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篇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的定义:
(⼀)概念:
资产的定义: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任何营商单
位、企业或个⼈拥有的各种具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
资产是企业、⾃然⼈、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债权和其他。
资产是会计最基本的要素之⼀,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的构成的会计等式,成为财务会计的基础。
在会计恒等式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简单的说,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袋⾥的东西,负债是把⼝袋⾥钱的⾦额开个收据给别⼈。
根据定义,资产具有以下⼏个⽅⾯的特征:
a.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是指资产直接或间接导致资⾦或现⾦等价物流⼊企业的潜⼒。这种潜⼒可以来⾃企业⽇常的⽣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常活
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可以是现⾦或者现⾦等价物,或者是可以转化为现⾦或者现⾦等价物的形式,或者是减少现⾦或现⾦等价
物流出的形式。
如果某⼀项⽬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如果不能再为企业
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再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b.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资产作为⼀项资源,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
资源能被企业控制。通常在判断资产是否在时,所有权是考虑的⾸要因素,但在有些情况下,虽然某些资产不为企业所拥有,
即企业并不享⽤其所有权,但企业控制这些资产,同样表明企业能够从这些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
c.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产⽣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资产应当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所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产、建造⾏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能产⽣资产,企
业预期在未来发⽣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企业有购买某项存货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为尚未发⽣,就不符
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确认存货资产。
资产收购的定义:是指⼀家企业(称为受让企业或买⽅)购买另⼀家企业(称为转让企业或卖⽅)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
让企业⽀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付、⾮股权⽀付或者两者的组合。
(⼆)、资产收购的特征:
1、资产收购协议的主体是作为买卖双⽅的两家公司,⽽不包括公司股东在内。因此,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主体存在本质区
别。
2、资产收购的标的是出售公司的某⼀特定资产,且不包括该公司的负债。
3、资产收购⾏为完成后,收购公司与⽬标公司各⾃保持⾃⼰的独⽴法律⼈格。
4、资产收购的法律关系虽然较为简单,但也可能发⽣相应的交易成本。
(三)资产收购的优缺点
优点:该种⽅式直接取得公司的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形资产,⽬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发⽣任何变化;资产并购⽅
式操作较为简单,仅是并购⽅与⽬标企业的资产买卖;可以有效规避⽬标企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如债权债务、劳资关系、法
律纠纷等)。
缺点:需要缴纳⼀定的流转税;涉及各类资产权属、资质变更,交易程序相对繁杂;因⾮股权收购,交易并不必然带来⼈员、
业务的转移,需另作安排,以充实⼈员、重新开展业务;资产出让⽅取得现⾦等对价,需考虑资⾦⽤途,避免资⾦闲臵。
⼆、股权收购的定义
(⼀)概念
股权的定义:是指股东因出资⽽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
性的权利。
股权收购的定义:是指⼀家企业(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家企业(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
易。收购企业⽀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付、⾮股权⽀付或者两者的组合。(⼆)股权收购的特征
a、股权收购的不是营运中的公司财产,⽽是股权。
b、股权收购的结果不是公司实际财产的变更,⽽是公司治理结构构成的改变;换句话说,是公司股东、董事乃⾄⾼层经理⼈
员的改变。
c、在股权收购的主体中,出让⽅是公司股东,受让⽅可以是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以外的个⼈或组织。
(三)股权收购的优缺点
优点:该种⽅式只是股权的转移,除所得税及印花税外,可避免流转税的缴纳,不涉及⼤量资产权属(如⼟地、房产、机器设
