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讨论稿)
一、
“
三违
”
的识别:“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
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
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
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
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4、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职工
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
1、违章作业行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
识别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
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
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
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
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
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
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三)违反劳滑轮 动纪律的识别
1、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包括: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
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2、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
事;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消极怠工;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不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
“
三违
”
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
(一)施工生产人员共性
“
三违
”
行为及相关责任人的界如何降血脂 定与处罚标准
第一条按规定应持证而未持证(未经培训的、脱审的、丢失未及时补办的)上岗的,对
当事人、负责培训的责任人、安排上岗的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300元、500元。
第二条入井人员不检身或检身不认真的、不服从检身的、不清点出入井人数的、清点
不准确的、不填写出入井人员记录的,对把钩工、当事人、井口运输班长分别罚款100元、
200元、100元.
第三条酒后上岗的、没有发现及制止其上岗的,对当事人、井口把钩工、班长、主持
班前会的负责人分别罚款200元、200元、100元、100元.
第四条携带烟草(火种)下井的、在井下(井口棚内)吸烟的、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使
用明火的,对当事人、井口把钩工、班长、分别罚款200元、200元、100元。
第五条不按规定携带矿灯(自救器)入井的、不戴安全帽进入井口棚(施工现场)的、
穿化纤衣服入井的、戴安全帽不系帽带的,对当事人、井口把钩工、班长分别罚款150元、
100元、100元.
第六条在井下拆卸矿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七条破坏或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对当事人罚款300元。
第八条擅自离岗(串岗、岗上睡觉)的,对当事人、班长分别罚款200元、100元.
第九条在岗位上干私活的,对当事人、班长分别罚款200元、100元。
第十条安排未经过学习安全技术措施的职工参加施工的,对责任人、当事人分别罚款
500元、100元.
第十一条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在治理
“
三违
"
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发现
“
三违
"
不立即制止的、包庇袒护
“
三
违
”
人员的、不向安监部门汇报的,对责任人、当事人分别罚款500元、300元。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职工施工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罐笼(矿车、物件、吊桶)在运行期间,人员在运行范围工作或穿过(跨越轨道)
的,对当事人、班长、带班队长分别罚款300元、200元、200元。
第十五条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对责任千张结 人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进入井口棚(施工现场)内穿拖鞋的、衣冠不整的,对当事人、井口把钩工分
别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下井(施工作业)人员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对当事人、把钩工分别罚款100
元。
第十八条施工地点未按规定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的,对安全经理、项目经理分别罚款
200元。
第十九条无故不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的、不认真签字的,对当事人罚款100
元。
第二十条要害场所(要害工种、固定岗位)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的,对当事人罚款
100元。
第二十一养猫好还是养狗好 条不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对当事人、班长分别罚款100元。
第二十二条不按时参加班前会的、班前会“六必讲”执行不认真的,对当事人、班长、
队长分别罚款200元、150元、100元。(班前会“六必讲”:必讲上一班现场情况和存在
的问题;必讲现场主要安全措施;必讲本班具体明确的注意事项和处理办法;必讲当班的安
全环节;必讲特殊工种的岗位要求;必讲有隐患地点作业人员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第二十三条氧气(乙炔)瓶使用时无压力表或失效的、放置间距小于5米的、吊盘同层
排放的、距离明火小于10米的、无防回火阀或失效的,对当事人、班长分别罚款100元.
第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二十四条电气焊(割)等操作人员不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的,对当事人、责任人分别
罚款100元、150元。
第二十五条存放气瓶和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对当事人、责任人分别罚款
100元。
第二十六条铲车行驶时铲斗内乘人的,对当事人、司机分别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场内机动车辆遇障碍物或转弯不鸣笛的、不减速的,对司机罚款100元.
(二)、矿建施工
“
三违
"
行为及相关责任人的界定与处罚标准
第二十八条边打眼边装药的,对当事人、班长、带班队长分别罚款300元、500元、
500元.
第二十九条放炮时安全警戒距离不够的对带班队长、班长、安全员分别罚款300元。
第三十条放炮员未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的罚其300元。
第三十一条接班后进入工作面(打眼前、放炮后)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活矸危石未
及时找净的,对当事人、班长、带班队长分别罚款200元、300元、500元。
第三十二条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的,对当事人、班长、带班队长分别罚款200元、300
元、500元。
第三十三条工作面的矸石(煤、杂物)阻塞巷道断面超过三分之一时进行放炮的,对放
炮员、瓦检员、班长分别罚款100元、100元、300元。
第三十四条砌碹(木棚、钢支架、浇筑砼、锚喷)巷道不设临时支护的,对班长、队长、
责任人分别罚款100元、200元、200元。
第松江七校 三十五条锚杆(索)失拥有英语 效未及时补大学生爱国 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锚杆支护巷道出现截锚杆(索)的、少打锚杆(索)的,对当事人、班长、
队长分别罚款300元。
第三十七条平斜(井)巷使用耙矸机不按规川流不息 定固定的、未安装防护栏的、无投光灯或照
明不足的、滑轮锚桩不牢固的、作业上方无瓦斯探头的,对责任人、队长分别罚款200元。
第三十八条耙装机耙斗运行范围内行人(站人、干其他工作)的,对当事人、班长、队
长分别罚款200元。
第三十九条耙矸机电缆(启动按钮)吊挂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人、班长分别罚款100
元.
第四十条耙矸机钢丝绳搭接使用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的、出现“烫发头”的、
与耙斗连接不牢固的,对责任人、班长、队长分别罚款100元、150元、200元.
