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印章合同书

更新时间:2023-11-04 20:23:22 阅读: 评论:0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仓管员工作总结

刻制印章合同书
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斗岩)

刻制印章合同书

篇一: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合同专用章制度。 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

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统一

编号的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

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

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二条 合同专用章由有关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

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三条 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

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十八条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

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

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

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一)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

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

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二)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

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

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

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

统一办理。

(三)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

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

用后立即归还。

(四)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五)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

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六)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

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

机构统一处理。

第五条 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本的管理,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统一

化。

(二)建立合同文本。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

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

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

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三)合同档案还应当包括:合同台帐;合同文本;合

同专用章使用登记;授权委托登记;合同学习、培训情况;

帮扶情况记录;重合同守信用情况记录;合同纠纷卷宗材料

等。

(四)合同档案可实行微机管理,但必须具有机读和文

字记载相结合。

(五)合同档案应装订成册,实行一份一档,由专人管

理备查。

(六)查阅合同档案需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 合同管理奖惩制度

(一)凡在合同签订、审查、履行以及合同规范化管理

制度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

扬和奖励: 1、在订立、审查、履行合同过程中,工作认真

负责,为本单位争取较大效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2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被有关部门评为先进的; 3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企业增加较大效

益,节约较大资金、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4追讨欠款、

索赔成功。在合同的仲裁、诉讼中由于自身的工作获得胜诉

的; 5、勇于检举、揭发他人利用合同行贿受贿、牟取私利

等违法行为的。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和人员,视其情节轻

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

刑事责任: 1、盲目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 2、未经

授权、擅自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 3、工作不

负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进行验收、查询、反馈信

息,导致企业丧失抗辩权、撤消权、代位权、胜诉权的; 4

工作不负责任,对方违约不汇报、不追究、暗中向对方提供

内情,收受贿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 5、有缔约过失责

任的;订立无效合同的;因重大误解和恶意串通而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严重不负责任被欺诈的。

篇二:公章与合同专用章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

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

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

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

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

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

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

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

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也常常有人来问: 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

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答曰:都具有法律效

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

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

/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

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

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

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

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

“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

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

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

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

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

要在海关备案。

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

哪些证件呢?

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

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

点刻章!

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

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

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

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

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

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

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

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

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

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

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

银行结算业务等。

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

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

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

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

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

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

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

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

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

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

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

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

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

行为成立。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

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

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

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这

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

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章:随着

社会的进步,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也

随即出台,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

即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篇三:印章管理人协议

印章管理人协议书

印章管理人承诺将谨慎的态度进行印章的管理,严格

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的规定,进行印章的管理工作,以防止

因印章管理不善使公司陷入任何法律纠纷(包括经济的、民

事的等),不使公司蒙受任何经济或名誉损失,有助于提高

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公司财务专用章、

公司法人名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发票专用章、公司各

部门章等。

印章保管人同意,在履行印章保管职责过程中,严谨

履行如下义务:

1. 按照公司的流程要求进行印章的刻制

新刻制印章确定由印章保管人保管时,印章保管人应

该将印章样式报印章统一管理

人处备案。

印章保管人申请刻制印章,需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

并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印

章的刻制活动。

2. 谨慎保管印章

印章保管人工作变动或离职,应根据公司的规定,填写

《印章移交单》,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下,方可办理

移交手续,转交给接替者;《印章移交单》由人事行政部印

章管理人处备案。

所有印章保管人要对其所进行的盖章行为负责。

3. 遵守盖章的原则

印章保管人确定印章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公司的印章保管人根据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审核《印章使

用申请表》后方可盖章,印

章管理人违反公司规定,对非公司业务或未经公司允许,

私自加盖公司印章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印章管理人承

担责任,公司概不负责,如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的,

应由印章管理人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印章管理人保证严格按照各章的用途进行加盖印章,不

得滥用印章。合同或者协议

需加盖合同专用章,其他需要盖章文件加盖公章。违反

章的专门用途的使用无效。

4. 严格遵守盖章的流程

4. 1需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需由印章保管人亲自盖章。

4. 2 非经特殊批准程序不得外借或借给任何人自行盖

章。必须在《印章使用申请表》内先登记外出借用日期、时

间、具体的归还时间、借用原因、使用用途等事项,并经本

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印章管理人

违反公司的规定批准外带印章,带章人在带章外出期间,因

带章人的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的印章滥用,因而给公司造成的

损失,公司将追究带章人的责任,同时印章管理人承担连带

责任。

5. 进行印章的存档

每个月,印章保管人要将《印章使用申请表》收集给印

章统一管理人处,并按年度归档后交档案室进行存档。

鉴于印章的重要性,印章管理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

以上工作流程和印章保管职责。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

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通过扣除工资、责令

印章管理人缴纳赔偿金等手段要求印章管理人承担责任,包

括采取法律途径。

印章管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篇四: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各种章的用途简介

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各种章的用途简介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

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 法律关系

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 志的作用。无论

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 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

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 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

一个常识。但每个单 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

往往备有公

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等。

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 正确使用可

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有人或许要问: 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

