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催眠简史教案
【心晴家园】.静雅【咨询副部】
1、什么是催眠?
2、古代(前科学阶段)的催眠
3、现代科学研究催眠
4、催眠三大流派
什么是催眠?
狭义的催眠:从狭义上讲,催眠指的是由催眠师做引导,带有一定目的性和明确指向性,把
被催眠者带入一种特殊的状态,以帮助被催眠者解决问题。(舞台催眠秀、催眠治疗)
广义的催眠:广义的催眠是每个人在每天的生活互动中无可避免的。的是当我们从不同的
渠道以不同的方式接受到各种各样的信息,这些信息或多或少会对我们有一些影响。这种产
生影响的过程就是一种广义上的催眠(比如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比如广告。)
催眠状态:
催眠状态下,身体会完全的放松;
意识判断力、自主意识行为会明显减弱或丧失;
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感觉、知觉的歪曲或丧失。
潜意识会处于一种开放的状态,会主动接受催眠师给予的正面积极的对自己有益的指令。
催眠实际上是饶开了人的意识直接进入了潜意识
催眠成功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催眠师与被催眠者之间良好的信任关系。
催眠,实际上是催眠师与被催眠者之间的团队合作。
所有的催眠都是一种自我催眠。
古代(前科学阶段)的催眠
土著印度人最早在3000多年前在史诗中涉及。
最早起源,催眠技术是为宗教和神职人员所掌握,作为布道、传教或占卜的一种手段。当时
催眠被人们看着是一种超自然的能力。如果我们现在去对原始阶段的催眠运用做解释,这些
现象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是受暗示的结果。
希腊19世纪发掘出许愿碑——公元前四百年使用催眠术,包括治疗方法、对于神赐此法
的感谢辞,把这种以暗示为主的治疗视之为神恩。
古埃及祭司相信当人处于出神状态(恍惚状态),疾病容易痊愈,因为有利于神的力量进
入人体,驱逐邪恶力量
中南美洲土著懂得用药草、歌咏、围绕跳舞,集体进入出神状态,祈请神谕、消灾、治病,
这与催眠术相通。
中国观落阴引导阳间的人进入阴间探访逝去的亲人——法师焚香、摇铃、念咒,引
导参与者进入出神状态,也会给与语言引导,参与者对于阴间应有的景观事先也都有所认知,
是一种变相的催眠术
现代科学研究催眠
催眠术的科学研究始于十八世纪后半期,维也纳医师梅斯梅尔
1、1766年发表论文《行星对于人体之影响》,认为行星力可藉由一种看不见的微妙流体的
传导,影响人类的健康。他认为,在天地宇宙间存在一种磁气,所有生物都依赖于这种磁气
的养育而生存。同样,人体中也存在一种液体贯穿全身。一个人的健康就依赖于这种“动物
磁液”在人体各部分中的平衡。
2、1775年修正自己的理论,提出「动物磁力说」——人体内有一种动物磁力,此磁流分布
不适当就会产生疾病。藉由治疗者的手部接触,使磁流流入受治疗者的体内,调整磁流,而
治疗疾病。麦斯麦用“通磁术”治疗了大量病人。后来因为其技术缺乏科学的解释而被排斥。
这套程序被称为梅斯梅尔催眠术(Mesmerism)。
1841年,英国外科医生布雷德开始研究动物磁气说。他出版了《神经催眠学》,提出了“催
眠术、催眠者”等概念。
布雷德理论:他指出催眠现象是一种特殊的类睡眠状态,它与视觉的固有联系的高度集中相
关。
他还发现,不仅视觉的凝视会诱发催眠状态,思想或观念的专注同样会诱发催眠状态。
布雷德提出催眠的关键在于暗示。
后来布雷德根据希腊文hypnos,提出了用英文hypnosis一词做为催眠的定义。
因此,催眠术又被称为布雷德术,布雷德也被认为是现代催眠术的创始人。在他的理论基础
上,当时人们对催眠技术的解释和理解转向了心理学领域。
南锡学派和沙可学派
沙可学派的代表是法国有名的神经学家沙可。
他认为催眠状态是一种人为的精神神经症状态,它与癔症性神经症之间有一致性,都是病理
状态的表现。
沙可对催眠状态的几种生理变化进行了研究,他提出催眠常呈三种状态,即嗜眠阶段、僵直
性昏厥阶段和放松睡眠阶段。
南锡派反对沙可把催眠状态看成是病理状态这一学说。他们继承布雷德的观点,认为催眠状
态主要是因为暗示的原理。
南锡派与沙可派不同,他们研究催眠技术,更偏重于心理的方面。
南锡学派领袖人物伯恩海姆1886出版的《催眠与暗示》一书中。他给出了催眠新的定义:
催眠是由于增加了暗示感受性的特殊心理情境引起的。沙可学派坚持精神病的机体病因说,
强调催眠状态下的生理变化,他们认为催眠现象是精神病症表现。
南锡学派则强调催眠状态中的心理变化,尤其强调指出催眠的要素为暗示。他们认为90%
