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尼斯商人》的法律解读
唐仁芳
【摘要】摘要: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不但是一部文学巨著,也反映了很
多法律问题,体现了当时威尼斯人法律至上、契约等同于法律必须遵守的信条的
社会现实。同时,一些法律规定并不公正,对“威尼斯公民”和“异教徒”在权利
与义务方面区别对蠢蠢欲动近义词 待。导致安东尼奥和夏洛克之间的一磅肉契约无法履行的根
本原因在于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正义。
【期刊名称】阅江学刊
【年(卷),期】2010(002)006
【总页数】4
【关键词】关键词:《威尼斯商人》;法律;契郊游的英语 约;权利;公序良俗
“法律与文学”是西方“后现代法律运动”的重要一支鸡蛋炒青椒 ,也被认为是近30年来
出现于北美和英国的最令人兴奋的跨学科理论研究。美国学者詹姆斯伯艾德怀
特在《法律想象:法律思想和表述的属性研究》中认为,“文学名著为法律的各种
人文价值提供了最好的伦理描述”①,他将文学名著看作是发现法律价值、意义
和修辞的媒介,认为文学名著有助于理解一般性的法律问题,如复仇、罪、罚等。
莎士比亚、狄更斯、卡夫卡、加缪等胡萝卜鸡蛋 人的法律小说也是律师和法官们良好的读
本,它们有助于增强法律家的“法律文学感”。当我们重温《威尼斯商人》这部
莎翁经典,在受到文学艺术熏陶的同时,也认识到该剧体现了很多法律问题。
一、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威尼斯商人》一剧中法律贯穿始终,当时各阶层的普通民众对法律深信不疑。
夏洛克试图通过法律主张权利,报复一直欺压他的基督徒,而鲍西娅装扮的法官最
终也是通过法律以及法律解释来实现基督徒眼中的正义,可见,法律至上的精神早
已深入人心,是西方法文化不可或缺的要素。
西方把法律当作终极的统治力量,当作最高的权威予以尊重。从最高统治者到平
民,从当事人到法官,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必须置于法律之下。法庭审理案件只能依
法裁判,无论公爵和元老,无论法官和民众,都不能影响法庭做出的判决。鲍西亚
如何机智善辩最终拯救安东尼奥另当别论,法律至上的精神要求任何裁判者决不
能出于情感、民愤的考量或出于某种政策的缘由而使法律蒙羞,决不能为了衡平
个案的正义而有损法律的尊严。一切裁判只能以法律的名义做出,而决不能受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影响。正是因为奉行法律至上的精神,威尼斯法庭最终不得不
支持了夏洛克的请求,允许他割下安东尼奥一磅肉。
但丁说过:“一切事物的最深欲求从一开始就要回到源头。”②这句话用在法律
上是指考查法律问题要追根溯源,探究法的历史,用在欣赏文学作品上就是要了解
该作品的写作背景、社会根源。《威尼斯商人》蕴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法律精神,这与故事发生的时代与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作品诞生于欧洲文艺
复兴时期。肇始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无疑是欧洲历史上一次划时代的革命。
意大利的各城邦尤其是威尼斯,更是文艺复兴的发源地之一。文艺复兴的核心内
容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它以人的需求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即所有的人都是
平等的,在一种共同的习俗和法律下,实现人的价值与尊严,大家公平、自由地生
活。如剧中主要人物安东尼奥就说:“夏洛克先生,我们威尼斯是一个团结友爱的
城邦,在这里不管是基督徒还是犹太人都享有同样的权利,虽然你们是异邦人,但
我们一直都在奉行威尼斯神圣而庄严的法令,以此来保障你们同我们一样享有同
等的权利,我们可以对上帝起誓,我们从未鄙视过你们,相反,我们一直都把你们视
为对威尼斯的繁盛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朋友,难道这伟大而仁慈的人文精神不能使
你受丝毫感动吗?”③威尼斯是否真如安东尼奥所说,是“团结友爱的城邦”,一
切异邦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把一切异邦人都“视为对威尼斯的繁盛作出了
重要贡献的朋友”,是一个“伟大而仁慈的人文”之邦呢?如果仅仅从海的写法 安东尼奥
的自我标榜来看,显然还不足以令人信服,最有说服力的,当然是从夏洛克这个
“异邦人”口里得到的反证:“我向他要求的这一磅肉,是我出了很大的代价买来
的;它是属于我的,我一定要把它拿到手里。您要是拒绝了我,那么你们的法律见
鬼吧!威尼斯的法令等于一纸空文。”④
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此,我们对16世纪的威尼斯油然而生一种敬意。