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一、公章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 条规

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 主管机关核准

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

银行帐户、签订合同, 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

章”的字样。国内 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

业执照以 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

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 是具有

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 鉴。根据企业的

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 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

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

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 法人公章

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 标准。除法律有

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 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

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 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

是以公司名义发出 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

其他公司材料 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

公司意 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

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

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 实施

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二、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

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 义务;公

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 专用章和公章的

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 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

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

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者盖 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

有做出 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

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 章和公

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 产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 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

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 4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

员会第974次会议通 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

以印证这一点。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

章或者盖有 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

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 他犯

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 依法追究借

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 合同专用章或者盖

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 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

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 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

为,仍与之签订合 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

章在签合同 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

业务等。在XX21日之前还可以用于发票,但 是之后

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取消了 可在发票上

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规定,明确发票只能 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

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 票专用

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

加盖的印章。

五、法人章

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特点是个人性,它一般 都保管

在公司的财务手中,用于签发支票、单位帐 户取现金、买

支票等等。法人章对外具有一定的法 律效力,可以签订合

同、出示委托书等。因为委托 只有法人才有资格,公章是

没有用的。

六、人力资源章

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

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 /劳务合同

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 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

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 然受法律约束。

七、电子签名章

随着社会的进步,络的发展,自XX41 起开

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自此电 子签名与传

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电子签名法》是

我国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扫除 电子商务发展障碍的重要步

骤。但是由于信息安全 的原因,社会普遍认为《电子签名

法》将会极大地促 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但在络

交易安

全、相关法律衔接等“拦路虎”面前,现阶段《电子签

名法》的标志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八、其他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

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 等等,

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 在企业的外部

使用。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 的确认。如果档案专

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 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外,补充一点,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

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

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

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以上 需原件及

复印件。

篇五: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及使用协议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

的使用范围。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

生,特规定如下印章使用办法。

二、印章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

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行政办办理

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备案并

留好印章样图。

三、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

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行政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

专人保管。各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印章授权使用范

围、期限等规定。

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

下表: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

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时,应及时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

四、印章的使用

1.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附表2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

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

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

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

印章保管人需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

档保存。

2.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需

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走,借用时需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3,且必

需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

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

部门经理全权负责。

3.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

请,部门经理审核,行政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五、责任

1.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

法律责任。监印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

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

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

责任。

2.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

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

3.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后,印章保管人均需填写使用

登记表,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

六、印章使用管理流程

说明:

一、需盖章人员需向上级申请; 二、报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为其加盖;

三、如遇总经理不在,由总经理委托受托人签字有效,

但事毕以后仍然由责任人找总经理补上签字;

四、如果工作需要使用财务章,须到财务部门按上述程

序办理; 五、因工作需要将印章携带外出的,由总经理特

批,批准程序如上。

从法律角度言,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

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签订合同的机会,也常常会遇到一

些疑问,为什么有些单位在合同上是盖公章,有些单位在合

同中盖合同专用章呢,其到底在法律上有何区别呢?笔者在

此浅析。

一、公章的产生

刻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单

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

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

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

查登记备案后,签发制印章通知单,刻制单位凭通知单(或

者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章店刻制印章,才

具备法律意义的。

二、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区别

签订合同的时候,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均可以,具体的关

键点区别是:

1)公章的效力范围比合同专用章范围大。

2)公章一般是法人代表的印章;合同章可以是法人也

有法律意义的,但不管如何,盖章的时候均是一个公司行为

的产生,所以我们均应审慎的态度为妥。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

印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印章规定》

篇七:合同印章管理自查报告

合同印章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章管理,切实防范合同章操作风险,

我司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和化肥公司的要求,我

司于418日至20日开展合同印章排查工作,仔细对照检

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合同专用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自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排查重点包括: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印章移交与

接收等。

二、 自查的情况

经核查,我司司目前合同章的制作、领用、保管、使用

情况如下:

() 合同印章刻制方面。我司无存在私刻、伪造合同

专用章的情况,现有的印章由综合部根据公司安排,负责统

一制作的。

() 合同印章的保管方面。我司对印章管理有实行审

批人与保管人分离原则,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存放在具有防

盗功能的保险箱内进行保管,能认真做好印章的日常清洁与

保养工作,没有发生过丢失印章的情况。

() 合同印章使用方面。

1. 我司使用印章时,坚持执行审批手续,所有合同在

所有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才加盖合同专用印章。

2. 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

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1)

未经编号的合同;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3)属于代

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3. 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不得在其他

文件上使用。

4. 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

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公司总经理批

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经本次检查,公司目前不存在越权审批、滥用、盗用印

章和使用伪造印章的情况,并就实际用印情况实时填写《合

同印章使用登记簿》

() 合同印章交接、移交方面。合同印章专管员调离、

外出、变更,均能执行印章日常交接审批手续,并就交接情

况填写《日常印章交接登记簿》

三、 后续工作的建议

1. 对合同印章管理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学习。从维护

经办人自身权益出发,

2. 健全印章管理流程及业务流程的梳理,使印章管理

流程与组织机构及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要求相适应。从防

控操作风险角度出发,力求用印流程完善,切实做到规范管

理、优质服务、防范风险。

3. 认真落实“谁掌管、谁负责”的规定,严格执行随

用随盖,严禁预签的行为。

篇八:印章刻制申请表

印章刻制申请表

篇九: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规定

合同文本和合同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 合同文本管理

第一节 总则

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公司经营行

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的

重要举措,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2、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和有效,所有对外经济

