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

更新时间:2023-03-15 23:34:20 阅读: 评论:0

品德与社会-单翼天使

最高额保证
2023年3月15日发(作者:家中趣事作文)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范文一

贷款人: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借款人:

保证人:

保证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自年月日至月

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借款种

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

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

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

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

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

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

年(含)以下的,当笔借款借据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

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

式为,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月、季或年)

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

日,逾期付息为违约。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归还,利随本

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贷款

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

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人

间无论是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第六条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借款的借款期

限分别确定,各笔借款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之

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

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党课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查旅费和其他合理费

用。

第八条特别约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

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党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

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若依据本合同

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

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贷款人依法

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

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

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

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

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

清算,则应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

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六、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

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九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

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保证人同意后,

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

展期后,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

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

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一、未按期偿还贷款

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

还贷款本息的;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三、不接受

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四、未按期

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

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六、财产遭

受哄抢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

大行政处罚的;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十、隐瞒企业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

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

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

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偿

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标签:借款合同

第十一条保证人如发生第十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贷款

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一)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

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二)

未按期归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三)未按合同约

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

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四)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

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

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

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

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

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履行:一、借款人应在本社开设账户,贷

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义务。二、贷款

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

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四条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

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

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

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

证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

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

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

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

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

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

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日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范文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监管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

贷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

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

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

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天利率℅,若遇中国

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

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为,且贷款人不

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

人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标签:借款合同

其一、其二、其三、。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季

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也可在借款期限、

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

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

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

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

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

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

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

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

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

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合同贷款人

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

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

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

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

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

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

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

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七、贷款人向任何一

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监管方式: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

委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

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保证人同意

后,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贷

款展期后,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

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二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

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一、未按期偿还本金

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

款本息的;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三、不接受或不

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四、未按期向贷

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

人到期债务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六、财产遭受哄

抢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

行政处罚的;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十、隐瞒企业财务状

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

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

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

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

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

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

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贷

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标签: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

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的

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

息。(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

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

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

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

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

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

发放贷款之义务。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

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

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

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

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

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

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

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

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

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管

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日期: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保

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

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

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

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

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

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

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

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

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

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

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

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

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

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

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

件地代为偿付。

标签:借款合同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

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

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

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

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

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

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

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

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

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

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

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

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

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

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

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

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

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

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

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

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

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

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

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

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

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

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

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

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

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

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

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

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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