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进货物税率不同怎么办
某公司在外购原材料时,收到同一货物但不同单位开出不同税率的发票,如固
定菜油、玉米、小麦淀粉、生粉,有的单位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3%,
有的为17%。以上货物是否不同地方适用不同税率?作为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
其税率是否为13%,应怎样划分?如果销售方已按17%税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此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是否可以按票面税额抵扣?
答: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粮食复制品和食物植物油的增值税税率都是13%,在实
际划分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
号)中对粮食复制品的注释执行,即粮食复制品是以粮食为原材料加工的切面、
饺子皮、馄饨皮、米粉等,但不包括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
食品和各种熟食品。食用植物油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
确定,即食用植物油是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子油、米糠油、葵花子油、
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棕榈油和棉籽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同一货物的税率,不论什么地方都是
一样的。该公司外购玉米适用增值税税率13%的货物,如票面开具增值税税率为
17%,则属不按规定开具的不规范专用发票,不能作为扣税凭证。该公司应将不规
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销售方,按正确的税率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
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
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
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本文发布于:2023-03-11 12:18: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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