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建筑玻璃的标准体系
1、建筑玻璃
平板玻璃是指板状的硅酸盐玻璃。它主要有用垂直引上法和平拉法生产的普通平板玻璃;用浮法工艺
生产的浮法平板玻璃;采用浮法工艺生产的,成份中三氧化二铁含量不大于0.015%,具有高可见光透射率
比的平板玻璃;用压延法生产的表面带有花纹图案、透光但不透明的压花平板玻璃;用压延法生产的内部
夹有金属丝或网的夹丝平板玻璃;并在上述玻璃成份中加入着色剂使玻璃显现一定颜色的着色平板玻璃。
曲面玻璃是在平板玻璃经二次热加工而形成的曲面玻璃也可称为热弯玻璃。
为提高玻璃的强度、保证玻璃的安全性和增加玻璃的使用功能,经二次加工制成防火玻璃;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又分为物理钢化玻璃和化学钢化玻璃;物理钢化玻璃又分为半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均值钢化
玻璃);镀膜玻璃(可分为离线镀膜玻璃和再线镀膜玻璃);釉面玻璃等。
为了满足建筑的需要直接采用上述玻璃的单片和采用上述玻璃经合成而形成的中空玻璃和真空玻璃。
为了满足建筑的特殊需要而制成的镶嵌玻璃、建筑用U型玻璃、光栅玻璃、防弹玻璃、空心玻璃砖贴
膜玻璃、和建筑玻璃制品等。
2、现行的建筑玻璃标准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
1GB/T15764--2008《平板玻璃术语》GB/T15764--1995
2GB11614-2009《平板玻璃》
GB11614—1999
GB/T4871-1995
GB/T18701-2002
3JC/T511-2002《压花玻璃》
4JC433-1991《夹丝谚语英文 玻璃》
5GB15763.1-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份:防火玻璃》15763.1-2001
6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份:钢化玻璃》
GB/T-9963-1998
GB17841-1999部份
7GB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份:夹层玻璃》GB9962-1999
8GB15763.4-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份:均质钢化玻璃》新制定
9GB/T17841-2008《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
10JC/T977-2005《化学钢化玻璃》新制定
11JC846-2007《贴膜玻璃》
12JC/T915-2003《热弯玻璃》新制定
13GB/T18915.1-2002《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新制定
14GB/T18915.2-2002《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新制定
15JC/T1054-2007《镀膜抗菌玻璃》
16JC/T871-2000《镀银玻璃镜》
17GB17840-1999《防弹玻璃》新制定
18JC/T1006-2006《釉面钢化及釉面半钢化玻璃》
19JC/T510-1993《光栅玻璃》
20JC/T867-2000《建筑用U型玻璃》
21JC/T979-2005-《镶嵌玻璃》
22JC/T1079-2008《真空玻璃》
23GB/T11944-2002《中空玻璃》
24JC/T765-2006《建筑玻璃制品》
25JC/T1007-2006《空心玻璃砖》
26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二、建筑玻璃标准对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
.
1、GB11614-2009《平板玻璃》对平板玻璃质量要求(其中对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厚度偏差、厚薄
差、外观质量和弯曲度的要求为强制性的要求,光学特性和特殊厚度或其他要求为推荐性的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尺
寸
偏
差
公称厚度
长度和宽度尺寸偏差(mm)厚度偏差和厚薄差(mm)
尺寸≤3000尺寸>3000厚度偏差厚薄差
2、3、4、5、6230.20.2
8、10+2.-3+3-4
0.30.3
12、
34
150.50.5
19
55
0.70.7
22、251.01.0
对角线差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其平均长度的0.2%。
弯曲度弯曲度应不超过0.2%.
外
观
质
量
要
求
缺陷种类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
气泡、
夹杂物、斑点等
点状缺陷
尺寸(L)/mm允许个数限度尺寸(L)/mm允许个数限度尺寸(L)/mm允许个数限度
0.5≤L≤1.0
2S
0.3≤L≤
0.5
2S
0.3≤L≤0.5
1S
1.0<L≤2.01S0.5<L≤1.00.5S0.5<L≤1.00.2S
2.0<L≤3.00.5S1.0<L≤1.50.2SL>1.00
L>3.00L>1.50
光畸变点视为6mm~1.0mm的点状缺陷点状缺陷中不允许有光畸变点。
点状缺陷密集
度
尺寸≥0.5mm的点状缺陷最小间距
不小于300mm;直径100mm园内
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
个
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最
小间距不小于300mm;直径
100mm园内尺寸≥0.2mm
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最
小间距不小于300mm;直径
100mm园内尺寸≥0.1mm
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线道
不允许
裂纹
不允许
划伤
允许范围允许条数限度允许范围允许条数限
度
允许范围允许条数限
度
宽≤
0.5mm,
长≤60mm
3S
宽≤0.2mm,
长≤40mm2S
宽≤0.1mm,
长≤30mm2S
光学变形
公称厚度无色透明本体着色无色透明本体着色无色透明本体着色
2mm≥40*≥40*≥50*≥45*≥50*≥50*
3mm≥45*≥40*≥55*≥50*≥55*≥50*
≥4mm
~12mm
≥50*≥45*
≥60*≥55*≥60*≥55*
≥15mm≥55*≥50*≥55*≥50*
断面缺陷
玻璃板断面凸出或凹进的部分、包括爆边、边部凹凸、缺角、斜边等断面缺陷,当公称厚度不超过
8mm时不超过玻璃板的厚度;;8mm以上时,不超过8mm。
注: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数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点状缺陷的允许个数限度及划
伤的允许条数限度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光
学
特
性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本体着色平板玻璃
公称厚度/mm可见光透射比最小/%光学特性种类偏差不超过/%
2/3/4/589/88/87/86可见光(380nm~780nm)透射比2.0
6/8/10/1285/83/81/79太阳光(300nm~2500nm)直接透射比3.0
15/19/22/2576/72/69/67太阳能(300nm~2500nm)总透射比4.0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颜色均匀性,同一批产品色差应符合△Eab≤2.5。
特殊厚度或其他要求特殊厚度或其他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2、JC/T511-2002《压花玻璃》对用压延法生产的表面带有花纹图案、透光但不透明的平板玻璃(花
纹玻璃或滚花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压花玻璃有无色、有色、彩色数种。
项目技术要求
尺厚度长度和宽度(mm)厚度(mm)
.
