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2006年度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安排
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协会会
员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
称《若干意见》),经协会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始终坚持“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
根据会员单位的实际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较好地履行了“自律、维权、
协调、交流、宣传”五项职能,为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秘书处建设
1、完善了秘书处部门设置及人员管理。为了切实加强协会建设,根据2004年3月出
台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
和会长办公会及理事会研究通过的协会建设改革方案,完善了秘书处的机构。协会设立了产
险、寿险、中介、精算四个专业委员会以及秘书处办公室、培训认证部、统计信息部、法规
部、对外联络部和新闻宣传部等职能部门。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的原则,除会
员公司派驻的8名人员外,现有29人中有13人与协会签定了劳动合同,其中有11人档案
关系已转到了协会,并由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2、开展了秘书处人员的年终考核评优活动。通过员工总结、部门主任述职的形式,对
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较全面的回顾。不论是一般员工,还是部门领导,都对这次考核十分
重视,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经考评,推荐出两名优秀员工。
3、修改完善了秘书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协会秘书处科学、规范、持续、
健康工作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因为协会秘书处人员的不稳定,导致了在制度建设上的缺失。
没有激励和约束制度,没有奖惩和处罚机制,执行力就无从谈起。因此,协会重点加强了制
度建设,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4、研究并制定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协会秘书处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充
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筹划协会发展规划,与北京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的专家
联合成立了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封闭工作的方式,共同深入研究并制定了协会未来3-5年
的发展规划。规划在系统收集及研究业内相关资料(包括《若干意见》、《保险业“十一五”
规划》、保监会所有监管文件、领导讲话等)的基础上,严格遵循保监会的工作重点,对中
保协成立以来的所有管理制度、往来文件、存档资料、财务报表等进行了系统梳理,查看了
全国及各省市所有与协会建设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收集整理及分析了
欧美、澳洲、东南亚等40多个国外保险协会和国内成功协会运作的模式,进行了比较借鉴,
还进行了大量的内外部访谈,对象涵盖了多位海外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海外保险业专家、
会员单位领导、地方协会秘书长、中保协内部工作人员等。
规划指出:协会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由于协会目前在财力、物力、人力上均有较大限
制,必须明确工作重点,列出工作的优先等级,采取分步走的原则稳步推进,把《若干意见》
的精神落实到实处、细处。规划确定协会的工作重点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充分发挥协会
的职责和功能,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提升行业专业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
是以行业教育培训、行业数据统计代理服务为突破点,建设和培养出协会自身发展的核心能
力,同时建立多种收入渠道,减轻会员单位的会费负担。三是从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人员
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加强协会内部建设。
5、完成了第三届理事会换届文件的准备工作。根据协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协会改革发
展的需求,完成了一系列换届文件的准备工作。准备的主要文件包括:协会《章程》修订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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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其说明;协会会费收取标准、管理办法及其说明;第三届理事会的组建方案(草案)及
其说明;换届选举办法及换届流程等。
(二)自律维权工作
1、规范商业车险市场,统一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车险代理手
续费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管方和经营者,长期得不到较好地解决。对于“交强险”和与之相衔
接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而言,究竟保险手续费设定多少才是合理的费用支出。协
会利用“交强险”出台的机会,通过业内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各财产险公司的意见,最终
设定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代理手续费分别为4%和15%,并向中国保监会递交了行业达
成共识的书面报告,还针对保险监管、行业协会和公司机构,提出了三项建议措施,为营造
依法合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2、 起草并签署了《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
险业务,防止商业贿赂,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在中国保监会
的指导下,起草了《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并反复征求各公司意见,60家产
险、人身险公司于8月完成了《自律公约》的签署工作。
3、 为维护行业利益,就《体检服务管理办法》与卫生部进行了有效沟通,为保险公
司体检中心争取政策支持。为规范健康体检的发展,卫生部起草了《体检服务管理办法》(草
案)。根据《办法》的规定,体检机构须有独立的体检场所、专门用于健康体检的医疗设备
配置、专门的体检医生和护士,禁止受检者和患者共检,以避免交叉感染等。这大大提高了
健康体检中心的准入门槛,该《办法》一旦执行,目前保险公司的体检中心基本要全部关闭,
公司的经营会因此大受影响。为了维护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协会对保险行业的体检机构进
