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校车

更新时间:2023-03-18 19:16:01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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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校车
2023年3月18日发(作者:百家讲坛张居正)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56页共124页

4.美国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法规最新发展

4.1美国车辆安全相关法规体系及最新发展情况

根据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和《机动车辆信息及成本节约法》的规定,所有进

入美国市场用于商业销售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美国的汽车安全、节能和防盗技术法规,并通过

这些法规的认证。由于这一认证工作由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负责管理,因此将

这一认证统称为美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

在美国汽车安全管理的各个法律框架下,美国政府主管机关在这些法律的肺结核吃什么好 授权下,制定、

发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汽车安全技术法规和配套的管理性文件,具体包括美国汽车安全主体技术

法规FMVSS、与FMVSS相配套的TP试验规程、与FMVSS相配套的汽车安全管理性技术法

规以及美国汽车防盗技术法规等。本指南分别对这些法规和管理性文件的最新发展情况进行系

统的介绍。

4.1.1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的最新发展

1966年9月,美国颁布实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授权美国运输部(DOT)对乘

用车(PasngerCars)、多用途乘用车(MultipurpoPasngerVehicles)、载货车、挂车、大客

车、学校客车(SchoolBus)、摩托车以及这些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并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

标准(FederalMotorVehicleSafetyStandards,简称FMVSS)。任何车辆或装备部件如与FMVSS

不符合,不得为销售目的而生产,不得销售或引入美国州际商业系统,不得进口。

截至2020年,FMVSS法规共计63项,分为5大类:

FMVSS100系列——避免车辆交通事故,即汽车主动安全,目前共计30项;

FMVSS200系列——发生事故时减少驾驶员及乘员伤害,即汽车被动安全,目前共计24

项;

FMVSS300系列——防止火灾,目前共计5项。;

FMVSS400系列——目前共计3项;

FMVSS500系列——目前共计1项。

表15CFR49卷第571部分(FMVSS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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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规号法规名称备注

汽车主动安全技术法规

101控制器和显示器

102变速器换挡杆顺序,起动机互锁机构和变速器制动效能

103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

104风窗玻璃刮水和洗涤系统

105液压与电子制动系统

106制动软管

108灯具,反射装置和辅助设备

109新的充气轮胎和某些特种轮胎

110车辆总重(GVWR)小于4536kg的车辆轮胎和轮辋选择

111后视镜

113罩盖锁装置

114防盗保护和防溜车(rollaway)

116机动车制动液

117翻新充气轮胎(用于轿车)

118动力操纵车窗、隔板和车顶系统

119机动车辆(不包括轿车)和摩托车用的充气轮胎

120

机动车(不包括轿车)轮胎和轮辋选择,以及旅居车/休闲车

挂车负载能力信息

121气压制动系统

19.

FMVSS122

摩托车制动系统

FMVSS122a

123摩托车的控制器和显示器

124加速器控制系统

125警告装置

126汽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129新的轿车非充气轮胎

131学童客车(校车)行人安全装置

135轻型车制动系统

136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138轮胎气压监控系统

139轻型车辆新气压子午线轮胎

140车辆限速装置(目前小意思用英语怎么说 尚处于草案阶段)

141电动车辆和混合电动车辆最低声响要求

汽车被动安全技术法规

201乘员在车内碰撞时的防护

33.

FMVSS202

头枕(自2009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FMVSS202a,因此

FMVSS202可不再使用)

FMVSS202a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58页共124页

序号法规号法规名称备注

203驾驶员免受转向控制系统伤害的碰撞保护

204转向控制装置的向后位移

36.

FMVSS205

玻璃材料【FMVSS205(a))针对2006年9月1日前生产

的玻璃装置,以及2006年11月1日前生产的车辆所使用

的玻璃材料】

FMVSS

205(a)

206车门锁及车门固定组件

207座椅系统

208乘员碰撞保护

209座椅安全带总成

210座椅安全带总成固定点

212风窗玻璃的安装

213儿麦粒肿的原因 童约束系统

214侧碰撞保护

45.