备)、资质的变更,可以保证业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持续性,交易程序也较为便捷,可有效规避资产并购过程中关于资产移转
限制的规定。
缺点:该种⽅式因系整体收购,资产整合的⼒度相对较⼩,收购后还需要考虑⾮主业资产或劣质资产剥离、⼈员安排;收购主
体需产⽣相应规模的现⾦流出;并且,控制新公司的同时也承继了该公司的各类
法律风险;另外,被收购主体的业务层级降低,可能⾯临来⾃管理层的阻⼒。
股权并购的交易实质为股权转让或增资,并购⽅通过并购⾏为成为⽬标公司的股东,并获得在⽬标企业的股东权如:分红权、
表决权等,进⽽达到参与、控制⽬标企业的⽬的,但⽬标企业的资产变化。
资产并购的实质为⼀般的资产买卖,通过收购⽬标企业资产⽅式,运营该资产,并不以成为⽬标企业股东为⽬的。
(四)资产、股权投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a、资产:有形动产、不动产、⽆形资产和⾦融资产(包括股权)。
⾦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银⾏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基⾦投资、衍⽣
⾦融资产等。
b、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通常视为长期
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密切关系,以分散经
营风险。c、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
发起⼈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d、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
际投⼊企业的资本,会随着股东实际投⼊公司的资本变化⽽有所变化。
三、资产(股权)交易和持有的税收意义
⼀般情况下,资产转移时才产⽣税收(所得税、印花税、⼟地增
值税、契税等),部分资产在使⽤时也要纳税。此外,资产在使⽤过程中,其价值的转移也会通过成本计价、折旧或摊销的⽅
式,影响所得税税前扣除,因⽽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资产包括股权的增值得以实现时,转让收⼊减资产的原计税价值所得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资产计税基础是所得
税的关键)
销售转让(或对外投资)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转让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地增值税、契税;转让⽆形资产需要
缴纳增值税。
2、资产使⽤时,其计税价值要在使⽤期间从收⼊中扣除,主要通过折旧或摊销的形式。
3、某些动产或不动产资产在持有使⽤过程中,可以缴纳财产类税,如:车船税、财产税、⼟地使⽤税等。
提⽰:转租是可以不⽤交财产税的。
财产税:
(⼀)财产按物质形态可分为:
①不动产。指⼟地和⼟地上的改良物,如附着于⼟地上的⼯矿企业、商店、住宅等。
②动产。包括有形资产和⽆形资产。前者如耐⽤消费品、家具、车辆等,后者如股票、公债、借据、现⾦和银⾏存款等。
(⼆)具体税种:
1、房产税:以城市中的房屋为课税对象,按照房价、租价向产权所有⼈征收的税。
2、契税:对房产在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订⽴契约,向产权承受⼈征收的⼀种税。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
缴纳。
契税对房产在买卖、典当、赠与(包括有奖储蓄中的中奖房产)和交换⽽订⽴契约,向产权承受⼈征收的⼀种税。
契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产权的转移⾏为,包括房产的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活动。
契税可分为买契税、典契税和赠与契税三种,税率分别为买价的6%、典价的3%和现价的6%。
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屋受让价格(买价、典价、现价)×适⽤税率。
3、城镇⼟地使⽤税:国家对拥有⼟地使⽤权的单位和个⼈,就其使⽤⼟地的⾯积按规定税额征收的⼀种税。
4、⼟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地使⽤权、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就其增值的部分征收的⼀种税。
5、车船使⽤税: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车船税暂⾏条例》(国务院482号令)规定,从2007年1⽉1⽇起,车船税属于财产税,
之前车船使⽤税及牌照税属于⾏为税。
四、影响收购⽅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1)并购意图
买⽅需要卖⽅的资产或技术⼀般采⽤资产收购(实际运营中的控制),如果买⽅需要的卖⽅的技术⼈才或品牌市场⼀般采⽤股
权收购(股权层⾯的控制)。
(2)实现过程中的法律障碍
某些资产如采矿权、⼟地使⽤权等,在转让上可能受严格限制或者该资产的运营与某些资质相关,直接转让需要种种复杂的审
批。如果通过转让股权的形式,就能⼀定程度上避免审批实现间接转让。同样,有些公司的股权转让可能存在法律障碍(如国
有股),如果想转让部分业务,通过转让经营性资产的⽅式可能更容易实现⼀些。(3)税收因素
通常讲通过股权转让避税更容易。资产收购根据资产本⾝性质确定税收,⽐如房地产资产转让可能涉及⼟地增值税、契税、房
产税、所得税等,转让⽅和收购⽅各⾃都会产⽣相应税收;股权收购通常只产⽣所得税,收购⽅通常⽆税收负担。
五、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1)交易结构上的区别: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从性质上说都是⼀种产权交易⾏为,但是两者的交易主体和交易客体均有所不同。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标公司的股权,⽬标企业股东层⾯的变动,并不影响⽬标企业资产的
运营。
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标公司,客体是⽬标公司的资产,并不影响⽬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化。
