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最新西安阎良区公办中小学区划片通知
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5〕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切实维护良好的入学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在依法治教的轨道上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按法政精神和要求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常态。
2.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格坚持按“学区服务范围”入学。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则,由教育局负责统筹实施区域内学生义务教育入学派位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落实。根据人口分布情况,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学校规模、走读半径等因素,依街道、路段、入住门牌号、村落村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方案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
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现象的治理工作,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划分学区要按照班额部颁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把控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各学校严禁随意接收本学区外学生入学,凡因随意接收学区外学生而突破招生计划者,新增的学区外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努力杜绝新的“大班额”现象发生,对有令不止的学校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肃查处。
(二)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全家户口簿、父母有效房产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全家户口簿、父母有效房产证明、《学生学籍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区户籍,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薄、父母有效房产证明、《学生学籍表》和小学
毕业相关资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学校摸底登记。各农村学校依据户口薄登记入学。五镇街(振兴、北屯、关山、武屯、新兴)子女入小学由镇街中心小学按照村组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并做好登记、入学注册、建学籍等工作。
2.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摸底登记;凡不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省市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阎良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协调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