FMVSS216

轿车车顶抗压强度(FMVSS216a为FMVSS216的升级版

本,目前由生产厂家选择使用)FMVSS216a

217客车紧急出口及车窗的固定与松放

218摩托车头盔

219风窗玻璃区的侵入

220学童客车(校车)倾翻的防护

221学童客车(校车)的车身联结强度

222学童客车(校车)乘员座椅和碰撞保护

223后碰撞防护(保险杆)

224后碰撞保护

225儿童约束系统固定点

226降低弹出危险性

火灾预防技术法规

301燃料系统的完整性

302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303压缩天燃气车辆燃料系统的完整性

304压缩天燃气燃料箱的完整性

305电动车辆—电解液溅出及电击保护

FMVSS400系列法规

401乘用车行李厢内部开启机构

403机动车辆地板举升系统

404机动车辆地板举升器的安装

FMVSS500系列法规

500低速车辆(车速介于20mph-35mph的四轮车辆)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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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FMVSS标准外,CFR第49篇第581部分:“保险杠标准”也常被作为与FMVSS相等

同的汽车安全基本技术法规。与以往相比,美国的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项目中,增加了

FMVSS136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无独有偶,美国新法规FMVSS136出台后,加拿大

马上跟进,积极修改加拿大机动车辆安全法规,增加新的加拿大汽车安全法规CMVSS136重

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并于2016年9月22日正式发布新的加拿大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订

本,增加CMVSS136,同时配套修订CMVSS101,增加重型车辆ESC功能的相关图形符号。

4.1.2与FMVSS配套的管理性汽车技术法规

相比较而言,欧洲ECE汽车技术法规和EEC/EC汽车技术指令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即每

一份汽车技术法规或技术指令都包括了技术内容和相应的管理性内容,都可以单独使用。而美

国汽车技术法规却具有与之不同的特点,CFR第49篇第571部分中的FMVSS只是具有技术

内容,如限值指标、试验方法的技术法规等,而不包括管理性内容。美国运输部专门制定了一

系列管理性技术法规,以保证FMVSS有效实施。由于这些管理性技术法规和FMVSS有着密

切相关性,因此在制修订FMVSS时,往往也需要同时修订相关的管理性技术法规。与FMVSS

配套的管理性技术法规同样都收录在CFR第49篇中,分别以该篇不同部分的形式出现,主要

的管理性技术法规项目,如表16所示。

表16与FMVSS配套的管理性汽车技术法规

法规号法规名称页数

CFR第49篇第510部分信息收集权7

CFR第49篇第523部分车辆分类7

CFR第49篇第529部分多阶段车辆的制造4

CFR第49篇第551部分程序规则5

CFR第49篇第552部分申请制定有关法规,申请发布缺陷与不符命令5

CFR第49篇第553部分法规制定程序10

CFR第49篇第555部分对FMVSS的暂时豁免8

CFR第49篇第563部分事故数据记录仪(EDR)13

CFR第49篇第564部分可更换光源的信息10

CFR第49篇第565部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要求5

CFR第49篇第566部分制造商识别2

CFR第49篇第567部分认证7

CFR第49篇第568部分2阶段或多阶段制造的车辆3

CFR第49篇第569部分重新刻槽轮胎2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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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第49篇第570部分在用车辆检验标准

CFR第49篇第572部分假人试验装置167

CFR第49篇第574部分轮胎的识别和记录保持10

CFR第49篇第575部分消费者信息法规58

CFR第49篇第578部分民事与刑事处罚4

CFR第49篇第580部分里程表披露要求10

CFR第49篇第581部分保险杠标准5

CFR第49篇第583部分零部件的国产化率标识13

CFR第49篇第585部分分阶段引入报告要求17

CFR第49篇第587部分可变型壁障11

CFR第49篇第588部分儿童约束系统的记录保持要求2

CFR第49篇第595部分与FMVSS符合性的失效和豁免18

美国汽车进口管理法规

法规号法规名称页数

CFR第49篇第591部分应满足美国联邦安全(FMVSS)、保险杠、防盗标准

的车辆和装备的进口

13

CFR第49篇第592部分最初不符合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车辆的注册进

口商

14

CFR第49篇第593部分对最初不符合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车辆适合进

口的确定

16

CFR第49篇第594部分注册进口商的收费费率规定5

4.1.3美国NHTSA对汽车产品进行法规符合性检验的试验规程(TP)

