营在广陵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入会申请
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及有关社团,在广陵区范围
内登记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团体会员;
(三)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经营情况较好,有
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其注册在广陵区范围内的可以申
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个人会员;
(四)注册登记不在广陵区范围但经营地点在广陵区的
企业,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企业会员;
(五)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
和其他有关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
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六)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
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个人会员;
(七)入会会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合
法经营,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工商联工作;
(八)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向本会
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参
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
规定交纳会费;关心支持本会工作;接受本会监督;办理本
会委托的事项;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和要求
(一)会员入会应向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组织提出
入会申请报告,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同意后领取会员入
会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登记表填好后,交广陵区工商
联(总商会)审阅。对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广陵区工商
联(总商会)收到登记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手续
不齐全、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的全部
手续和材料。
(二)批准人会后,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及时向会
员发放会员证。
(三)基层商会会员由各商会参照广陵区工商联(总商
会)会员相关程序办理,并报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备案。
四、会员退会的程序和要求
(一)实行会员退会自由的原则,会员要求退会的应向
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提出退会申请报告。
(二)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收到会员退会申请报告
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审批;批准退会后,会员应
到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办理有关退会手续,基层商会应
报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备案。
(三)会员注册登记和纳税离开广陵区时应作主动退会
或转会处理,会员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时应作退会处理。
(四)会员连续二年不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或连续二年不
交纳会费的应作自动退会处理。
(五)会员经广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同意退会后,广
陵区工商联(总商会)应收回会员证。
本文发布于:2023-03-06 21:41: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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