以上的人都可以被催眠,催眠完全是受暗示的结果,催眠现象是非病理性的。
弗洛伊德和催眠
众所周知,弗洛伊德最早接触系统的心理治疗就是开始于对催眠的兴趣,在弗洛伊德自传里
有这样的描述:“还在我当学生的时候,我已经看到过‘磁术家’汉森的公开表演,我注意
到有一位受试者从开始僵直起,脸色就如死一般灰白,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醒过来才结束。
这次表演,使我对催眠现象的真实性深信不疑。不久,海登海因为上述情况提出了科学的依
据。可是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精神病学的教授们都仍然声称催眠术不但是骗人术,而且
也是危险术,他们照样把催眠术家视为下等人。我在巴黎的时候,曾看到那里的人们自由地
使用催眠术,用它在病人身上引发症状,然后再消除这些症状,后来有消息说,南锡出现了
一个新的学派,他们广泛而且成功地暗示―有的通过催眠,有的则不用催眠-用于治疗。由
此可见,在我行医的最初几年,除了一些临时性的、不成体系的精神疗法外,我把催眠暗示
作为主要治疗手段,并不是偶然的”。弗洛伊德的两次巴黎之行也是去学催眠术!正是因为
有了催眠的实际应用,才会有精神分析的诞生!也正是因为催眠的实践,才有了弗洛伊德对
潜意识的发现(他们使某人进入睡眠状态之中,使他有种种幻觉的经验。醒后,他似乎对于
催眠时所经过的事件,一无所知。伯恩海姆屡次请他将催眠时的经过说出。那人则自称全不
记得。但是伯恩海姆再三申请,说他总应该知道,总应该记得。那人迟疑不决,开始回忆,
先模糊地记起催眠者所暗示的某事,接着又记得一事,其记忆也逐渐明了而完满,到后来竟
不再有所遗漏。那时并没人告诉他,都是他自己想起的,可见这些回忆开头便在心里,只是
拿取不到而已:他不知道自己知道,只相信自己不知道。他的情形和我们所揣想的梦者的情
形是完全相似的。《引论》74)。正是大量的催眠实验,使弗洛伊德确信:人实际上是知道一
些为他本人开始以为并不知道的东西的。如果用弗洛伊德后来的术语就可以说:人在意识下
并不清楚的事,却仍为此人所知,只不过是为此人的潜意识所知罢了。所以当我们想知道那
些为我们意识所不了解的事情时,就需要用合适的方法深入潜意识,或者用某种方法把潜意
识中的东西引出来。这就是弗洛伊德后来精神分析法的实质。弗洛伊德还把这一重要结论用
于释梦。在释梦时,他总是向梦者询问梦的意义。弗洛伊德相信:梦者其实应当为我们解释
他自己的梦。虽然,梦者常会说对自己的梦一无所知。但是,梦者确实明白自己的梦的意义,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明白,就以为自己一无所知罢了。弗洛伊德正是从催眠现象的研究中获得
了这一证据,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仍然是在对催眠的研究实验基础上而
建立的。催眠与精神分析密切联系。
催眠的新发展
总的说来,十九世纪催眠曾作为心理学界与医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进入二十世纪后,催眠
在治疗精神病方面受到了一些重视与应用,并取得了一些成功。
在一战期间,这种治疗方法还只是受到少数人的重视,但到了二战期间,它已受到了广泛的
注意。但是随着麻醉药物的出现,利用催眠麻醉显得是多余的了。这也是医生们放弃催眠的
一个主要原因。
在医学、心理学界,当人们对催眠术的兴趣减退之时,大众的热情却日渐高涨。剧作家与娱
乐场所为了自己的目的利用这种技术,于是,催眠成为演出界感兴趣的表演项目。在那个时
候,催眠被无限的夸大和滥用了。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实验心理学家作为一支新的生力军加入到对催眠的研究队伍中来,于
是人们又开始了对催眠的关注。
1933年,心理学家克拉克.赫尔出版了一本《催眠术和暗示》的书。此书以一种明确的方
式说明了催眠技术是科学研究的一种合适的课题,它的出版使得美国成为了催眠技术的研究
中心。
1955年和1958年,英国医学协会和美国医学协会正式肯定了催眠技术。
现代催眠之父——米尔顿.艾瑞克森。
艾瑞克森作为催眠界最重要的人,他对催眠发展所做出的努力是无可替代的,同时,他所发
展创造出的催眠技术也是任何人无法比拟的。
艾瑞克森在美国威斯康辛州立大学取得心理学及医学学位,是韦恩州立大学医学院的精神病
科高级教授,美国心理学会和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终生会员。他写过超过140篇有关催眠的学
术论文。