行调查,多次与卫生部沟通协调、专程拜访并递交书面报告,呼吁卫生部应考虑保险行业的
特殊性,给予保险业政策上的支持,得到了卫生部的认同。
4、及时解决和处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研究建立保险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为了切实维
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保险业的社会形象,真正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协会秘书处对消费者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保险投诉,热忱接待,给予认真和耐心解答,
及时做好有关的协调和调解工作,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对协会处理的保险投诉均表示满意。
此外,协会制定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调解规则》,拟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成立中国保险行业
协会调解中心,以建立快速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长效机制。协会还配合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就
《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进行调研,并
承担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转来的大量保险投诉工作。
(三)行业标准工作
1、配合中国保监会完成了第一个协会条款---“交强险”的出台。配合《道交法》及
《条例》的出台,在中国保监会财产监管部的直接指导下,集中行业优势,协调业内专家,
推出了第一个协会条款--“交强险”。协会负责牵头先后组织成立了“行业条款项目组”
(人保牵头)、“行业费率项目组”(平安、人保、太保和精算顾问公司参加)、“行业平
台建设项目组”(太保牵头),承担并出色完成了“交强险”条款、实务、单证及其管理办
法的拟订、数据抽样测算、案例调查和分析论证、招标等一系列工作。
2、起草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
床诊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行业出资,由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织专家分
别起草、制定的行业标准。《指南》版本,适应检验医师诊疗过程合理性的操作。为保证《指
南》的执行力度,在协会的努力下,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专门给《指南》写进一
条。目前卫生部在中国保监会的督促下,拟于近期会同中国保监会发文,将《指南》推荐给
行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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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草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赔偿准则》。《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
治赔偿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在《指南》版本基础上,与中国法医学会合作,修改、
制定的,适应法医审查医疗赔偿合理性操作的标准。有了法医赔偿费用审查的介入,不仅能
够做到控制一定的道德风险,也可免去一定的纠纷。此项目已列入公安部2005年度公共安
全行业标准的修订计划,现已经进入二轮标委会的技术审定,按照法医对标准修订的角度要
求,报送全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委员会审批和发布。
4、制定并发布了协会名义下的四个大型商业项目的纯损失率表。自2006年4月5日
开始,协会协调和组织人保、太保、平安和华泰四家公司分别牵头,开展了纯损失率表制定
的课题研究,最终于2006年7月11日,以协会名义,发布了四个大型商业项目的纯损失率
表(试行)。为配合四个纯损失率表的实施,二次提交非车险委员讨论四个项目的行业自律
公约稿和四个项目的行业基本条款指引,为引导规范市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制定了大型商业项目危险单位划分方法。为规范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维护财产
保险和再保险两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体系,协会组织
人保、太保和平安等公司分别牵头,在中再、瑞再和慕再等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于2005年
10月启动了对大型发电企业、高速公路和桥梁、航空航天、核电、石化项目、商业楼宇和
芯片厂等大型商业项目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的课题研究。通过组织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并结
合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研究制定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中国
保监会于2006年5月和10月先后颁布了两批《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该指引将
大大提升财险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为规范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控迈出了重要
的一步。
6、组织制定保险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在
充分研究我国重大疾病保险自身发展特点及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
上,共同制定了适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这是我国
针对重大疾病保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
7、制定了《中国第一批人身保险核保、核赔师资格认证办法》和《人身保险小额理赔
纠纷争端调停工作标准》。其中《人身保险小额理赔纠纷争端调停工作标准》为中国保监会
出台的《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提供了借鉴作用。
8、完成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2006年7月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成立
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项目组,人员由中国精算师、国外精算师共同组成,已于2006年
完成“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内含价值报告是判断寿险公司的长期发展能力非
常好的一个指标。在上海举办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培训会议。
(四)协调交流服务工作
1、继续做好与国外协会的沟通交流工作。2006年共接待来访外宾36批,安排会员公
司员工赴日学习2批共5人。接待台湾代理人、经纪人同业公会代表团,并就海峡两岸中介