.
寸
允
许
偏
差
320.3
420.4
520.4
620.5
830.秦始皇几岁登基 6
对角线差应小于两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弯曲度不应超过0.3%。
外
观
质
量
缺陷类型说明一等品合格品
图案不清目测可见不允许
气泡长度范围mm2≤L<55≤L<10L≥102≤L<55≤L<15L≥15
允许个数6.0S3.0S09.0S4.0S0
杂物长度范围mm2≤L<3L≥32≤L<3L≥3
允许个数1.0S02.0S0
线条长度范围mm不允许长度100≤L<200宽度W<0.5
允许条数3.0S
皱纹目测可见不允许边部50mm以内轻微的允许存在
压痕长度范围mm不允许2≤L<5L≥5
允许个数2.0S0
划伤长度范围mm不允许长度L≤60,宽度W<0.5
允许条数3.0S
裂纹目测可见不允许
断面缺陷爆边、凹凸、缺角边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1上表中,L表示相应缺陷的长度,W表示其宽度,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的面积,气泡、杂物、压痕
和划伤的数量允许上限值是以S乘以相应系数所得的数值,此数值应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2.对于2mm以上的气泡,在直径为100mm的园内不允许超过8个。
3.破坏性的杂物不允许存在。
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商定
3、GB15763.1-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份:防火玻璃》对防火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
技术要求
复合防火玻璃(以FFB表示)单片防火玻璃(以DFB表示)
玻璃原片
可选用镀膜或非镀膜的浮法玻璃、钢化玻璃,复合防火玻璃原片,还可选用单片防火玻璃。应符合相应
标准的规定。
尺寸、
厚度
允许偏差
(mm)
玻璃的公
称厚度d
长度或宽度(L)
厚度
玻璃
厚度
长度或宽度(L)
厚度
L≤12001200<L≤2400L≤10001000<L≤2000L>2000
5≤d<11231.0
5
6
+1
-2
3
4
0.2
11≤d<
17
341.08/10
+2
-3
0.3
17≤d<
24
451.3120.3
24≤d<
35
561.515440.5
≥35562.0195560.7
注:当L大于2400mm时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要求
气泡直径300mm园内允许长
0.5mm~1.0mm的气泡1个
胶合层
杂质
直径500mm园内允许长2.0mm以
下的杂质2个
划伤宽度≤0.1mm,长度≤50mm的轻微
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4条
宽度≤0.1mm,长度≤5纯净近义词 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
面积内不超过2条
0.1mm<宽度<0.5mm,长度≤
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
不超过1条
0.1mm<宽度<0.5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
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1条
爆边每米边长允许有长度不超过20mm,
自边部向玻璃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
不允许存在
.
.