在50年的治疗生涯中,他创立了美国临床催眠学会并当选为创会主席(1957),担任美国临
床催眠杂志的创刊编辑(1958-1968),并且成立了美国临床催眠学会教育及研究基金。
可以说,艾瑞克森为催眠取得合法地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作为二十世纪催眠界的领物,艾瑞克森发展出了自然催眠法,即不需要正式的催眠诱导
过程进行催眠治疗,他强调灵活弹性,富有创意的治疗方式。
艾瑞克森治疗的前提建立在他对细微事物觉察力的培养上,同时他也擅长将故事和隐喻治疗
用在催眠中,以此避免治疗过程中遇到的阻碍。
艾瑞克森的治疗出神入化,完全摆脱了传统心理治疗方式的框架。他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具
创新力和灵活性的心理治疗大师和催眠治疗家。
催眠三大流派
权威派:认为某个具有“特殊”心理能力(如“催眠眼”“坚强意志”)的“强大
力量”个体(催眠师),促使另一个人(被催眠者)进入一种相对被动的状态,
即非常容易接受催眠师“暗示”的一种状态。这些暗示可以“强迫”受试者作出
各种行为(从学狗叫到戒烟),而这些行为都是患者在意识清醒状态下不愿意或
者无法做到的。此派的观点中充满了“意识在物质之上”、“失去控制”、“植入暗
示”和“易感性”等概念,这些概念本身也部分地被书籍、电影和民间传说所“灌
输”,并通常受到外行的广泛认可,而且许多运用催眠技术的治疗师也暗中对这
些概念深信不疑。
权威派的理论格外受到舞台催眠的青睐。这些被催眠的人通常伙同一群朋
友出席夜晚俱乐部的表演,他们都是自愿上台,催眠师首先发起一段简短急促(5
至10分钟)的诱导语言,然后发出命令性的指令使这些受试者做出一些不寻常
的,而且往往是一些令人发笑的行为,比如脱掉一只鞋、像动物一样的动作、或
者开始脱衣舞表演。当跟随催眠师回到他们的桌子旁时,这些受试者会得到那些
深深着迷的朋友们的一阵欢呼和奉承。在这种意义上,舞台催眠与一瓶酒精的作
用相类似:正常情况下被限制的人们此时可以狂野的表演,然后将责任推给某人
(催眠师)或者某种东西(这种催眠状态),而不是他们自己。这种关于失去控
制的错误信念极大地阻碍了许多人在催眠过程中的充分参与。
这种直接和强硬的方法也被许多临床催眠师所运用,虽然没有如此轰动壮
观。尽管临床医生是在一种不同的情景下进行操作并出于不同的目的(如帮助受
试者改变),但他们经常暗中将催眠过程想象成一个他们可以像受试者实施意念
控制的过程(如,施催眠术),而后命令他们改变那些不良的行为模式(如吸烟、
暴食等)。
虽然权威派的追随者们通常是出于善意的目的,但他们的做法却助长了人
们对催眠的误解。例如,无意识一般被解释为非个体本身的东西,而被认为是某
种“空白状态”或“肥沃的土壤”,可以将暗示“写入”或“植入”。据说这些说
法对受试者的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有时迫使他们做出与意志或正常的行为
习惯不一致的行为表现,其中最不幸的暗示即催眠师掌握着控制受试者的权力。
这种关于失去控制的错误信念极大地阻碍了许多人在催眠过程中的充分参与。
权威派强调催眠师的作用,而不考虑每个受试者的知识、信念和能力等特
点,也不管受试者选择如何(或是否)参与催眠事件的能力。因此,正如我们将
要看到的,该流派在发展持续性治疗变化方面的价值是有限的。
⑵标准派这个理论尤其被实验心理学家们所推崇。它不强调催眠师的威
力,而强调受试者为研究的主要对象。标准派通常假设催眠反应性是个体的稳定
特质。同时,催眠师可以运用一套标准化的沟通方法,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受试者
都可以保持不变。换言之,受试者要么是可被催眠的,要么是不可被催眠的。催
眠师的行为实际上并不重要。
它极端缩小了催眠过程中其他变量的相对重要性(如催眠师与受试者的关
系)。由于兴趣点放在了受试者行为上,所以人们努力在实验方法上控制所有其
他因素。例如,人们投放了许多精力在开发标准化诱导语上(将诱导语录制在光
盘或磁带上),从而完全降低了对操作者的需求(操作者可能会使得实验测试出
现偏差)。当然,这在本质上并不会引起争议,如果这样的程序可以使得大多数
受试者体验到催眠状态,那么它就相当值得赞赏了。然而,很快结果就明确了—
—即只有一小部分受试者对标准化诱导语做出了催眠性反应。具体情况是,大约
15%的受试者属于高反应性,65%的受试者属于中等反应性,20%的受试者则根
本不具备反应性。基于这些个体差异,加上发现特定的受试者对标准化测试的反
应性基本保持稳定,许多实验者认为可催眠性是一个稳定的特质:有些人拥有,
有些人却没有。