美国对汽车安全技术法规的实施主要采用自我认证制度,即由汽车制造厂家对是否满足美

国汽车安全法规进行自我检验申报,由政府实施事后监督的认证制度。首先,汽车制造厂家自

行进行认证试验,以验证其产品是否满足美国汽车安全法规的要求,该试验的频率取决于厂家

本身的质量控制水准和产品性能与法规要求之间的差距等。制造厂自我认证认为其产品满足美

国汽车安全法规要求后,既在每一车辆或装备上贴上证明该车辆或装备符合法规要求的标签或

标志,该车辆或装备就可以不经其它检验而进入市场。美国主管汽车产品安全的运输部国家公

路交通安全管理局(DOT/NHTSA)对入市后的车辆产品的安全实施严格的“事后”监管,包

括车辆是否真正满足技术法规的要求和是否存在安全缺陷这两方面。

NHTSA可以随时对汽车产品的自我认证进行监督抽查,如NHTSA可能在市场上随意购

买一辆新车,并送交一独立的试验室按美国汽车安全法规进行试验,该试验被称之“符合性试

验”,以验证自我认证的车辆产品是否真正满足FMVSS法规的要求,验证企业上报的某些信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61页共124页

息,如燃油经济性、提供给消费者信息的真实性。美鸡血藤的功效 国NHTSA针对该试验,对应如下内容编

制车辆产品的符合性试验规程(TestProcedure,简称为TP):

针对每一项FMVSS,编制相应的TP,TP的编号与FMVSS的法规号相同,如TP500-02,

既为对应于FMVSS500的法规符合性试验规程,后面的02表示该TP修订序列号;

针对保险杆标准(即CFR第49篇第581部分),目前TP编号为:TP581-01

针对企业上报的油耗控制指标(即CFR第49篇第537部分:汽车燃料经济性CAFE

值报告),目前TP编号为:TP-537-01;

针对企业提供给消费者的某些重要信息,主要包括:CFR第49篇第575部分:“消费

者信息法规”中的两部分内容:(1)统一的轮胎质量分等(UTQG),目前的TP文件

包括:TP-UTQC-H-01、TP-UTQC-T-01、TP-UTQC-W-01;(2)载货车—旅游车厢

(Camper)载荷,目前的TP文件为:TP575-02。

目前,美国NHTSA针对汽车安全、节能技术法规,共编制了81项TP,具体的项目清单

和版本修订序列,见表17。

表17美国联邦车辆安全试验规程(TP)项目清单

序号

试验规程

(TP)编号

目录(摘要)

TP对应的

法规项目

其他适用

法规项目

TP规程

原文页

1TP-103-13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FMVSS10332

2TP-104-08风窗玻璃刮水和洗涤系统FMVSS10433

3TP-105-03液压制动系统FMVSS105128

4TP-106-10制动软管FMVSS106180

5

TP-108-13

TP-108-Notice3

灯具、反射装置和辅助设备FMVSS108

731

7

6TP-109-09新的充气轮胎FMVSS10965

7

TP-110P-02

TP-110P-03

TP-110P-04

GVWR≤4536kg车辆轮胎选择

和轮辋(仅适用于乘用轿车试

验)

FMVSS110P

45

45

56

8

TP-110T-01

TP-110T-02

TP-110T-03

GVWR≤4536kg车辆轮胎选择

和轮辋(仅适用于轻型载货车

辆类型)

FMVSS110T

42

50

56

9TP-111SB-00后视镜(校车)

FMVSS

111SB

61

10TP-111V-00

后视镜(除校车以外的其他车

辆)

FMVSS111V76

11TP-114-04防盗装置FMVSS11443

12TP-116-04机动车制动液FMVSS11658

13TP-118-06动力操纵车窗系统FMVSS11847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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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试验规程

(TP)编号

目录(摘要)