厚度一半的爆边4个
叠差、裂
纹、脱胶
脱胶、裂纹不允许存在;总叠差不应
大于3mm
结石、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
注:复合防火玻璃周边15mm范围内的气泡、胶
合层杂质不作要求。
弯曲度弓形弯曲度不应超过0.3%,波弯曲度不应超过0.2%。
可见光透射比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3%;允许偏差最大值(未明示标称值)≤5%
耐热性能试验后应符合外观质量的规定
耐寒性能试验后应符合外观质量的规定-
耐紫外线辐照
性能
当使用在有建筑采光要求的场合时,应进行耐紫
外线辐照性测试。
-
抗冲击性能
不破坏是指试验后满足下述条件之一:a)玻璃
不破碎;b)玻璃破碎但钢球未穿透试样。
不破坏是指试验后不破碎;
碎片状态-
单片防火玻璃每块试验样品在50mm50mm区域内
的碎片数应不低于40块。允许有少量长条碎片存在,
但其长度不得超过75mm,且端部不是刀状,延伸至
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玻璃边缘形成的夹角不得大
于450。
耐火性能
分类名称耐火极限等级耐火性能要求
隔热型防
火玻璃
(A类)
3.00h耐火隔热性时间≥3.00h,且耐火完整性时间≥3.00h
2.00h耐火隔热性时间≥2.00h,且耐火完整性时间≥2.00h
1.50h耐火隔热性时间≥1.50h,且耐火完整性时间≥1.50h
1.00h耐火隔热性时间≥1.00h,且耐火完整性时间≥1.00h
0.50h耐火隔热性时间≥0.50h,且耐火完整性时间≥0.50h
非隔热型
防火玻璃
(C类)
3.00h耐火完整性时间≥3.00h,耐火隔热性无要求
2.00h耐火完整性时间≥2.00h,耐火隔热性无要求
1.50h耐火完整性时间≥1.50h,耐火隔热性无要求
1.00h耐火完整性时间≥1.00h,耐火隔热性无要求
0.50h耐火完整性时间≥0.50h,耐火隔热性无要求
注:1、耐火完整性: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玻璃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
出现火焰的能力。
2、耐火隔热性: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玻璃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使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
能力。
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玻璃构件从受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完整性或隔热型要求时止的这段时间。
4、隔热型防火玻璃(A类):耐火性能同时满足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5、非隔热型防火玻璃(C类):耐火性能仅满足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4、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份:钢化玻璃》对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
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的钢化玻璃;GB
15763.4-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份:均质钢化玻璃》对经过特定工艺条件处理过的钠钙硅钢化玻
璃(简称HST)的均质钢化玻璃(热浸钢化玻璃);JC/T977-2005《化学钢化玻璃》对通过离子交换,玻
璃表层碱金属离子被熔盐中的其它碱金属离子置换,使机械强度提高的化学钢化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玻璃原片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长方形平
面钢化玻
璃尺寸允
许偏差
(mm)
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对角线差允许值
厚度允许
偏差
L≤
1000
1000<L
≤2000
2000<L
≤3000
L>3000边长≤
2000
2000<边
长≤3000
边长>
3000
物理
钢化玻璃
3、4、5、
6
+1
-2
3453.04.05.00.2
8、10+2
-3
4.05.06.00.3
120.4
15445.06.07.00.6
19
55671.0
>19供需双方商定
化学
钢化玻璃
2、3、4、
5、6
+1.0
-2.0
3.03.04.03.04.05.00.2
.
.
8、10+2.0
-3.0
4.05.06.0
0.3
120.4
厚度小于2mm及大于12mm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其它形状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说明允许缺陷数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
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
个数。
1处
划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允许存在长度≤100mm(化学
钢化玻璃长度≤60mm时)时条数。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允许存在宽度0.1mm~1mm长度≤
100mm时条数。(化学钢化玻璃无此要求)
4条
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
夹钳印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化学钢化玻璃无此要求)
渍迹、污雾化学钢化玻璃表面不应有明显渍迹及污雾。
弯曲度
(mm)
物理钢化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化学钢化
玻璃厚度d≥20.3%
玻璃厚度d<2mm供需双方商定.
抗冲
击性
物理钢化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
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化学钢化
玻璃厚度d<2mm冲击高度1.0m
冲击后试样不得破坏
玻璃厚度d≥2mm冲击高度2.0m
碎片
状态
物理钢化
品种
公称厚度
/mm
最少碎片数/片试验方法
平面玻璃
330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
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右
表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
不超过75mm。
4~1240
≥1530
曲面玻璃≥430
霰弹袋冲
击
性能
物理钢化
取4块平型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1)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玻璃碎片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2面积的质量。
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能超过120mm。
2)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表面
应力
(Mpa)
物理钢化
不应小于90MPa。
化学钢化
Ⅰ类300<表面应力P≤400
Ⅱ类400<表面应力P≤600
Ⅲ类表面应力P>600
耐热冲击
性能
物理钢化应耐2000C温差不破坏
化学钢化应耐1200C温差不破坏
压应力层
厚度d
(m)
化学钢化
A类12<d≤25
B类25<d≤50
C类d>50
弯曲强度
(四点弯
法)
均质钢化
浮法玻璃、镀膜玻璃≥120MPa
以95%的置信区间,5%的破损概率
釉面玻璃(釉面为加载面)≥75MPa
压花玻璃≥90MPa
化学钢化2mm以上建筑用.≥150Mpa
边部加工建筑用化学钢化玻璃边部应进行倒角及细磨处理。物理钢化玻璃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钢
化
玻
璃
园
孔
加
工
孔径
及其
允许
偏差
(mm)
物理钢化
公称孔径(D)允许偏差说明
4≤D≤501.0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小于玻璃的公称
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0<D≤1002.0
D>100供需双方商定
化学钢化
D<4供需双方商定
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且整板玻璃的孔不
多于四个的玻璃制品.
4≤D≤201.0
20<D≤1002.0
D>100供需双方商定
.
.
