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5-24 03:24:44 阅读: 评论:0

流鼻血吃什么好-张丁懿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瑞士的英文)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页眉内容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

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

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

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

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

择优、诚信的原则。

页眉内容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

网或公共资本交易中央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

发布信息,但涉及贸易隐秘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

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

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孕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

员,合作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

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

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

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局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

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施行。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

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

和场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

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

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页眉内容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

理机构等。

第九条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市属国有企

业。采购人应当按照国资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集体决策采购

需求,科学合理测算并明确采购预算,报市国资局部备案。

采购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

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

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并经市国资

部门认可,并进入中介机构库进行管理。经采购人选定并根据

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可分为随机

抽取和综合评估法确定。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

(含1000万元)采取随机抽取法,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

元以上采取综合评估法确定,具体应当参照《关于进一步整治

规范扶植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温委发

201189号)执行。

第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大概服务的法人和

其他组织。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举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页眉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推行合同所必需的装备和专业手艺、售后保障等

能力;

四)有依法交征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实;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有企业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

均应当具备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

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第十二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

和实际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

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要求大概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不

得含有倾向性大概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不得以不合理

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报酬大概歧视报酬。

页眉内容

制定的采购文件和公告,必须报市国资部门审核备案。对

技术复杂的、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市国资部门应组织专家论证

后将有关意见编入采购文件。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企业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

其他供应商参与合作。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

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

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五)询价;

页眉内容

六)市国资局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

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应作为国有企业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

活动开始前获得市国资部门的批准。

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大

概服务化整为零大概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采购文件开始收回

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停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个工作

日。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普通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对急需采购项目需缩短时间采购的,采购人提出申请,经

市国资局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页眉内容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令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不是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同等大概有明明文字和计算毛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

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需

要的澄清、说明大概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大概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大概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手艺评

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

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

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的,排名第二候选供应商是不是为中

标供应商由采购人挑选,或重新组织采购。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

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志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页眉内容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景遇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

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置惩罚: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的。

第二十一条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景遇之一的,应

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满足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

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市国资部门批准。

页眉内容

第二十二条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

请特定的法人大概其他组织投标。

采取邀请招标采购的,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中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

加投标。

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景遇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采

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费用占国有企业采购项目总价值的

比例过大的。

第二十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发布资

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

少于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

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从预审合格投标人中随

机挑选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收回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人根据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

页眉内容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景遇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采

用合作性谈判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大概没有合格标的大概重新招

标未能成立大概中标供应商弃标的;

二)手艺复杂大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大概具体

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七条采用合作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

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

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数额在300万(含)

以上、手艺复杂的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中手艺、经济等方面专

家原则为五人以上。

二)制订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

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

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页眉内容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谈判,谈判不超过三轮。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

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

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

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

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

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二十八条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

性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

间一般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一)手艺复杂,有特殊要求大概受自然环境限定,只能从

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页眉内容

二)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同等性大概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三)发生了不成预见的紧要景遇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的;

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

第三十三条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

定程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采

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应商的货物采购方式。

第三十四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

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依照本办法规定采用询价方式

采购。

第三十五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页眉内容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

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并向其收回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

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

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三十六条询价采购自询价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报

价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一般

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七条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

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如采购文件事

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

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

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

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办法规定,经市国资

部门同意后,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页眉内容

第三十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入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国有企业采购;对采购单项合同预算

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国有企业按企业内部规定

进行采购,市国资部门加强指导督查;对涉及应急、抢险、救

灾、国家安全和秘密等特殊采购项目,经市国资部门审批后由

国有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

第三十九条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他方

式采购三人以上,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的专家代表为一人。专家应当在当地公

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专家库中抽取,特殊专业专家经市国资

部门认定后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临时专家库,

并随机抽取。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

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应当在五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条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投标

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

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方应联合出

具投标保证金协议书,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内各方均

具有约束力。

页眉内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

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

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以招标方式采购的,对已发布采购文件进行必

要修改或澄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

发布更正公告;对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至少在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发布变更公告。对非招标采购

方式的项目,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修改

变更采购文件及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二条中标公示期限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

定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推行义务,完成合同项目。

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化后

向他人转让。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

应当提交。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采购

合同副本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应写明采购

金额、付款时间,采购人须严厉按照合同规定实时、足额支付

中标金额。

页眉内容

第四十四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履

约验收,对技术难度较大的采购项目应当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

机构进行检测和验收,并提出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以书面形

式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采购人应当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国有企业采

购项目进行档案管理。国有企业采购档案的储存期限从采购结

束之日起至少储存十五年。

第四章质疑投诉和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三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四十七条投标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

工作日内向市国资部门投诉。市国资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十

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处理。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市国资部门可

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签订采购合同等活动,但暂

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对市国资部门等部门作出的投诉

处理不服或市国资委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采购文件应当明列质疑和投诉处理的相关条款。

页眉内容

第四十八条市国资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检

查,做好国有企业采购的配套政策制定、执行和宣传工作。国

有企业采购当事人的有关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接受监督检

查。

第四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凡是违反国有企业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处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应当列入企业诚信不良行为记录,给国有企业采购活动造成不

良影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并予以

公告,同时由市国资部门通报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规定徇私舞

弊、滥用职权的,取消国有企业采购专家资格;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采购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

规定,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五十三条审计局部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的审计监督

(调查),国有企业采购相关单位及各当事人应当承受审计局

部的审计监督(调查)。

页眉内容

股权激励计划-视频拜年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3:24: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848698845188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