TP对应的

法规项目

其他适用

法规项目

TP规程

原文页

14TP-119-04

车辆用充气轮胎(MPV、载货

车、客车、挂车和摩托车)

FMVSS119125

15TP-120-03

轮胎选择和轮辋(不包括乘用

轿车)

FMVSS12036

16TP-121D-01空气制动系统-测功机FMVSS121D39

17TP-121V-05

空气制动系统-载货车、客车和

挂车

FMVSS121V

83

18TP-122-02摩托车制动系统FMVSS12268

19TP-124-06加速器控制系统FMVSS12433

20

TP-125-01Part1

TP-125-01Part2

警告装置FMVSS125

36

29

21

TP-126-01

TP-126-02

TP-126-03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FMVSS126

70

73

79

22TP-131E-01校车行人保护装置--设备试验FMVSS131E67

23TP-131SB-01校车行人保护装置--校车试验

FMVSS

131SB

35

24TP-135-01轻型车制动系统FMVSS135139

25TP-138-03轮胎压力监测系统FMVSS13850

26

TP-139-01

TP-139-02

TP-139-03

轻型车辆用新的气压子午线轮

FMVSS139

72

76

76

27

TP-201-02Part1

TP-201-02Part2

乘员在车内碰撞时的防护FMV背影女 SS201

29

61

28TP-201P-00刚性管侧面碰撞试验FMVSS201P131

29

TP-201U-1A

TP-201U-1B

TP-201U-1C

内部碰撞成员保护--内部头部

上方碰撞保护

FMVSS201U

29

19

68

30TP-202-08头枕FMVSS20235

31TP-202aD-00头枕

FMVSS

202aD

61

32TP-202aS-01头枕

FMVSS

202aS

56

33TP-203-02

驾驶员免受转向控制

系统伤害的碰撞保护

FMVSS20352

34TP-204-08转向控制装置的向后位移FMVSS20450

35TP-206-08车门锁及车门固定组件FMVSS20651

36TP-206I-01车门锁及车门固定组件FMVSS206I73

37TP-206S-02车门锁及车门固定组件FMVSS206S46

38TP-207-09Part1座椅系统FMVSS20746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63页共124页

序号

试验规程

(TP)编号

目录(摘要)

TP对应的

法规项目

其他适用

法规项目

TP规程

原文页

TP-207-09Part237

39

TP-208-13

TP-208-13

AppendixA-K

TP-208-13

Datasheet

乘用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FMVSS

208-13

FMVSS208;

FMVSS212;

FMVSS219;

FMVSS301F

70

301

144

40

TP-208-14

TP-208-14

AppendixA--H

乘用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FMVSS

208-14

FMVSS208;

FMVSS212;

FMVSS219;

FMVSS301F

238

291

41

TP208S-01

Part.1

TP208S-01

Part.2

TP208S-01

Part.3

TP208S-01

Part.4

TP208S-01

Part.5

TP208S-01Part.6

乘用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FMVSS

208S-01

51

11

26

70

19

50

42TP-209-08座椅安全带总成FMVSS20976

43

TP-210-09Part1

TP-210-09Part2

座椅安全带总成固定点FMVSS210

31

27

44TP-301-04风窗玻璃的安装FMVSS212

FMVSS219;

FMVSS301F

75

45

TP-213-08A

TP-213-08B

TP-213-08C

TP-213-08

AppendixB-G

TP-213-09A

TP-213-09B

TP-213-09C

TP-213-09

AppendixB-G

儿童约束系统FMVSS213

53

13

75

262

53

13

75

262

46

TP-214D-09.