质
量
园心
位置
表示
方法
及其
允许
偏差
园孔园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
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
系,用园心的位置坐标(xy)表
达园心的位置。园孔园心的位置
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
允许偏差相同
孔的
位置
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不
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中的距离C不应
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
璃公称厚度的2倍。
5、GB/T17841-2008《半钢化玻璃》对通过控制加热和冷却过程,在玻璃表面引入永久压应力层,使
玻璃的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性能提高,并具有特定的碎片状态的玻璃制品的半钢化玻璃技术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边长允许偏
差(mm)
玻璃公称厚度边长L≤10001000<边长L≤20002000<边长L≤3000边长L>3000
3、4、5、6
+1.0
-2.0
3.04.0
8、10、12
+2.0
-3.0
对角线差允
许值(mm)
3、4、5、62.03.04.05.0
8、10、123.04.05.06.0
材料及厚度偏差应符合所使用的原片玻璃和制品的厚度偏差对应标准的规定。
边部质量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说明允许缺陷数
爆边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
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处
划伤宽度≤0.1mm,长度≤100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4条
0.1<宽度≤0.5mm,长度≤100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3条
夹钳印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
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
弯曲度
水平法生产的平型制品弓形/(mm/mm)浮法玻璃0.3%其他玻璃0.4%
波形/(mm/300mm)浮法玻璃0.3其他玻璃0.5
垂直法生产的平型制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弯曲强度
浮法玻璃、镀膜玻璃≥70
以95%的置信区间,5%的破损概率弯曲强度值/MPa
压花玻璃≥55
表面应力
浮法玻璃、镀膜玻璃24MPa≤表面应力值≤60MPa
压花玻璃——
碎片状态
厚度小于等于
8mm
1、碎片至少有一边延伸到非检查区域。
2、当有碎片的任何一边不能延伸到非检查区域时,不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岛碎片;
不应有面积大于10cm2的小岛碎片;所有“颗粒”碎片的面积之和不应超过50cm2。
厚度大于8mm由供需双方商定。
耐热冲击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试验时试样应耐1000C温差不破坏。
6、GB1567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对玻璃与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
.
.
用中间层(介于两层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之间起分隔和粘结作用的材料,使夹层玻璃具有诸如抗冲击、阳
光控制、隔音等性能)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复合材料的统称夹层玻璃的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项目技术要求
材料
玻璃
可选用:浮法玻璃、普通平板玻璃、压花玻璃、抛光夹丝玻璃等。
可以是:无色的、本体着色的或镀膜的;透明的、半透明的或不透明的;退火的、热增
强的或钢化的;表面处理的,如喷砂或酸腐蚀的等。
塑料
可选用:聚碳酸酯、聚氨酯和聚丙烯酸酯等。
可以是:无色的、着色的、镀膜的;透明的或半透明的。
中间层
离子性中间层:含有少量金属盐,以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为主,可与玻璃牢固地粘
结的中间层材料。
PVB中间层:以聚乙烯醇缩丁醛为主的中间层材料。
EVA中间层:以乙烯-聚醋酸乙烯共聚物为主的中间层材料。
外观
质量
可视区的
线状缺陷数
缺陷尺寸(长度L,宽度B)
/mm
L≤30且B≤0.2L>30或B>0.2
玻璃面积(S)/m2S不限S≤55<S≤88<S
允许缺陷数/个允许存在不允许12
周边区以外的区域的线缺陷包括线形异物、划伤或擦伤
可视区的
点状缺陷数
缺陷尺寸()/mm0.5<≤1.01.0<≤3.0
玻璃面积(S)/m2S不限S≤11<S≤22<S≤88<S
允许
缺陷
数/个
2层
不得密集存
在
121.0m21.2m2
3层231.5m21.8m2
4层342.0m22.4m2
≥5层452.5m23.0m2
注1:不大于0.5mm的缺陷不考虑,不允许出现大于3mm的缺陷。
注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密集存在:
a)两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且彼此相距<200mm缺陷;
b)三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180mm;
c)四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150mm;
d)五层以上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100mm。
注3:单层中间层单层厚度大于2mm时,上表允许缺陷数总数增加1。
注4:点缺陷缺陷包括不透明斑点、气泡和点装异物。
周边区缺陷
使用时装有边框夹层玻璃面积≤5m2时距离边部宽度15mm;面积>5m2时距离边部宽
度20mm的周边区域,允许直径不超过5mm的点状缺陷存在;如点状缺陷是气泡,气
泡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边缘区面积的5%。
使用时不带边框夹层玻璃的周边区缺陷,由供需双方商定。
裂口不允许存在从玻璃边部向中间延伸的尖锐线状裂缝或裂纹。
爆边长度或宽度不得超过玻璃的厚度。
脱胶不允许存在玻璃或塑料与中间层不粘结或产生肉眼可见的分离。
皱痕和条纹
不允许存在由中间层折叠和中间层材料制造过程的不均匀缺陷引起的夹层后可见的光
学变形。
尺寸
允许
偏差
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
(mm)
公称尺寸(边长
L)
公称厚
度≤8
公称厚度>8
每块玻璃公称厚度<10至少一块玻璃公称厚度≥10
L≤1100+2.0
-2.0
+2.5
-2.0
+3.5
-2.5
1100<L≤1500+3.0
-2.0
+3.5
-2.0
+4.5
-3.0
1500<L≤2000+3.0
-2.0
+3.5
-2.0
+5.0
-3.5
2000<L≤2500+4.5
-2.5
+5.0
-3.0
+6.0
-4.0
L>2500+5.0
-3.0
+5.5
-3.5
+6.5
-4.5
最大允许叠差(mm)
长度或宽度L最大允许叠差
L≤10002.0
1000<L≤20003.0
2000<L≤40004.0
L>40006.0
.
