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10.09.20
∙【文 号】气发[2010]152号
∙【施行日期】2010.09.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气发〔2010〕152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国气象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气发〔2009〕25号),推动创新团队建设,凝聚和造就一批高层次人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以解决气象事业发展重点领域业务科研难题和关键技术为重点,以业务科技项目为纽带,通过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在气象及相关领域,形成
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以骨干人才为主体的创新团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 建设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创新团队的组建,应依托重大业务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以及国家级业务单位等支撑平台,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稳定的攻关方向和系统的工作思路,具备承担重大业务、科研项目的能力。支撑平台所在司局级单位为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并且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科研环境。
第五条 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业务、科研集体,稳定从事气象重点业务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集成与成果推广等,其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学术优势互补,由1名带头人,若干骨干成员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