TP-214D-09

AppendixA-C

侧面碰撞保护--动态FMVSS214D

45

85

47

TP-214P-01

TP-214P-01

刚性侧面碰撞试验FMVSS214P

42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64页共124页

序号

试验规程

(TP)编号

目录(摘要)

TP对应的

法规项目

其他适用

法规项目

TP规程

原文页

AppendixA-B78

48TP-214S-05侧面碰撞保护--静止状态FMVSS214S38

49TP-216-05轿车车顶抗压强度FMVSS21635

50TP-216A-00轿车车顶抗压强度FMVSS216A54

51TP-217-06

校车紧急出口及车窗的固定与

松放

FMVSS21768

52TP-217-TB-00

客车紧急出口及车窗的固定与

松放

FMVSS

217-TB

56

53

TP-218-06

TP-218-07

摩托车头盔FMVSS218

69

76

54TP-301-04风窗玻璃区的干扰FMVSS21975

55TP-220-02校车倾翻的防护FMVSS22040

56

TP-221-02

TP-221-03

校车的车身联结强度FMVSS221

64

58

57

TP-222-03

TP-222-04

TP-222-05

校车成员座椅-碰撞保护FMVSS222

107

107

126

58TP-223-00后碰撞防护装置FMVSS22336

59TP-225-01儿童约束系统固定点FMVSS22549

60TP-226-00降低弹出车窗危险性FMVSS22678

61TP-301-04

燃料系统完整性--行进中前部

障碍物碰撞

FMVSS301F75

62TP-301-04

燃料系统完整性--行进中侧面

障碍物碰撞

FMVSS301L75

63

TP-微笑作文400字 301-04

TP-301R-02

燃料系统完整性--行进中后部

障碍物碰撞

FMVSS301R

FMVSS212;

FMVSS219

75

46

64TP-301S-02

燃料系统完整性--校车行进中

障碍物碰撞

FMVSS301

SB

37

65TP-302-03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FMVSS30232

66TP-303-00压缩天然气燃油系统完整性FMVSS303

FMVSS212;

FMVSS219

86

67TP-303-SB-00

压缩天然气校车燃油系统完整

FMVSS303

SB

50

68TP-304-03压缩天燃气燃料箱的完整性FMVSS30450

69TP-305-01电动汽车FMVSS30546

70TP-401-01乘用车行李厢内部开启机构FMVSS40133

71TP-403-01机动车提升系统FMVSS403165

72TP404-00机动车提升系统安装标准FMVSS40454

73TP-500-02低速车辆要求FMVSS50031

74TP-537-01汽车燃油经济性CAFE报告49CFR53747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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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试验规程

(TP)编号

目录(摘要)

TP对应的

法规项目

其他适用

法规项目

TP规程

原文页

75TP-563-00事故数据记录仪49CFR56343

76TP-P572-V-00假人试验装置性能要求49CFR57283

77TP-P572-U-00假人试验装置性能要求49CFR57243

78TP-575-02载货车露营载荷标准

49CFR

575.103

34

79

TP-UTQG-H-01

TP-UTQG-T-01

TP-UTQG-W-01

轮胎质量等级牵引试验标准

49CFR

575.104

30

57

36

80TP-581-01保险杠标准49CFR58169

81TP-DSP-00确定座椅位置标准DSP9

4.1.4美国汽车产品安全召回及相关的技术法规

如果按照TP试验规程对车辆试验后,发现不符合法规要求或者企业上报的信息不真实(美

国法律法规体系将其称其为“不符”

),NHTSA将通知制造厂家,并要求其提供自我认证的资

料进行审查。如果确定该车辆型式不符合法规要求,NHTSA将责令制造厂家立即停止该型式

车辆的销售,并对该车辆型式强制实施召回制度,即将所有已销售的该型式车辆由制造厂家予

以召回。对不符合法规的缺陷进行纠正,全部费用由厂家承担,甚至还要负责事故赔偿,受到

罚款。在NHTSA内,负责不符试验和管理的具体部门为车辆安全符合性办公室(OVSC)。对

于企业而言,要确保所生产的整车以及被FMVSS覆盖的车辆装备满足FMVSS要求,因此要

熟知FMVSS对产品的性能要求在自我认证过程中,严格按照FMVSS中规定对产品进行试验,

同时也要熟知NHTSA用来验证产品符合性的所有TP试验规程。认证过程涉及的文件和记录

要妥善保存,以备出现不符调查时使用。对于已入市的车辆产品,企业还应保持密切关注,如

企业自己发现其产品存在“不符”的情况,要及时通知NHTSA、用户和经销商。

除了针对“不符”情况外,由于车辆绝大部分装备没有受到FMVSS的要求,在汽车工业

和技术不断发展的进程中,车辆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事先(包括产品开发、设计、制造阶段)难