.
厚度偏差(mm)
干法夹层玻璃
不能超过构成夹层玻璃的
原片厚度允许偏差和中间
层材料厚度允许偏差总
和。
中间层厚度d(mm)允许偏差
d<2不考虑
d≥20.2mm
湿法夹层玻璃
不能超过构成夹层玻璃的
原片厚度允许偏差和中间
层材料厚度允许偏差总
和。
d<10.4
1≤d<20.5
2≤d<30.6
d≥30.7
对于三层原片以上(含三层)制品、原片材料总厚度超过24mm及使用钢化玻璃作为原片
时,其厚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对角线差长边长度不大于2400mm时对角线差不得大于4mm;,
长边长度大于2400mm时对角线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弯曲度
弓形时不超过0.3%,
波形时不超过0.2%。
原片材料使用有非无机玻璃时供需双方商定。
一般
性能
可见光透射比夹层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可见光反射比夹层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抗风压性能应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本项试验。
安全
性能
要求
耐热性试验后允许试样存在裂口,超出边部或裂口13mm部分不能产生气泡或其他缺陷。
耐湿性
试验后试样超出原始边15mm、切割边25mm、裂口10mm部分不能产生气泡或其他
缺陷。
耐辐照性
验后试样不可产生显著变色、气泡及浑浊现象,且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相对变
化率T应不大于3%。
落球冲击剥离性能试验后中间层不得断裂、不得因碎片剥离而暴露。
霰
弹
袋
冲
击
性
能
Ⅰ类夹层玻璃对霰弹袋冲击性能不做要求的夹层玻璃。该类玻璃不能作为安全玻璃使用。
Ⅱ-1类夹层玻璃
霰弹袋冲击高度可达1200mm。3组试样在冲击高度分别为300mm、750mm和1200mm
时冲击后,全部试样未破坏和/或安全破坏
Ⅱ-2类夹层玻璃
霰弹袋冲击高度可达750mm。2组试样在冲击高度分别为300mm和750mm时冲击后,
试样未破坏和/或安全破坏;但另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1200mm时,任何试样非安全
破坏。
Ⅲ类夹层玻璃
霰弹袋冲击高度可达300mm。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300mm时冲击后,试样未破坏和
/或安全破坏,但另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750mm时,任何试样非安全破坏;
注:破坏时试样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为安全破坏:
a)破坏时允许出现裂缝或开口,但是不允许出现使直径为76mm的球在25N普陀山旅游攻略二日游 力作用下通过的裂缝或开口;
b)冲击后试样出现碎片剥离时,称量冲击后3min内从试样上剥离下的碎片。碎片总质量不得超过相当于
100cm2试样的质量,最大剥离碎片质量应小于44cm2面积储藏样的质量。
7、GB11944—2002《中空玻璃》对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开效支撑隔开并周边粘接密封,使玻璃层间
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中空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材
料
要
求
玻璃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密封胶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应符合JC/T486的规定。
中空玻璃用塑性密封胶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胶条用塑性密封胶制成的含有干燥剂和波浪型铝带的胶条,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间隔框使用金属间隔框时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干燥剂质量、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中
空
玻
璃
质
量
要
求
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
(mm)
长(宽)度允许偏差备注
L<10002.0
1000≤L<2000+2、-3
L≥20003.0
厚度允许偏差
(mm)
公称厚度允许偏差备注
t<171.0
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两片玻璃公
称厚度与间隔框厚度之和。
17≤t<221.5
t>222.0
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指正方形和矩形
胶层厚度
单道密封10mm2mm
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
需双立商定。
双道密封5mm~7mm
.
.
