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

更新时间:2023-03-13 21:40:26 阅读: 评论:0

我就在你身边-白羊座和什么星座最配

论犯罪与刑罚
2023年3月13日发(作者:哄女朋友小故事)

第1页共5页

读后感《论犯罪与刑罚》

读《论法律》有感拜读了培根的《论司法》,感慨颇

深,惊叹于这样一篇隽永的短文中蕴含如此丰富的法律智慧。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这样一句话:“不能把法律变成使

人民动辄得咎的天罗地网。”这让我对于“严刑峻法”进展了

一系列的考虑。

马克思法学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在历史的很

长一段时间里,统治阶级倾向于采用严刑峻法,认为被统治者

会因为出于对严刑峻法的畏惧而顺服他们的意志,不敢肆意妄

为,如此社会秩序就安定了,统治更加稳固了。然而,严刑峻

法真的能到达理想的效果吗?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事实并非

如此。纵观中国历史,多少朝代因为推行严刑峻法导致社会动

乱甚至走向灭亡的命运——正是暴秦严苛的法律规定“失期,

法皆斩”,陈胜、吴广才萌生“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

死,死国可乎?”之念,发动了起义;隋文帝杨坚晚年“用法

益峻”“无殊罪而死者,不可胜原。”他公布诸如“盗一钱

以上皆弃市”“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之类的苛刻刑法,

致使百姓惶恐不安。而隋文帝推行严刑峻法也是导致隋亡的重

要原因之一。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将中国历史上这一

第2页共5页

屡见不鲜的现象进展了概述:“中国的著述家们有一种永久的

评述,在他们的帝国里,刑罚愈严厉,革命就愈接近。”由

此可见,当法律严苛到了变成“使人民动辄得咎的天罗地网”

的程度,此时非但不能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反而会起到相反

的效果。“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对抗。”当法律变成压迫人

民的工具时,人民便会奋起对抗。这里的“对抗”蕴含着两层

意味,一是指人民无法忍受因为法律使人动辄得咎而不得不每

日生活在提心吊胆、惶惶不安的状态下,于是企图用包括推翻

统治者统治的各种手段来摆脱这种状态;

二是指当法律规定情节较为细微的犯罪与情节严重的犯罪

所面临的恶果相差无几时,人们就更敢于逃避刑罚甚至犯下更

多的罪行,以“破罐子破摔”的心态蔑视法律。但无论是前者

或是后者,对统治者的统治秩序都有着极大的破坏力。

尽管“法律就是获得成功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

表现”此话不假,不过我们更需要意识到,“虽然统治阶级意

志是由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决定的,但其形成和调

节也必然受到被统治阶级的制约。统治阶级在制定法律时,不

能不考虑被统治阶级的承受才能、现实的阶级力量比照以及阶

级斗争的形势,也不能不考虑在实行阶级统治的同时,执行某

些公共事务职能和社会职能。”由此可见,法作用的对象始终

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制定法律以限制约束被统治阶级的行

第3页共5页

为应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法律的存在的意义是让人们遵守

而不是去违背,一部让人们动辄得咎的法律只有强迫性而没有

标准性,实际上缺失了作为法律的一局部价值。

我们始终应该谨记贝卡利亚的教导,他在《论犯罪与刑

罚》一书中如是说:“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

损害公民,并规诫其别人不要重蹈覆辙。”因此,法律不应过

于严苛,只需维持在“罪刑相适应”的限度即可。除此之外,

贝卡利亚在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防止性方面的主张也为我们提

供了启示。“刑罚的适用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

效。”“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

是刑罚的必定性。”这也为统治阶级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假设想要法律到达应有的效果,不必力求“立法必严”,不妨

转换思路力求“执法必严”。在严刑峻法下,局部违法犯罪者

仍抱有幸运心理,认为自己可以躲避法律的制裁,如此他们照

旧肆意妄为。但假如加强执法力度,保证每一位违法犯罪者都

能及时地、必然地受到刑罚的惩罚,不再有人逍遥法外,此时

的法律实际上对人们的标准效果也许要比一味地推行严刑峻法

大得多。

那么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最理想的法律呢?既然我们都深知

严刑峻法不可取,而过于宽松的法律也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那么是不是遵循中庸之道的法律就是最理想的状态呢?这个答

第4页共5页

案看似非常合理,其实不然。最理想的法律这一概念只能是相

对而言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同样的法律在不同的

时代、不同的国家推行获得的效果是各不一样的,这世上没有

一部法律可以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因此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最理

想的法律,应该是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律。我们鞭挞严刑峻

法存的其固有的弊端,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一无是处。在开展程

度较低、刚刚摆脱野蛮状态的国家,人们的道德观念较为薄

弱,比起用道德潜移默化地教化来约束和标准他们的行为,显

然是严厉的刑罚更能直接带给他们震撼,见效也更加迅速。

但随着国家文明程度的不断开展、国民素质的不断进步,

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逐渐下降。因为当文明开展到了一个较为

先进的阶段时,此时我们对于法律的观念也应该随之提升到一

个更高的境界——我们应该把关注重点从如何惩罚犯罪转移到

预防犯罪上去。因为“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乃是一

切优秀立法的重要目的。立法是一门艺术,它引导人们去享受

最大限度的幸福,或者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们可能遭遇的不

幸。”对于如何预防犯罪,贝卡利亚指出有如下几条途径,分

别是:把法律制定的更明确和更通俗;崇尚科学,能用理性、

逻辑的头脑来判断所做之事的对错;司法机构严格执行法律;

奖励美德和完善教育。这些观念在现如今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

值和借鉴意义。

第5页共5页

在中国法治建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

阻碍。每当有恶性的案件曝光时,社会上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

声音呼吁要恢复“严刑峻法”,对动辄就要死刑处理,假设是

能施加“满清十大酷刑”就更好不过了。这些言论真实地反映

了普罗群众最朴素的情感,但却缺乏理性,颇有罗马法最原始

时期“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意味。提倡用严刑峻法折磨罪

犯又何尝不是一种恶行呢?我们始终要明白,法律从来都不是

折磨人的工具,它设立的目的并不是让我们受到惩罚,而是希

望我们能标准自己的行为从而防止惩罚。假如严刑峻法存在的

意义仅仅是为了惩戒,那么它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总而言之,“不能把法律变成使人民动辄得咎的天罗地

网。”这句话中蕴含着对严刑峻法的批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

是“动辄”使人们受到刑罚,二是将使人“得咎”置于管理、

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之上。当统治阶级立法时着重考虑到这两

方面的因素,制定的法律过分严苛的情况就能有效防止。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21:40: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87148262855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论犯罪与刑罚.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论犯罪与刑罚.pdf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 大学毕业
    乌合之众读后感-食堂管理2023年3月5日发(作者:给女朋友讲的睡前小故事)大学生毕业感言大学生毕业感言(合集15篇)大学生毕业感言1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四年美好而艰辛的大学生活犹如漏斗中的沙石已悄然流进昨日。此时站在漫漫求学道路终点站的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昔日的点点滴滴,林林总总,跃然而起,历历在目。此时面对着我可爱的同学,面对着美丽的校园,我心中虽有千言万语,却只字难出。漫漫求索,细细寻思,
  • 12℃隐患分级
  • 8℃20以内混合加减法100题
  • 8℃反电信诈骗
  • 7℃童年句子
  • 6℃四字新年祝福语
  • 5℃女班主任
  • 4℃爱的故事书
  • 4℃成人礼致辞
  • 4℃表示高兴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