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等的区别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的区别
所谓不可抗⼒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是如何学习书法 普遍适⽤的免责事由,只要是因发⽣不可抗
⼒,⽽导致合同不能履⾏或造成他⼈损失的,均可基于法律规定免于承担责任。不可抗⼒与情势变更有些相同之处,
如⼆者的事实构成都具有客观性,不可归责性和不可预见性;⼆者都只适⽤于合同关系的存续期间等。但两者仍存在较
⼤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不可抗⼒⼀般表现为⾮经济⽅⾯的事件,包括⾃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前者如地震、⽔灾、风
暴、海啸、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暴乱、罢⼯等。情势变更主要表现为意外事件特别是社会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物
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融危机和国家政策的转变等事由。不可抗⼒⼀般导致合同⽆法继续履⾏,⽽情势变更情形
下合同往往可以继续ps对比度 履⾏。
2.适⽤范围不同。不可抗⼒既可以适⽤于民法典,还可以适⽤侵权法,⽽情势变更不能适⽤于侵权法,只能适⽤
于民法典。
3.适⽤程序不同。发⽣不可抗⼒后,因不可抗⼒⽽履⾏不能的⼀⽅当事⼈只要依法能够证明履⾏了法律规定的有
关义务,如通知义务、防⽌损害扩⼤义务等,则可以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直接通知对⽅当事⼈解除或变更合同。但出
现情势变更情形时,当事⼈要主张适⽤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或请求仲裁庭仲裁,如果法院或仲裁庭
驳回当事⼈的请求,则该当事⼈仍应履⾏合同义务。
4.功能⽬的不同。不可抗⼒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为了免除或减轻当事⼈的违约责任,⽽情势变更是为了解决双
⽅的显失公平的问题,是为了维护双⽅的利益均衡。
⼆、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的区别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的明显对⾃⼰有重⼤不利的合同。从两者的定义不
难看出,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存在明显差别。
1.产⽣的原因不同。显失公平中存在⼀⽅当事⼈故意利⽤⾃⾝优势或者利⽤对⽅没有经验,致使双⽅的权利与义
务明显失衡;⽽情势变更中不存在上述主观因素,合同双⽅主观上都没有过错。
2.产⽣的时间不同麻婆豆腐菜谱 。显⽰公平在合同成⽴时即已产⽣;⽽情势变更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发⽣的。
3.法律后果不同。出现显失公平,⼀⽅龙梅子 当事⼈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始⽆效;情势变更将发
⽣合同变更或解除,解除的效⼒⼀般不溯及既往。
三、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区别
商业风险是指经营者在队列口号 商品经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是⼀种正常风险,是市场价值规律作⽤的
结果。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存在的最主要区别就是对当事⼈的主观要求不同。荠菜的功效 商业风险是正常风险,要求当事⼈能够
或者应当能够预见到的,⽽情势变更更是意外风险,是当事⼈⽆法预见的。另外两者产⽣的法律后果也字体间距 不同,商业风
险是由当事⼈⾃⾏承担的,因为当事⼈在订⽴合同时应预料到风险的发⽣,⽽情势变更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q萌头像 变更
或者解除,使双⽅当事⼈的利益得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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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3-19 14:53: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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