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中心职责5篇
就业中心职责1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就业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服务活动;
2、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3、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服务规
范和业务操作程序,并在全市组织实施和推广;
4、在市局指导下,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
发布和汇总,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
5、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
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事务代理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
6、开展跨地区的劳务输出输入业务,以及本市内跨县(区市)劳动力的
交流与合作,并提供相应的跟踪管理服务;
7、办理用人单位就业录用和解(续)聘备案手续,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签订劳动合同;
8、开展求职(失业)登记,核发《就业创业证》等证件,开展用工登记,
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全面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并向社会发布,落实就
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和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
9、指导本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就业服务功能的
拓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10、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就业中心职责2
1.中心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
工作意见,制订并完善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牵头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及计划,组织开展对各
院系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
(3)、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
上报;
(4)、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
联系,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院系及
毕业生发布,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指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双
选”活动;
(5)、负责学院就业信息服务网的建设,确保与国家网和省网的互联互
通,组织毕业生开展网上推荐、双向洽谈活动;
(6)、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的审核、签证,办理毕业
生的《报到证》和《报到证》的改办、缓办等手续,协调做好毕业教
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
(7)、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组织开展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
活动;
(8)、组织开展毕业生(素质)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为学院的专业设
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9)、开展就业工作研究,完成学院和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
工作。
2.主任职责
(1)、负责就业指导中心的全面工作;
(2)、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制定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督促、检查、考核履行职
责情况,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4)、负责与用人单位,各级劳动、教育等主管部门协调和联系,构建
校企、校政合作模式;
(5)、负责就业指导中心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牵头做好对院(系)年度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
(7)、完成院、学工处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3.各岗位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岗
(1)、负责网络课堂教学,创业实训模拟、SYB等培训的管理协调工作
并做好相关档案整理;
(2)、负责学院就业网站的维护更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
信息、指导等内容;
(3)、编印并发放《就业简报》、《就业指导手册》;
(4)、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日常管理培训,指导社团开展各类
活动和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做好相关的档案
整理;
(5)、负责学院就业指导系列讲座的计划安排,做好联系和组织协调工
作;
(6)、负责院(系)就业月度工作报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学院就业指导队伍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安排,做好联系、组织
协调等工作;
(8)、协助主任做好就业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汇编及年终对院系的考
核等工作;
(9)、负责就业中心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如报刊杂志、文件信件的收
发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岗
(1)、负责全院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上报及《毕业生资源手册》的
编印发放工作;
(2)、组织并指导师生熟悉“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正确使用“高
校毕业生就业网络信息平台”;
(3)、指导毕业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并负
责审核;
(4)、做好应、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的登记办理和日常咨询等工作;
(5)、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校内周末双选活动的开展,校
园综合招聘会安排、协调工作;
(6)、定期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并及时公布和上报;
(7)、建立毕业生就业情况档案,组织院系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跟踪
调查;
(8)、协助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和“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宣传、组织、报
名、派遣等工作;
(9)、负责就业中心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如接听来电,处理电子邮件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中心职责3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毕业生就业政
策、管理规定及服务措施。
二、负责做好毕业生生源情况的汇编,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编制和
上报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开具、发放及管理工作。
三、做好本校毕业生“全国毕业生就业管理及监测系统”、“福建省毕
业生就业公共网”的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基本数据的收集、录入的
组织及维护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和上报等工作。做好离校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四、加强毕业生基层就业管理服务,做好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
审核、上报等工作。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的发放、审核工作。
六、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的联系,负责
用人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和安排校内“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各种类型的专场招聘
会。
八、制定学校各层次学生的就业指导计划,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对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
补贴。
十、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研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咨询
服务,反馈社会需求情况,通过与用人单位座谈,了解、收集用人单
位及学生对学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教育、科研方面的建议及意
见。
十一、负责做好学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转递等工作。
十二、负责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收集与发布用人单
位需求信息,不断扩宽学生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十三、做好“自主创业”毕业生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十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中心职责4
商丘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是主要负责处理学校毕业
生就业日常工作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的职能部门。其宗旨是服务
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充分体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它的主要功能是架起毕业生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开拓就
业市场,对毕业生进行流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指导,确保学生顺
利就业。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拟定
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安排毕业生就业工作日
程;
2、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向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报送毕业生
生源信息及就业方案;
3、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鉴证登记;
4、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5、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介绍学校综合实力和
毕业生就业政策;
6、积极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全校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
7、负责举办校内招聘会;
8、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
9、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技巧等方
面的课程和讲座,对毕业班辅导员进行培训;
10、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11、做好全校毕业教育工作;
12、指导分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离
校手续;
13、处理遗留问题;
14、协助办理户口、档案的迁移工作。
就业中心职责5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对学生进行就业形
势的分析与预测,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就业观念。
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资源信息,深入
社会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开拓就业市场。
三、广泛收集和发布社会用人单位信息,常年接待用人单位来访,定
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交流与招聘活动,逐步建立起较为
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提供中介服
务,根据社会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四、面向全院学生常年开展就业咨询与指导,通过组织开设就业指导
选修课程和就业指导讲座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
就业技巧指导、职业生涯设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如建立毕业生信息查询,个人主
页展示,企业资料查询和最新招聘信息发布等系统,为毕业生与用人
单位构建信息高速公路。
六、组织制定、上报和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生就业及报到
有关手续。
七、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分析工作,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学生的管
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八、负责组织院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先表彰作。
九、做好其它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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