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3.06.18
∙【字 号】筑建通[2013]137号
∙【施行日期】2013.06.1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筑建通〔2013〕137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14日全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132)号文的要求,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限要求(2013年6月8日至9月30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4日前)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在6月14日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14日至7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人,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级安监机构要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并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市住建局将组织检查组检查。检查组采取明查或暗查的方式对重点企业、主要项目或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进行督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一是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目标,实行24小时检测监控,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二是要组
织专项督查组,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对攻坚不力、措施不实、进展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贵阳市住建局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
(三)是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和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五)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
(六)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审批,按照审查合格的方案
监督实施;
(七)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起重设备等重要环节、设施管理情况。
三、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汤 辉(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谢树瑜(市住建局副局长)
耿乙峰(市建管处处长)
成 员:吴 航(市住建局建管处总工)
岳光兵(市建管处副处长)
洪 津(市建管处副处长)
熊 健(市建管处质监站站长)
蒋吉振(市建管处建管站站长)
孙筑刚(市建管处安监站副站长)
蒋吉振(市建管处建管站站长)
陈 波(市建管处市政站副站长)
李 永 (市建管处金阳工作站副站长)
袁 也(南明区住建局局长)
彭 华(云岩区住建局局长)
王世伟(经开区建管局局长)
卓 荦(花溪区住建局局长)
张 君(乌当区住建局局长)
杨文祥(白云区住建局局长)
何 革(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吴 刚(关山湖区住建局局长)
陈德军 (清镇市住建局局长)
王肇伦(息烽县住建局局长)
张 勇(开阳县住建局局长)
胡大颖(修文县住建局局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排查的内容和要求、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各区(县、市)住建局攻坚方案于6月14日前报贵阳市住建局。
(二)狠抓执法检查。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检查中,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检查排查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市)住建局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企业由于自查不认真,应查而没有查出隐患,或查出的隐患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又无特殊原因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格考核。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将纳入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凡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要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各区(县、市)住建局如因工作不务实、排查不深入、督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而导致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问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不下去,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管理部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自觉接受媒体、群众、舆论的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在检查督查过程中,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总结好经验、号作法,并在工作中加以推广。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