胶条密封8mm2mm
外观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密
封
性
能
4mm+12mm+4m
m
20块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为合格:(1)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
下,初始偏差必须≥0.8mm;(2)在该气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偏
差的15%
5mm+9mm+5mm
20块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为合格:(1)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0.5kpa
下,初始偏差必须≥0.5mm;(2)在该气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
偏差的15%
其它厚度供需双方商定。
露点20块试样露点均≤-400C为合格。
耐紫外线辐射性能
2块试样紫外线照射168h,试样内表面上均无结雾或污染的痕迹、玻璃原片无明显错位
和产生胶条蠕变为合格。
气候循环耐久性能试样经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4块试样露点≤-400C为合格。
高温高湿耐久性能试样经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8块试样露点≤-400C为合格。
隐框幕墙选用中空玻璃时,必须做到中空玻璃第二道密封胶一定要采用硅酮密封胶,并与结构性玻璃装配用密封胶
相容。
8、JC/T1097-2008《真空玻璃》对两片或两片以上平板玻璃以支撑物隔开,周边密封,在玻璃间形
成真空层的玻璃制品的真空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材料
构成真空玻璃的原片质量应符合GB11614中一等品以上(含一等品)的要求,其他材料的质量应
符合相应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矩形尺寸允许偏
差(毫米)
公称厚度
边长允许偏差
厚度允许偏差弓形弯曲度
L≤10001000<L≤20002000<L
≤122.0
+2.0
-3.0
3.00.40.3%
>122.03.0供需双方商定供需双方商定
对角线差对角线差值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边部加工质量边部加工应磨边倒角,不允许有裂纹等缺陷。
保护帽
真空玻璃单独使用时应使用保护帽对抽气孔加以保护。
真空玻璃保护帽的高度及形状由供需双方商定。
注:保护帽是指由金属或有机等材料制成的附着在真空玻璃排气口的保护装置。
支撑物的
排列质量
缺陷种类质量要求
注:支撑物是指真空
玻璃中起骨架支撑的
无机材料。
缺位连续缺位不允许,非连续缺位每平方米不允许超过3个
重叠不允许
多余每平方米不允许超过3个
外
观
质
量
缺陷种类要求
划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长度≤100mm时,每平米面积允许存在4条
宽度在0.1mm-1mm的划伤,长度≤100mm时,每平米面积允许存在4条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
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1.5mm的爆边1个
内面污迹不允许
裂纹不允许
弓形弯曲度
玻璃厚度d≤12mm0.3%
玻璃厚度d>12mm供需双方商定
保温性能
(K值)
[W/(m2K)]
1K≤1.0
21.0<K≤2.0
32.0<K≤2.8
耐辐照性样品试验前后K值的变化率应不超过3%。
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后,样品不允许出现炸裂,试验前后K值的变化率应不超过3%,
高温耐久性试验后,样品不允许出现炸裂,试验前后K值的变化率应不超过3%。
隔声性能隔声性能应≥30dB。
9、GB/T18915.1-2002《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对波长350nm(0.35m)~1800nm(1.8m)
的太阳光具有一定控制作用的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技术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
.
尺寸允许偏差、
非钢化应符合GB11614和所选用钢化玻璃有关标准的相应的规定。
厚度允许偏差
弯曲度
对角线差
外
观
质
量
缺陷名称说明优等品合格品
针孔
直径<0.8mm不允许集中
0.8mm≤直径<1.2mm
中部:3.0S,个且任意两钉孔之间的
距离大于300mm.
75mm边部:不允许集中
不允许集中
1.2mm≤直径<1.6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3.0S,个
中部:3.0S,个
75mm边部:8.0S,个
1.6mm≤直径≤2.5mm不允许
中部:2.0S,个
75mm边部:5.0S,个
直径>2.5mm不允许不允许
斑点
1.0mm≤直径≤2.5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2.0S,个
中部:5.0S,个
75mm边部:6.0S,个
2.5mm<直径≤5.0mm不允许
中部:1.0S,个
75mm边部:4.0S,个
直径>5.0mm不允许不允许
斑纹目视可见不允许不允许
暗道目视可见不允许不允许
膜面划伤
0.1mm≤宽度≤0.3mm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限
划伤间距不得小于100mm
宽度>0.3mm
长度>60mm
不允许不允许
玻璃面划伤
宽度≤0.5mm或长度≤
60mm
3.0S,个
宽度>0.5mm或长度>
60mm
不允许不允许
注1:针孔集中是指在100mm面积内超过20个.
注2: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3:允许个数及允许条数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注4:玻璃板的中部是指距玻璃板边缘75mm以内的区域,其它部分为边部.
注5: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中一等品的技术要求。
注6:作为幕墙用的钢化、半钢化阳光镀膜玻璃原片进行边部精磨边处理。
光
学
性
能
项目
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允许最大差值(未明示标称值)
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
可见光透射比大于30%1.5%2.5%≤3.0%≤5.0%
可见光透射比小于30%1.0%2.0%≤2.0%≤4.0%
注:1、笋干 对于明示标称值(系列值)的产品,以标称值作为偏差的基准,偏差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对于明示标称
值的产品,则取三块试样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之间差值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2、光学性能包括: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和太阳
能总透射比,
颜色均匀性
采用CIELAB均匀色空间的色差ab*来表示,单位CIELAB。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反射色色差优等品不
得大于2.5CIELAB,合格品不得大于3.0CIELAB。
耐磨性试验前后可见光透射比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耐酸性试验前后可见光透射比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并且膜层不能有明显的变化。
耐碱性试验前后可见光透射比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并且膜层不能有明显的变化。
10、GB/T18915.2-2002《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对波长4.5m~25m的远红外线有较高反
射比的低辐射镀膜玻璃(“Low-E”玻璃)和低辐射镀膜玻璃复合阳光控制功能的阳光控制低辐射玻璃(遮
阳型Low-E)的技术要求作如下表规定
项目技术要求
尺寸偏差
符合GB11614标准的有关规定,不规则形状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钢化、半钢化玻璃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厚度偏差符合GB11614标准的有关规定。
对角线差符合相关的标准的有关规定。
.
.