二、合同(契约)等同于法律
《威尼斯商人》这部剧是围绕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所签订的一个合同巧妙地展开
剧情的。夏洛克借给安东尼奥三千块钱,安东尼奥应按期无息偿还,如不能按期偿
还,安东尼奥则要割下身上的一磅肉给夏洛克。后来安东尼奥因商船触礁而破产,
不能按期偿还。因此,夏洛克诉到威尼斯法庭,要求法庭保证合同执行。按照威尼
斯当时的法律,肉体可以作为担保,因此夏洛克要求割安东尼奥一磅肉的主张能够
实现。正如鲍西娅说的:“你的这场官司打得倒也奇怪,可是按照威尼斯的法律,
你的控诉是可以成立的”⑤,“因为这约上所订的惩罚对于法律条文的涵义并无
抵触。”⑥
在《威尼斯商人》所叙说的那个时代,合同等同于法律仍然是一项普遍的原则。
古罗马的法谚“合意创立法律”几乎是全欧通行的原则。法国13世纪《博韦
的习俗和惯例》还有“合同胜过法律”之说。因此,只要是立约人当时是自己做
出承诺的,无论是多么不合理的合同,按照“买方自应注意”的原则,就只能自认
倒霉。即使是像夏洛克和安东尼奥之间这样的合同依旧被认为和法律一样具有
强制力。法庭只能严格依照当事人原先约定的合同文字字面意义进行判决,付诸
强制执行,不能对合同本身自行做出解释。
《威尼斯商人》所反映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原文 的这种死板的合同等于法律的现象,是西欧中世纪的法文
化特有的现象。由于这样的法文化的背景,一个人在生意上丧失信用、不能及时
还清债务,就会被世俗蔑视,所以在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里,当摩莱尔公司不
能兑现自己开出的期票时,父子两人竟然打算自杀,“用血来洗清耻辱”。
合同作为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点(或说要素):一是合法
性,即与国家的法律不相抵触。“按照威尼斯的法律,你(指夏洛克)的控诉是可以
成立的”⑦、“根据法律,这犹太人(指夏洛克)有权从商人(指安东尼奥)的胸口
割下一磅肉”⑧,可见,此合同在威尼斯的法律中具有合法性;二是真实性,也就是
说合同必须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真实地反映当事人的意志。通
观整个剧本,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该契约是在夏洛克和安东尼奥双方完全自愿的基
础上签订的。
三、公民和“异教徒”的权利与义务被区别对待
尽管在莎士比亚时代,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莎士比亚本人也在律师事务所供过
职,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当时的威尼斯并不是人人平等的社会,法律否认人的基
本权利,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地位并不平等。作为异教徒的犹太人备受歧视,夏洛
克被安东尼奥辱骂为“杀人的狗”,被吐唾沫,被用脚踢。在这部剧第四幕的“法
庭”之上,夏洛克非但没要到他的三千金币并且他的全部财产都被剥夺。因为威
尼斯的法律规定:“凡是一个异邦人企图用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任何公民,查明
确有实据者,他的财产的半数应当归受害的一方所有,其余的半数没入公库,犯罪
者的生命悉听公爵处置,他人不得过问。”⑨然而,法律只保护威尼斯的基督徒,
漠视了犹太人的权利。正是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并不平等,法官的地位也
并不中立,夏洛克不仅无法实现心中遥远的英语 的正义,而且还被没收财产,被迫改变自己的
信仰。财产权受到侵犯,信仰的自由也被剥夺。
列宁说过:“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⑩并且马克思唯物史观强调法是“经
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体现。剧中明显看出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放
贷者比比皆是。以商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而且威尼斯人以基督教为信
仰,威尼斯人鄙视犹太人,鄙视他们的宗教和民族。这从夏洛克的话中就可以看出。
他说:“他曾经羞辱过我,夺去我几十万块钱的生意……侮辱我的民族,破坏我的买
卖……他的理由是什么?只因为我是一个犹太人……”[11]很明显,威尼斯人是统
治阶级,他们有权创建自己的法律来保护威尼斯“公民”。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