以预料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开始很难发现,随着车辆的使用,逐渐暴露出来,给车辆安全造

成隐患或直接造成安全事故,这样的安全问题称之为“车辆安全缺陷”。美国NHTSA同样对

入市后车辆安全缺陷进行监管,并制定发布一系列的技术法规,对安全缺陷的发现、调查、甄

别和确认等整个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车辆缺陷问题上,车辆制造厂家同样负有很重的责

任,要求企业,主要是整车企业,对进入美国市场的车辆产品的安全运行情况同样应保持密切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66页共124页

的关注,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缺陷,应主动将缺陷情况通知NHTSA和车辆用户、经销商,

并采取主动召回,对产品安全缺陷进行及时纠正。企业如果对存在的安全缺陷,故意隐瞒不报,

而采取暗地召回维修的措施,将是重大违法事件,将受到NHTSA的严厉处罚。2010发生的丰

田汽车产品召回事件即是一个较典型的案例。

NHTSA根据《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授权和具体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

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的法规,它们同样都收录在CFR第49篇中,分别以该篇不同部分的形式出

现。除本指南前面已介绍的CFR第49篇第552部分(申请制定有关法规,申请发布缺陷与不

符命令)外,还包括表18中的法规。

表18美国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法规

法规号法规名称

CFR第49篇第554部分安全法规实施和缺陷调查

CFR第49篇第556部分轻微缺陷与不符的豁免

CFR第49篇第557部分申请召开缺陷通知与纠正的听证会

CFR第49篇第573部分缺陷与不符的责任和报告

CFR第49篇第576部分记录的保持

CFR第49篇第577部分缺陷与不符的通知

CFR第49篇第579部分潜在缺陷信息的报告

4.1.5美国汽车防盗技术法规

1984年美国发布《机动车辆防盗法实施令》。根据该法令规定,相应在美国《机动车辆信

息及成本节约法》中增加新篇章,即第六篇防盗11。这些法律规定为了防止盗窃机动车辆后,

非法拆解获取其零部件,要求乘用车辆(PasngerCars)及其主要的可更换零部件必须带有车

辆识别代号(VIN);要求美国运输部完成旨在减少和阻止机动车辆盗窃的法规制定工作,包

括制定机动车辆防盗技术法规,选择确定哪些车辆及这些车辆中的哪些零部件具有较高被盗风

险(定量地确定出车辆的被盗率),必须带有车辆识别代号(VIN);要求保险公司有义务向美

国联邦政府提供有关车辆被盗及被找回的情况记录。

从1985年开始,美国运输部(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上述法律的

授权下,对机动车辆防盗发布了一系列技术法规,如表19所示。

表19美国机动车辆防盗技术法规

11

现在美国《机动车辆信息及成本节约法》改为《美国法典》(UnitedStatesCode)第49篇第6分篇《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规划》

中的C部分《信息、标准和要求》,原《机动车辆信息及成本节约法》第6篇也相应改为《美国法典》第49篇第6分篇C部

分第331章。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8月星座 —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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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号项目名称页数

