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
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
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
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
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
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对象.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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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
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
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0%,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设置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
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
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
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
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
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
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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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
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
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
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
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
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
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
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
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
方面进行考核。
六、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
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
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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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
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
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
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
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
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
造成严重失误。
七、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
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
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
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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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
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
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
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
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
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核实施
(一)绩效考核
1、平时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上
午上班8:30—9:00,下午上班2:30-3:00,(若作息时间
变更,另行通知)。在单位上班每月不得低于20天。外出、
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
字认可,视为出勤.
出勤考核结果,单位按月张榜公示,年终汇总。
(2)工作业绩(30分)
根据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按季度考
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公示,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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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负责人履职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受到县局及以上问责、
通报批评,以及处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10分)。
县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
加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40分)
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 月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
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
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
自我总结,于次年 月 日前完成。
②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
述职。
③群众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
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
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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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
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
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二)确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结果,将公务员和事
业人员分别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根据考核量化标准,确定
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公示
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
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上报考核结果
按要求填报《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
名册》,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人事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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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
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
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
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2、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照
财政预算标准的 %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在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照财政预
算标准的 %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十、考核的组织
县卫计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
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
作.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日常工
作由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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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8:49: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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