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
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管理,对在我省范围内注
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
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
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
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
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
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
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
册为中医专业1。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
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2。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
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
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
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
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
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
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1.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
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
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3。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
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
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
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
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法认定,不须办理变更登记。办
理其他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时根据本规定予以认定变更.执
业地点变更至省外者,省中医管理局出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
所在省规定认定.
本文发布于:2023-03-11 08:18: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8493897239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中医执业范围.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中医执业范围.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