CFR第49篇第542部分选择应满足防盗标准的系列车型的规程3

CFR第49篇第541部分联邦机动车辆防盗标准10

CFR第49篇第544部分保险公司报告要求6

CFR第49篇第543部分对车辆防盗标准的豁免3

CFR第49篇第545部分

联邦机动车辆防盗标准阶段引入和小批量车型报

告要求

3

1992年美国政府又公布《1992年反轿车盗窃法》,进一步加严对车辆防盗的法制化管理。

该法规定拥有或开办“拆解场(ChopShop)”、拆解被盗窃车辆都将被联邦政府视为严重的犯

罪,将被处以严厉的惩罚。该法要求建立全国性机动车辆产权证信息联网系统,并相应出台了

专门的法律12。这样当犯罪分子将被盗车辆拿到其它的州办理新的产权证时,就可以通过车辆

VIN号码或其它数据在该信息联网系统中查到被盗车辆原有产权证的所有真实信息,杜绝犯罪

分子重新获得合法的产权证,也使任何一个车辆购买者能通过此信息联网系统了解该车辆的真

实来源和历史,避免买到被盗窃的车辆。《1992年反轿车盗窃法》规定将该法由美国运输部负

责具体执行,1996年国会对该法进行了修订,将该法转交美国司法部执行。

4.2美国汽车安全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

美国对汽车安全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1)对新车入市的汽车安全自我认证;2)入

市后对汽车产品安全的后期监管;3)汽车产品安全召回制度;4)汽车产品的质量立法和管理等。

4.2.1美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

根据《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和《机动车辆信息及成本节约法》的规定,所有进入美

国市场用于商业销售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美国汽车安全、节能和防盗技术法规,并通过这些法

规的认证。由于这一认证工作由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负责管理,因此将这一认

证统称为美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

美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为完全的自我认证制度,由制造商自行按照美国汽车技术法规进行

试验,确保其产品符合技术法规要求,按照法规规定自行粘贴认证标志,通过认证的车辆就可

以准入美国市场,其具体的程序和步骤包括:

(1)所有美国以外的机动车辆或装备的制造商、组装者或进口商(美国政府将其统一视

12即《美国法典》(UnitedStatesCode)第49篇第6分篇《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规划》A部分《通则》第305章《国家机动车辆

产权证信息系统》。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第68页共124页

为制造商),如计划将汽车产品引入美国市场,首先应指定一位美国本土的永久居民作为其代

理,由该代理来履行进口所需要的所有程序,该代理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以美国本土的公司

形式出现。制造商要将其代理的指定情况专门致函NHTSA,并需获得NHTSA的批准。需要

注意的是,NHTSA要求制造商和其指定的代理填写图8和图9所示的表格,并将制造商和代

理签名的原件送交NHTSA。该步骤的相关要求在美国汽车安全管理性法规CFR第49篇第551

部分(程序规则)中予以规定。

(2)向NHTSA提交能解读其汽车产品VIN号码的所有信息,该提交工作不得晚于首辆

汽车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前60天。VIN是用于识别车辆的、对每一车辆具有唯一性17位代

码,它是美国汽车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不仅是联邦管理机关NHTSA,美国

司法部门、保险公司、研究机构、制造厂、美国各州的机动车辆管理机关都通过VIN号来获

取、管理、追踪、分析车辆制造、注册、使用、保险、事故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尤其是在NHTSA

进行的车辆产品召回管理中,VIN码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2008年4月30日,NHTSA发布

修改VIN技术法规CFR第49篇第565部分(车辆识别代号要求),对VIN的编制规则作出修

订,要求2009年4月30日及以后生产的所有机动车辆VIN码按照新的法规执行。

(3)对于属于FMVSS要求范围内的机动车辆及其装备(不包括轮胎)的制造商,应向

NHTSA提交制造商自身及其产品的有关信息,如制造商名称、地址、对所生产的每一机动车

辆型式或产品的简要描述,该提交工作要求在开始生产后30天内提交。图10为美国的一家名

为“Any有限公司(AnyCompany,Inc.)”的摩托车生产企业提交的信息范例,美国以外的企业

同样可参照此范例。该部分的相关要求在美国汽车安全管理性法规CFR第49篇第566部分(制

造厂商识别)中予以规定。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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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由制造商填写并签名的指定代理的表格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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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代理对制造商指定的接受及其签名

图10向NHTSA提交的制造商自身及其产品有关信息范例

(4)制造商对汽车产品进行自我认证,对满足相应美国汽车技术法规的每一车辆,在规

定的位置上自行粘贴符合要求的认证标签。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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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汽车安全认证标签上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制造商名称、车辆生产的日期(年/月)、

车辆的总重额定值(GVWR:该值应包括英制(磅)单位)、各轴总轴荷额定值(GAWR)(从

前向后列举)、轮胎的相关信息、声明该车辆符合在其制造日有效的所有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