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顺利完成了2006“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新疆
会议。与德国保险业联会合作,很好地完成了2006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届保险协会
国际会议的准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2、积极为业内公司搭建交流平台。2006年,协会的产险、寿险、中介及精算专业委员
会召开各种论坛、研讨会、年会、工作部专业会议等,共计二十多场次。
3、继续做好对各地方协会的指导工作。 2007年召开了两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就地方
协会在自身建设中最关心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调研与研讨,并对新出台的“交强险”
的有关问题对各地方协会秘书长进行了培训。
4、协会培训公司初见起色。经过半年的努力,中国保险教育培训网已经完成了技术开
发,登陆测试及课件开发等技术工作,与此同时,已经与北京、内蒙古、辽宁、浙江及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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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省市保险行业协会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该网的建成为打造中国保险行业的远程教育体系
奠定了基础。成功组织了两次年度考试,累计达10000多考次,培训认证部积极参与考场组
织及监考工作,使得概念考试顺利完成;秘书处认证培训部先后与中央财大、美国保险学院
等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税务学会等单位成功进行了具体项目的合作;与社科院、中
车行、广州商学院、北京产经研培训中心等单位进行了广泛意义上的交流、探讨,并就一些
具体项目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5、建立了保险业务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根据事先定义的查询显示查询分类,授权用
户可以通过系统的查询界面查询信息,系统将以列表、排名和图示的方式显示查询结果,保
险机构可以针对某项指标,获知自己在行业中的位置或所占份额。该系统包括保险公司机构
人力情况、保险公司损益情况、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情况、承保利润、人身保险机构资产负债
情况、人身保险机构收入、人身保险机构支出、人身保险机构业务统计、财产保险机构资产
负债情况、财产保险机构收入、财产保险机构支出、财产保险机构统计、再保险机构损益、
再保险机构资产负债情况十四个项目、230多张报表。
(五)宣传工作
1、成功举办了“保险业与新闻界2006年新春高层联谊会”。中保协与中国记协在
2006年1月共同成功举办了“保险业与新闻界2006年新春高层联谊会”。中宣部、中
国保监会相关领导出席了联谊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品牌宣传部门负责
人,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20余家中央级新闻媒体的主要
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联谊活动。该活动抓住了会员公司的需求,打通了会员公司与新
闻界高层沟通交流的渠道,得到了业界及媒体高层双方共同的热烈响应。在宣传行业、增进
了解、沟通友谊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完成了成立行业品牌宣传工作部的前期筹备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
进一步做好保险行业品牌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提升行业整体宣传工作水平,经协会副会长
单位自愿发起,拟由协会牵头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品牌宣传工作部”,已组成品牌宣传
工作部筹备组,并对成立工作部若干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专业化、职业化改革阻力较大。协会现有职工29人,其中会员公司派驻的有8
人,社会招聘人员17人,目前已有13人与协会签定了劳动合同。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较公司派驻人员待遇低,平均工资不足3000元。因为工资待遇差别较大,因此,会员公司
派驻人员不愿将关系转移到协会来。而来的人又因待遇低而不安心。改革一年半,已连续走
了四个人。
(二)“一会两制”不利于协会的管理和持续发展。改革后的协会秘书处实际上是“一
会两制”。会员公司派驻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由会员公司支付,社会招聘人员工资待
遇由协会支付。存在着同岗不同酬的现象。因存在着派驻和招聘两种劳资关系,挫伤了一部
分人的积极性,导致办事效率低下。
(三)经费不足。目前秘书处的经费来源主要靠会费,但会费每年仅300多万元,难以
支付协会的正常运转。
三、2007年的工作打算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若干意见》精神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保
险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
融工作会议、全保会和《若干意见》精神,按照"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要求,为着力拓
宽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服务,为着力深化保险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服务,为着力转变
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服务, 为着力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服务, 为着力加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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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从而为促进保险
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007年的协会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全
保会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秘书处建设,强化秘书处的执行能力。组织和制度建设是转变观念、提高
工作绩效的基础。在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职人员的劳动报酬,完
善并推行协会秘书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协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公司派驻
协会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采取双向选择,实现中国保监会提出的秘书处人员全
部实行年轻化、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协会秘书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执行力,
创造性地把中国保监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协会理事会决议落到实处。秘书处要进一步统一思