股权收购因股东变动须办理⼯商变更⼿续,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商变更⼿续,但收购资产中的有不动产的,须要到房地产等
部门办理不动产过户⼿续。
交易主客体和交易层级⽰意图如下:
交易层级的差别是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最核⼼的不同,直接决定了两种交易⽅式主客体的差异,风险性和收益性也产⽣了本质
的区别。
从风险的⾓度来看,股权收购的交易客体是各种债权债务和权益组合体的公司法⼈,投资⽅作为公司新股东要承接并购前⽬标
企业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其中往往会隐藏着包括或有负债、未决诉讼等各种类型的法律风险,同时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
性也会对交易估值产⽣影响,对并购后公司收益能否达到投资⽅的初衷产⽣影响。这种复杂性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投资⽅尽职调
查的难度,从⽽增加并购⽅的费⽤和并购交易的不确定性。⽽资产收购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出售资产的企业承担,并购⽅对⽬
标公司的债权债务⽆需承担责任,并购⽅只需对资产本⾝进⾏调查即可,风险较⼩,相对简单和⼲净。
从收益的⾓度来看,股权收购可以保留所买公司以后的品牌、销售渠道乃⾄⼈才团队,⽽且⼤多数情况下税收负担也相对较
低;但是资产收购交易的⽬标只是特定资产,⽆法获得原公司与该资产⽆关的隐性资源。
(2)涉税的主体和税负不同
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是收购公司和⽬标公司股东;⽽与⽬标公司⽆关。除了合同的印花税外,⽬标公司的股东可能因股权
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是收购公司和⽬标公司本⾝。根据⽬标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需要缴纳的不同税种。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在纳税负担⾓度的差异情况: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按照
营业税营改增政策的⼀般平移原则,在股权转让中,被转让企业的不动产并未发⽣所有权转移,不应该缴纳增值税。
资产收购涉及的税种
(3)收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不同
资产收购更“⼲净”,更“踏实”;股权收购更“完整”,更“灵活”,但可能存在潜在的负债风险,某些情况还可能存在审批障碍。
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般⽐较清晰,除⼀些法定责任,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但收购资产有可能被设定
他物权(指的是在他⼈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即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之物享有的进⾏有限⽀配
的物权,如承包经营权。)等权利限制,因此,存在⼀定的他物权等风险。
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标公司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标公司才承担。
由于⽬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巨⼤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标公司的债务状况,
如收购⽅有在未查
清⽬标公司的负债,特别是或有负债的情况下签订的收购协议,存在⼀定的负债风险。
他物权:指的是在他⼈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即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之物享有的进⾏有限⽀配
的物权,如承包经营权。
(4)并购程序和周期不同
股权收购侧重于公司本⾝的预期价值,公司价值的核⼼是创造现⾦流的能⼒,于资产相关但不相等,某些时候差异⽐较⼤,所
以不同的公司不同的⾏业会有完全不同的溢价⽐例。因此,股权并购程序复杂,对尽职调查部分,需要对⽬标企业从主体资格
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税务、资质等各个环节进⾏详尽的调查。股权并购需要并购双⽅反复谈判协商,并购周期较长。
资产并购程序相对简单,仅涉及对该项交易资产的产权调查,只需要确认资产归属和资产本⾝的价值即可,⽆需对⽬标企业进
⾏详尽的调查,因此。周期较短,并购风险较低。
(5)受第三⽅影响不同
股权收购中,影响最⼤的是⽬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股东收购须由⽬标公司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因此
股权收购可能会受制于⽬标公司其他股东。
根据我国《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合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受
制于⽬标公司其他股东。
资产收购中,影响最⼤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如担保⼈、抵押权⼈、商标权⼈、专利权⼈、租赁权⼈。对于这些财产
的转让,
必须得到相关权利⼈的同意,或者必须履⾏对相关权利⼈的义务。
(6)政府审批差异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审批
注:享受过进⼝设备减免税优惠待遇并让在海关监督年限内的及其设备转让,需海关批准并补缴关税。
六、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涉及的税费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19:27: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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