等。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威尼斯的法律对于作为被统治阶级的“异教徒”来说极
为不公。在剧中,夏洛克说:“我向他要求的这一磅肉,是我出了很大的代价买来
的;它是属于我的,我一定要把它拿到手里。您要是拒绝了我,那么你们的法律见
鬼吧!威尼斯的法令等于一纸空文……我需要法律……”[12]“我需要法律”一语,
可以表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又有人人应为维护法律而斗争的含义。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契约无法履行
既然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夏洛克有要求安东尼奥履行契约的权利,但是这一契约为
何又无法实际履行呢?鲍西亚的“诡计”——割肉不带血的条件,不足以让现代
人信服。哪能割肉不带血呢?这不合乎常理与逻辑。最根本的原因是,夏洛克与
安东尼奥签订的契约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谓的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
风俗的简称,是对私法自治的必要限制。在私法自治下,当事人可以依其意愿塑造
法律关系,然而这种自由要符合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道德观,符合严格的伦理学要
求。在《威尼斯商人》这部剧中,威尼斯公民是统治阶级,基督教信徒是统治者。
那时的威尼斯,只允许威尼斯公民拥有财产,进行奴隶的买卖并且有严格的种族区
分。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符合统治阶级的道德观是:基督教信徒的利益不可侵犯。
一个异教徒以基督教徒的人身,或者说夏洛克以安东尼奥的一磅肉做抵押并要求
履行的合同,不符合威尼斯的公共秩序,违背了他们的善良风俗的要求。换言之,
若现在是夏洛克以自己的一磅肉抵押给安东尼奥要求贷三千金币,或许就不会有
那么大的反响,这一契约会因符合“威尼斯公民”的道德观而获得履行。然而,情
况恰恰相反,无论怎样的社会形态下,任何违背该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此外,现代法律讲究程序正义,讲究程序的正当性,要求“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
官”。现代有回避制度,即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回避。从这个角度讲,鲍西
亚作为巴萨尼奥的妻子却为其丈夫的挚友,他们世界名著 的恩人,担任这起纠纷的法官,这
明显违背了正当程序的要求。但是,因为时代是进步的,法律又是时代的产物、社
会现实的反映,当然会随时代一起发展进步,用现代的标准衡量过去的法律当然不
切实际。
总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威尼斯的法律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体现着新兴资产游泳后头疼 阶
级的意志,维护着希腊公民的利益,压制着异族。法是社会的反映,社会存在着歧
视,反映在法上即是对犹太民族为代表的异族的限制、抑制。莎士比亚在他的
《威尼斯商人》中反映了这些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犹太民族的同情。
注释:
①[美]詹姆斯伯艾德怀特.法律想象:法律思想和表述的属性研究[M].芝加哥:芝
加哥大学出版社,1973:134.
②杨春福.法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10.
④⑤⑥⑦⑧⑨[11][12]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A].朱生豪,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
社,1994:61,71,74,76,74,75,79,47,71.
⑩张文显.法理学(第三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9.
〔责任编辑:渠红岩〕
【文献来源】/academic-journal-cn_yuejiang-aca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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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3-21 04:33: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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