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

更新时间:2023-03-19 07:33:59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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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
2023年3月19日发(作者:愚公移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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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1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

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

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

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

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

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

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

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

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

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

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

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

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

管,并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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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

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 。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梦见爸妈离婚 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

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

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

盖章负责人。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

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

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

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

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

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

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

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

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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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

律责任。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

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

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

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

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2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

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

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

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

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

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

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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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十月用英语怎么说 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

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

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

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

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

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

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

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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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

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

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

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

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

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

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

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

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

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

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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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

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

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

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

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

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

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

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

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

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

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五、发票专用章使用

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

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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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__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

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

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

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

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

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

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

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事情特

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

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

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登记备案。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

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

单位或人员、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四、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严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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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5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

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

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

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

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

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健身训练计划 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

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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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

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

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

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强烈的反义词是什么 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

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

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

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6

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未经总

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

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11只猫 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

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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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

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

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

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

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

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

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7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

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

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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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

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

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

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

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

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

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

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

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

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

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

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

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

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

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

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

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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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

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

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

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

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

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

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

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蛋白尿的原因 章事由,

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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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

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

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

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

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

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

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

场证明上盖章;沸腾造句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

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

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

件上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

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

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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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

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

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

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

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

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

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

续文件。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

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

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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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

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

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

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

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

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

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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