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①放弃到期债权;②无偿转让财产;③以明显
不合理的低价转止财产,侵害债权人债权,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所谓撤销权,
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
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
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
不发生效力。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
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
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
(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
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
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民法通则》第59
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
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
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款第(1)
项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本文发布于:2023-03-09 10:57: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83306712025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合同撤销权.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合同撤销权.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