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辅导员评优制度
务本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队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
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学校班级少先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辅导员老师,授予“优
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中队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中队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中队班貌。
5.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动。
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6.有一定质量的辅导员工作论文或辅导员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三、评比办法
1.优秀辅导员每学年评比一次。
2.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3.学校每月对辅导员评估一次,计入本人考核档案。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优秀辅导员”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
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
件下优先。

本文发布于:2023-10-31 18:20: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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