外
观
质
量
缺陷名称说明优等品合格品
针孔
直径<0.8mm不允许集中
0.8mm≤直径<1.2mm
中部:3.0S,个且任意两钉孔
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
75mm边部:不允许集中
不允许集中
1.2mm≤直径<1.6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3.0S,个
中部:3.0S,个
75mm边部:8.0S,个
1.6mm≤直径≤2.5mm不允许
中部:2.0S,个
75mm边部:5.0S,个
直径>2.5mm不允许不允许
斑点
1.0mm≤直径≤2.5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2.0S,个
中部:5.0S,个
75mm边部:6.0S,个
2.5mm<直径≤5.0mm不允许
中部:1.0S,个
75mm边部:4.0S,个
直径>5.0mm不允许不允许
膜面划伤
0.1mm≤宽度≤0.3m
或长度≤60mm
不允许
不限
划伤间距不得小于100mm
宽度>0.3mm或长度>60mm不允许不允许
玻璃面划伤
宽度≤0.5mm或长度≤60mm3.0S,个
宽度>0.5mm或长度>60mm不允许不允许
注:1.针孔集中是指在100mm面积内超过20个;
2.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允许个数及允许条数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4.玻璃板的中部是指距玻璃板边缘75mm以内的区域,其它部分为边部。
弯曲度
弯曲度不应超过0.2%。
钢化、半钢化的弓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3%,波形弯曲度(mm/300mm)不得超过0.2%。
光学性能
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1.5允许最大差值(未明示标称值)≤3.0
注:1、光学性能包括: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
接反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
2、对于明示称值(系列值)的产品,以标称值作为偏差的基准,偏差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对于未明示标称值的产品,则取三块试样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之间差值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颜色均匀性以CIELAB均匀空间的色差E*来表示,单位:CIELAB。测量低辐射镀膜玻璃在使用时朝向室外的表面,
该表面的反射色差E不应大于2.5CIELAB色差单位.
辐射率离线应低于0.15;在线应低于0.25。
耐磨性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耐酸性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耐碱性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注:耐磨性、耐酸性、耐碱性只适用于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
11、JC/T915-2003《热弯玻璃》标准对热弯玻璃的单弯热弯玻璃、折弯热弯玻璃和多曲面热弯玻
璃等热弯玻璃技术要求如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
材料
热弯玻璃的原片不应使用非浮法玻璃,压花玻璃除外.原片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玻璃热弯加工前应做磨边处理。
尺
寸
偏
差
高度允许偏差
(mm)
玻璃厚度≤12>12
高度C≤20003.05.0
高度C>20005.05.0
弧长允许偏差
(mm)
弧长.D≤15203.05.0
弧长.D>15205.06.0
吻合度允许偏差
(mm)
弧长D≤24403.03.0
2440<弧长D≤
3350
5.05.0
弧长D>33505.06.0
弧长>1/3园周的热弯玻璃的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弧面允许弯曲偏差
(mm)
高度C玻璃厚度<6玻璃厚度6~8玻璃厚度10~12玻璃厚度>12
C≤12202.03.03.03.0
1220<C≤24403.03.05.05.0
.
.
2440<C≤33505.05.05.05.0
C>33505.05.05.06.0
允许扭曲值(mm)
高度C
弧长<2440弧长>
2440~3050
弧长>
3050~3660
弧长>3660
C≤18303.05.05.05.0
1830<C≤24405.05.05.08.0
2440<C≤30505.05.06.08.0
C>30505.06.06.09.0
曲率半径>460mm、厚度为3mm~12mm的矩形热弯玻璃的扭曲应符合表中的规定。其他厚度和曲
率半径的热弯玻璃的扭曲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
观
质
量
气泡等气泡、夹杂物、表面裂纹符合GB11614合格品的要求。
麻点麻点在玻璃的中央区a)不能大于1.6mm,在周边区不能大于2.4mm.
爆边、不允许存在
划伤
宽≤0.1mm,长≤100mm每平方米允许6条
0.1mm<宽≤0.5mm,长≤100mm每平方米允许3条
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
光学变形垂直于玻璃表面观察时,透过玻璃观察到的物体无明显变形。
注:中央区是位于试样中央的,其轴线坐标或直径不大于整体尺寸的80%的园形或椭圆形区域。余下的部分为周边区。
应力值
热弯玻璃应力值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说明
1、不适用于热弯钢化玻璃和热弯半钢化玻璃。
2、适用于厚度范围:3mm~19mm;最大尺寸:(弧长+高度)/2≤4000mm拱高≤600mm
3、其他厚度和规格的制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三、建筑玻璃的应用
1、安全玻璃的应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00三
年十二月四日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
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
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并对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
璃做如下规定:
(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
的落地窗宜采用钢化安全玻璃。
(2)框支撑玻璃幕墙玻璃宜采用钢化安全玻璃,单片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当采用夹层玻璃时
的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5mm,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差不宜大于3mm;点支撑玻璃幕墙
的面板玻璃宜采用钢化安全玻璃,采用浮头式连接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的幕
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采用玻璃肋支撑的点支撑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安全玻璃;全
玻幕墙(可不用钢化)的玻璃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
(3)与水平面夹角小于75倾斜装配窗和采光顶(屋面玻璃)、各类天棚、天窗、吊顶都必须采用钢
化安全玻璃;当玻璃底端距地面高度大于3m时,必须采用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36mm);当
玻璃底端距地面高度大于3m,采用中空玻璃时,中空玻璃应由夹胶玻璃和钢化玻璃组成,且夹胶玻璃应
朝向室内侧;屋面钢化玻璃必须采用均质钢化玻璃:采光顶钢化单片玻璃不宜小于6mm,夹层玻璃单片
玻璃不宜小于5mm。
(4)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当不承受水平荷载时应选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
.