全、保险杠和防盗标准13、车辆的VIN号码及车型类别等。图11为载货车的认证标签示例。

对于机动车辆,认证标签粘贴在驾驶员侧车门铰链柱的立面、车门锁柱的立面或靠近门锁

的车门边;对于挂车,认证标签粘贴在车辆左侧的前半部分;对于摩托车则粘贴在尽可能靠近

转向柱与操纵把交叉处的车辆永久性构件上。该部分的相关要求在美国汽车安全管理性法规

CFR第49篇第567部分(认证)中予以规定。

(5)制造商在车辆上粘贴轮胎信息标牌。鉴于轮胎是及其重要的车辆安全装备,根据

FMVSS110的规定,要求车辆总重(GVWR)等于小于10000磅(4536kg)的车辆(摩托车、

低速车辆、非完整车辆除外)制造商必须在车辆特定的位置永久粘贴有关轮胎信息的标牌,内

容包括轮胎及其载荷信息、车辆的乘员数和负荷重量等,以防止发生轮胎超负荷的情况。图9

为轮胎信息标牌示例。

图11美国载货车安全认证标签示例

图12轮胎信息标牌示例

13对于乘用车声明满足所有的FMVSS、保险杆标准和防盗标准;对于MPV和GVWR为6000磅或以下的载货车则声明满足

FMVSS和防盗标准。其它车辆则只申明满足FMVSS。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新能源汽车国际标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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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许多需满足FMVSS要求的机动车辆装备,应按照各自FMVSS中规定的具体

要求直接在装备上打刻DOT标志,或者在装备运输包装外表面刻印DOT标志,表示这些装备

已经认证满足FMVSS要求。还有一些装备,如制动软管、玻璃、轮胎,还要在其产品上打刻

识别标志或者由NHTSA分配给制造厂的识别号。玻璃、轮胎的制造商需要向NHTSA提出申

请,请NHTSA为其分配厂家识别号;而制动软管制造厂家则是向NHTSA申请,请NHTSA

接受制造厂家的标识(Designation)。

对于已完成自我认证的汽车产品,就能通过代理比较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车辆在进入美

国海关时由进口者填写美国海关HS-7申报表。已上市的车辆的牌照注册管理权限在美国各州

州政府,联邦政府不再涉及,有些州在进行注册时要求提供车辆原产地证书(MCO)或者制

造商原产声明(MSO)。

4.2.2与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不符的车辆的进口

对于没有进行自我认证,或已确认与美国汽车技术法规不符的汽车产品,被称为“不符车

辆”。不符车辆也能进入美国,但程序上比较繁琐,必须得到NHTSA的严格审查,认定该产

品“适宜进口”,即认定该产品能够被“修改”,使之符合所适用的美国汽车技术法规。NHTSA

专门批准了一批商业实体——“注册进口商(RI)”从事不符车辆的进口,注册进口商将不符

车辆进口到美国,并同时负责对车辆进行改造(法规上称为“修改”),使其能够满足美国汽车

技术法规的要求。该改造工作必须在车辆进入美国后的120天内完成,注册进口商在将不电脑主机怎么拆开 符车

辆引入美国前,必须向NHTSA提出“进口适宜性”申请,以获得NHTSA对该车辆适宜进口

的认定。注册进口商在申请中将提供证据促使NHTSA确信其负责进口的不符车辆具备“进口

适宜性”,一般从两个方面提出证明:1)该不符车辆与某一已通过认证,满足所有适用的技术

法规的车辆具有显著的相似性;或2)根据有关试验或其它证据,能够证明不符车辆在安全特

性上能够,或者经改造后能够符合适用的技术法规。

NHTSA认定某一型式(包括品牌、型号、车型年等要素)的车辆适宜进口,将给该车辆

分配一独有的车辆适宜性号,美国海关将根据该号码对不符车辆予以放行。但注册进口商必须

向海关交纳车辆申报价值150%的保证金,并保证车辆进入美国后的120天内完成必要的改造

工作,使之符合美国技术法规要求,否则必须将车辆再运出美国,或将车辆销毁。此外,为展

览、比赛、非美国居民临时带进美国使用等特殊情况,则按照特殊程序完成车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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