在这个意义上,标准派将催眠的成功和失败都归于接受催眠的受试者身
上,而催眠师并不是那么重要。他们认为可催眠性是一个稳定的特质:有些人拥
有,有些人却没有。
标准派也存在问题:
1、它假设引导受试者放松并想象各种各样事物的标准化诱导语,是评估
个体基本催眠感受能力的有效方法。(就像用通俗歌曲来判断你是否会唱歌)。有
些受试者能够令自己的经验与放松指导语契合在一起,有的受试者尤其是那些产
生大量内在对话的受试者,则只能对其他的诱导性交流产生反应。其实,有很多
方法可以导致受试者进入催眠状态;治疗师的任务就是为特定来访者找到最合适
的催眠方法。
2、标准派根据对测验暗示的行为反应来界定催眠感受能力。这样一来,
那些不能将自己的手体验为非常沉重的个体很可能就不是良好的催眠对象。催眠
主要是一种体验,如同爱和愤怒,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们不会因为一个
人没有打人就判断他没有生气,或者因为一个人没有吻实验者就认为他没有爱。
与之相似,有些可催眠的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够顺从实验测试的种种要求;有些
受试者为了走出催眠状态而走出了催眠状态。所以,根据目前的观点来看,认为
这些人不具备体验催眠状态能力的结论有待商榷。
3、虽然人们发现催眠感受性分数可以显著地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
替代性诱导策略、药物、态度、预期、环境、特别训练和模仿,但是标准派却不
能准确的解释这一结果。同时受试者愿意参与催眠治疗的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
不断增长。大多数的“阻抗者”或“不易感者”经过专门的训练后都可以体验到
催眠状态。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人可以被催眠的程度都是同等的。面对直接的
催眠暗示,一些受试者能够迅速地产生深度反应,而其他的人则可能永远感觉不
到自己有什么反应。
易感性测验的高分通常说明这个受试者将会对任何催眠指导语产生反应;
低分则表明需要催眠师对这个受试者采取不同的策略或者要进行更多的训练。
⑶合作派许多现代催眠师都认为,催眠反应可以反映出来访者内部动机
与兴趣之间的相互作用、治疗师的灵活性和敏感性以及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的和
谐程度。主要创始人是米尔顿·艾瑞克森,他倾注了60年的精力去探索催眠的
创新性和治疗性应用。
催眠应该首先是情境的结果,即情境中人际和内心关系建设性的发展,它
即服务于催眠师也服务于受试者。合作派强调贯穿催眠内部变化过程的三个单
元。催眠师、受试者,以及催眠师-受试者之间的关系,此三者中的任何一方都
是一个自主系统,它们又在一个“共同体”内相互协作。合作派强调催眠状态总
是发生在关系的背景中,其中催眠师和受试者都不能被看做是彼此独立的。
无论催眠师起着什么作用,受试者的作用据有更多的主动性功能。这些功
能来自能力、学习和整个人格的体验史。催眠师仅仅引导、指向、监控,并向受
试者提供创造性工作的机会。为了实现以上作用,催眠师必须理解情境及其需要,
充分保护受试者,还要能够识别已经完成的工作。催眠师必须接受和利用所形成
的行为,并能够创造有利于受试者充分发挥功能的机会和情境。
因此,艾瑞克森学派遵循利用的原则进行合作,其中来访者的自我表达模
式被视为构建治疗性催眠状态的基础。这需要适应性的而不是标准化的指导,即
催眠师先是跟随,然后再对受试者正在发生的行为进行引导。所以说,进入催眠
状态的途径总是独特的,是以催眠师和来访者双方独特的表达为基础的。换言之,
催眠状态是催眠师与来访者联盟中经验和人际作用的呈现,因此使得双方会越来
越接纳对方。目前的要点为:艾瑞克森催眠理论的基础是合作、利用和灵活性。
催眠关系在不同的方面有着不同的概念:权威派认为催眠师的威力是主要
的;标准派关注的是受试者的催眠易感性;而合作派则强调催眠师与受试者之间
的相互作用。
而权威派的催眠主要是以“堵”为主,结果就是弗洛伊德所观察到的,一
个症状消失了,而另一个症状又出现了,疗效不能持久。现代催眠治疗主要也是
以“疏”作为其基本治疗理念,和精神分析可以说是非常的接近及重合
三大派别对比:PPT
下节课题:三大派别争论史
本文发布于:2023-03-12 19:14: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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