.
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当承受水平荷载时应选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
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夹层玻璃;当承受水平荷载时的栏板玻璃最低点高一侧楼地面高度
在大于等于3m和小于等于5m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夹层玻璃,大于5m时不得使学期末个人总结
用栏板玻璃。
(5)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撑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均质钢化夹层玻璃,
框支撑地板玻璃单片厚度不宜小于8mm,点支撑地板玻璃单片厚度不宜小于10mm,地板夹层玻璃的单
片厚度差不宜大于3mm,且夹层胶片厚度不宜小于0.76mm。
(6)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水下玻璃应选用夹层玻璃。
(7)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等易遭
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部位。
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应选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2mm的钢化玻璃。
室内隔断玻璃应选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有框玻璃的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
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无框玻璃的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
浴室用隔断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无框玻璃的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
2、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
玻璃种类公称厚度(mm)最大许用面积(㎡)玻璃种类公称厚度(mm)最大许用面积(㎡)
钢化玻璃
夹层
42.0
夹层玻璃
6.386.767.523.0
53.08.388.769.525.0
64.0
10.3810.76
11.52
7.0
86.0
12.3812.76
12.52
8.0
108.0
10.3810.76
11.52
7.0
129.0
12.3812.76
12.52
8.0
3、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和夹丝玻璃的最大允许面积
玻璃种类公称厚度(mm)最大许用面积(㎡)玻璃种类公称厚度(mm)最大许用面积(㎡)
有框平板
玻璃、
真空玻璃
30.1
夹丝玻璃
40.3
50.5
60.960.9
81.871.8
102.7102.4
124.5
4、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参数
玻璃在建筑门窗和建筑幕墙中一般占70%-80%,所以玻璃的隔热与保温是建筑节能的关键,在没有精
确计算的情况下,以下数值可作为玻璃系统光学热工参数的近似值在工程中选用。
.
.
玻璃品种
可见光透射
比v
太阳光总透
射比gg
遮阳系数
SC
传热系数
[W/(㎡K)]
透明
玻璃
3mm0.830.871.005.8
6mm0.770.820.935.7
12mm0.650.740.845.5
吸热
玻璃
5mm绿色0.770.640.765.7
6mm蓝色0.540.620.725.7
5mm茶色0.500.620.725.7
5mm灰色0.420.600.695.7
热反
射玻
璃
6mm高透光0.560.560.645.7
6mm中等透光0.400.430.495.4
6mm低透光0.150.260.304.6
6mm特低透光0.110.250.294.6
单片
Low-E
6mm高透光0.610.510.583.6
6mm中等透光型0.550.440.513.5
中空
玻璃
6透明+12空气+6透明0.710.750.862.8
6绿色吸热+12空气+6透明0.660.470.542.8
6灰色吸热+12空气+6透明0.380.450.512.8
6中等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0.280.290.342.4
6低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0.160.160.182.3
6高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0.720.470.621.9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0.620.370.501.8
6较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0.480.280.381.8
6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0.350.200.301.8
6高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0.720.470.621.5
6中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0.620.370.501.4
5、Low-E玻璃的选用
在寒冷的北方,最佳的组合是外片采用透明的玻璃与采用离线磁控溅射法镀LOW-E涂层的内片玻璃组
合成的中空玻璃,能够保证冬季阳光中的近红外尽可能透入,而室内的物体吸热后发出的二次热辐射能够
再次被玻璃“反射”回来;如果对于又要考虑在夏季让玻璃阻挡一定的近红外,则双银LOW-E中空玻璃是一
个更好的选择,因为,在红外吸收谱线可以看到双银Low-E也有很好的反射。
在炎热的南方气候,外片选择高透型双银LOW-E或者具有遮阳功能的吸热玻璃并镀有LOW-E涂层,内
片可以是简单的透明玻璃组合而成的中空玻璃是较好的选择;当然如果追求更高的性能,则2号和3号面都
有LOW-E膜层隔热性能更好,遮阳效果也最好,自然价格也会相应高些。
6、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要求
玻璃公称厚度
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a
嵌入深度
b
边缘间隙
c
附图
密封胶胶条
单层玻璃、
夹层玻璃、
真空玻璃
3-63.03.08.04.0
8-10
5.0
3.510.05.0
12-194.012.08.0
中空玻璃
4+A+4
5.03.515.05.05+A+5
6+A+6
8+A+8
7.05.017.07.0
10+A+10
.
.
12+A+12
本文发布于:2023-03-19 21:39: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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