第四十一条耙斗机停机后未切断电源和卸掉操作手把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四十二条现场使用回柱绞车安全保护设施不全的,对当事人、责任人分别罚款100
元、150元。
第四十三条综掘机(皮带机、溜子)开机前不发走钩信号的、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
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第四十四条综掘机作业或检修时在截割臂下有人作业(穿过)的,对当事人罚款形容腊梅的诗句 200
元。
在综掘机未停电闭锁、未将截割头落地、未退后工作面5米时冒险进入掘进头
第四十五条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四十六条锚杆实际施工角度与设计偏差超过15度的、锚杆托压板未紧贴岩面的,
对当事人、班长分别罚款200元.
(三)、“一通三防”
“
三违
”
行为及相关责任人的界定与处罚标准
第四十七条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强行作业的,对责任人、安全
经理分别罚款500元。
第四十八条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原则的,对责任人、技术经理分别罚
款500元。
第四十九条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或“一风吹”的,对责任人、技术经理分别罚
款500元。未及时汇报(处理)重大通防隐患的,对责任人、技术经理分别罚款500。
第五十条通防人员携带不合格仪器仪表的、不按操作规定操作的,对当事人罚款500
元。
第五十一条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测风的、未填写测风记录的、未上报通风报表的,对责
任人、技术经理分别罚款200元、300元。
第五十二条局扇没设专人管理的、没挂牌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五十三条临时停工地点停风的、停风不设置临时栅栏的、不设警示标志的、不按规
定进行瓦斯检查的,对责任人、队长分别罚款200元.
第五十四条掘进中的岩巷(煤巷、半煤岩巷)风速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人、技术经理
分别罚款300元、200元。
第五十五条局扇部件不齐全的、吸风口无护罩和消音器的、出风口无衬垫漏风的,对
责任人、机电经理分别罚款100元.
第五十六条局扇吊挂或垫座不牢固的、离地高度小于0。3米的、使用3台以上局扇
向1个工作面供风的、使用1台局扇向2个工作面供风的,对责任人、安全经理分别罚款
500元。
第五十七条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不符合措施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五十八条用绞车拉矿车过风门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五十九条维修风门时另一道风门未挂警示牌的、未设专人看管的,对当事人罚款200
元。
第六十条通风设施(风门、风窗、风桥、密闭墙)周围5米范围内和风门之间存放物
料或电气设备(正在使用的接线盒除外)的、停放车辆的、用做工具房的,对责任人、安全经
理分别罚款300元。
第六十一条风筒破损严重的、风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及时处理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元.
第六十二条停风不撤人的、瓦斯超限不立即撤人的、不及时向调度汇报的,对瓦检员、
班长、带班队长分别罚款300元。
第六十三条瓦检员不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并不按规定进行经常
性检查的,对瓦检员罚款200元。
第六十四条瓦检员不在现场(或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存在空班(漏检、假检)的、不
及时填写手册与牌板的、编造虚假瓦斯报表的、不执行“三对口”规定的,对瓦检员、责任人、
技术经理分别罚款500元、300元、200元。
第六十五条瓦检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时不及时填写瓦斯手册与牌板
的、未按程序换牌签字的,对瓦检员、放炮员、班长分别罚款300元。
第六十六条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携带仪器的仪
表现场损坏后不及时汇报和更换仍然使用的,对瓦检员罚款300元。
第六十七条井巷高冒区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和挂牌管理的、未定期检查瓦斯的,对瓦检
员、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
第六十八条瓦斯报表未按规定审阅签字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六十九条瓦斯检查次数不符合规定的,对瓦检员、责任人分别罚款300元.
第七十条瓦斯探头安装数量不足的、位置不当的、挪移不及时汇报的、失灵断线不及
时处理的,对瓦检员、责任人、班长、带班队长分别罚款200元。
第七十一条通防仪器仪表不按规定校验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七十二条掘进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对责任人、技术经理、安全经理
分别罚款200元.
第七十三条风筒悬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拐弯未设弯头的、异径风筒未使用过渡节的,
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风筒接头不严密的、有反接头的、软质风筒未反压边的、硬质风筒未加垫
或未上紧螺丝的、风筒有破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七十五条风筒穿过墙体未使用硬质风筒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不认真填写瓦斯牌板报表的、字迹不清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第七十七条装岩(煤)前、放炮前(后)不洒水的、不喷雾降尘的,对当事人、班长
分别罚款100元。
第七十八条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七十九条入井人员未按规定配戴瓦斯便携仪的,对当事人、责任人分别罚款100元。
第八十条巷道未定期洒水冲洗的、风筒未定期除尘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八十一条工作面水幕未封闭全断面的、不能正常使用的、水幕设置数量不足的,对责
任人、技术经理分别罚款100元。
第八十二条不按规定定期测尘的、浓度超标不采取措施的、记录不认真不全的、报
表造假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机电、运输系统
“
三违
"
行为及相关责任人的界定与处罚标
第八十三条带电检修电气设备者,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八十四条未执行停送电制度,未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检修时未遵守停电、
验电、放电规定程序、未悬挂标识牌、未设置专人看守;“约时"停送电。对责任人、机电班
长分别罚款200元。
第八十五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未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的,对责
任人、监护人分别罚款300元.
第八十六条检修用电设备时未切断电源和未进行闭锁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八十七条采煤机、综掘机在停机、检修时未切断电源、未将截割头落地、未闭锁工
作面输送机的,对责任人和班长分别罚款300元。
第八十八条在皮带运输机运行和未停电闭锁时,站在皮带或皮带架上进行作业的,对
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八十九条“扒、蹬、跳”各类运输车辆、运输机、或搭乘人车以外的各类车辆的,
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九十条在信号未联系和确认安全时开起各类运载设备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本文发布于:2023-04-12 05:02: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812469234370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车辆违章举报.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车辆违章举报.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