想,坚定信心,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为会员服务的热情,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奉献力量。
(二)精心做好协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已于2005
年3月届满,目前已超期近两年。秘书处将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协会的工
作实际,完成协会换届工作。秘书处将精心准备、认真落实、齐心协力做好换届各项具体工
作。
(三)继续做好产险领域的服务工作。在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的指导下,加强
行业协调,依靠会员公司做好交强险平台建设的全国搭建工作;与有关行业协会合作,大力
推动责任保险发展,为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为保险业服务"
三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做好非寿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将
尽快组织实施一批有实效、对会员公司有实际意义的项目,如《保险业务信息查询系统》软
件的编制和《车辆零配件价格信息及配送系统》的建设及《机动车强制三者险平台信息化建
设标准》的制定,尽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会员公司对协会的认同感。
(四)继续做好寿险领域的服务工作。在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的指导下,做好
协会寿险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强协会寿险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大力推动养老保险和健康
保险发展,为保险业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服务;继续推进行业标准化、完成重大疾病
保险的疾病定义工作,制定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启动两核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推进核
保核赔资格认证考试;召开核保核赔工作部第二次会议、第二届核保核赔年会、团体保险工
作部第十次和十一次会议及内部审计工作部第二次会议,拟成立客户服务工作部;举办健康
管理与健康保险第三届国际论坛、中日客户服务研讨会和中法研讨会。
(五)继续做好中介领域的服务工作。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的指导下,做好
协会中介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通过加强协会中介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和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
等措施,逐步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代理公司建立全国性销
售网络,鼓励保险公估机构建立全国性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开展保险欺诈案件调查
工作,鼓励保险经纪公司配合政府部门参与社会管理,支持保险经纪公司在责任险、农业险、
健康保险方面有所作为。
(六)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完善和落实行业自律条约来规范保险主体的经营行为,加大
惩戒力度,按自律条约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类不诚信行为。拟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系统中
心联系,建立保险营销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搭建中国保险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对保险
公司及营销员的诚信状况进行调查测评,并将结果向业内公布。
(八)做好日常的投诉受理和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建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中心。
及时、有效和公正地解决保险纠纷,努力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增强社会公众对
保险业的信心,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配合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做好有关法规和指导性文件
向会员征求意见工作,代表会员向国家有关司法机关反映行业关注的有关法律问题,维护行
业利益。加强保险法规的普及宣传,努力为提高全民保险法律意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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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进一步做好协会培训工作。协会将以建立保险培训产业为目标,以“系统考虑,
稳步推进”的思路来做好培训、认证工作,拟完成培训认证委员会的注册及成立事宜,全面
铺开远程教育工作,开展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经理人等一批短期培训项目,协助中国
保监会和国家教育部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和风险评估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风险意识,为
保险进学校奠定基础。举办财会人员高级研讨会和人力资源管理干部高级研讨会。
(十)整合行业宣传资源,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尽快成立品牌宣传工作部,通过宣传
工作部的形式,把行业的宣传资源进行整合和利用,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
在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指导下,协
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协会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坚持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努力学习,勤
奋工作,有所作为;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一定要坚持心
系全局,努力做到“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只要协会全体干部职工认真
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保会精神, 团结一致,勇于奉献,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就
一定能够圆满完成2007年工作任务,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0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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