合同及相关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级审批管理,办理《合同

审批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对外谈判、

签订合同和审批合同,任何违反授权范围的审批、签发、签

订的合同均是无效的,责任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

3、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应遵

循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必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不违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司利益;

6)禁止重要合同未正式签署即先行执行;

7)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尽可能采用招标方

式,充分对比性价比后确定合作方签订合同。

4、公司综合办负责对公司合同实现统一管理,指派专

人负责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的审核工作,以及合同履行的监

督检查、归档,纠纷的处理等。

5、公司法人是我公司签订各类合同的法定代表人,其

他人员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经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方可签

订合同。

6、合同专管人员配合各级部门必须对已签订合同的执

行进行连续的监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合同执行

情况评估等,均应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7公司的合同分为三大类,即:经济合同(销售合同、

采购合同)

技术合同、劳动合同。

8、综合办是劳动合同的专管部门,技术中心是技术合

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经济合同按业务归口由业务部门进行管

理。

第二节 合同办理

1、合同起草:

1)凡发生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业务事项应事先签订

合同,由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提供书面合同文本。

2)合同文本的格式应一律参照使用公司相关标准格

式合同范本。合同内容无范本的,由各部门自行编制,但应

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严密和有利,并将自行编制的合同文

本报综合办备案。

3)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当事

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文字表述清楚准确。

2、合同谈判:

1)合同谈判应由相关业务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经招

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谈判,应由原招标经办部门负责。

2)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原则上至少有二名经办人

员参与谈判。

3)谈判前参与谈判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合同

涉及内容要作出充分了解,关键条款必须做到详细调研分析

(规格、价格、质量等),充分掌握证据,做到心中完全有

数,寸土必争。

4)参与人员事前相互做好沟通,统一思想,所有意

见分歧必须在谈判前得到解决。

5)谈判前参与人员不能饮酒,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敏

捷。

6)谈判人员至少有一人应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和相

关业务知识,原则性强。

7)参与人员至少有一人要做好谈判现场的笔录(或

采用录音),不能放过任何关键细节,以便不明确、不清晰

的问题事后得到分析和总结。

8)不论对方表现如何,我方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

遵守时间、地点等约定。

第三节 合同审批及签订

1、合同经办人员必须按《合同审批表》与权限规定执

行,将草拟合同呈送相关授权人员审核签署有关方面的意见。

2、每一项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合同审批表》,完

成相应的“签字组合”

3、合同评审人员负有合同审查责任,必须就其部门职

能范围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及内容的

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4、经济类合同,特别是有不能确定合法性或对合同条

款存在疑问时,须邀请法律顾问予以审核。

5可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资格的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在其授权范围

内行使对外签约权。

6、合同的审批权限:

1)经济合同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35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及其他合同由业务归口部门

申报,由分管副总或经理审批。

4产品销售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营销经理审批。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1、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人是负责合同履行的主要责任

人。合同履行中出现分歧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处理,必要

时应邀请律师参与,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综合办负责指派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各类合

同台账,跟踪监督各类合同执行情况,各业务经办部门应配

合收集、整理和及时提交每项合同执行的相关资料。

3、各部门建立相关合同分管台帐,尽力保障合同的履

行。如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确实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履

行合同后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

经办人或经办部门应立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

进行协商,并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手续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

式,并重新办理合同的审批手续。

4、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及完毕后,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应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呈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知道,

并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第五节 合同档案管理

1、合同签订后,财务部留存一份原件、综合办合同管

理人员留存一份原件,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

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综合办提供复印件(经批准)

对于材料设备合同,合同经办部门附分期付款计划,财务部

负责监控阶段付款计划的执行,严格掌控付款计划的执行。

2、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记录、合同签收

记录、《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等,由综合办负责搜集、整

理、归档。

3、当合同归档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经补充或更改后

的合同仍作为有效的合同进行档案管理。

4、我公司提供的合同存档文本一律标准格式,以其他

公司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我公司依据分类及顺序重新编号

管理。

5、综合办合同专管人员负责建立详细的合同分类台帐

和有序的合同编号,便于追踪和检索。

第六节 签订合同的程序

1、由合同归口业务部门分管副总审批的《经济合同签

2业务归口部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合同进行评审,

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

3、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4、公司综合办合同管理人员审查所签合同及签字程序。

5、财务部对付款等事宜进行确认。

6、财务部合同印章掌管人确认以上流程无误后盖章生

效。

第七节 审查内容

1、是否有《经济合同签订申请单》,填写内容是否按规

定完全、正确。

2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达到要求,硬件是否齐全。

3、审查合同的评审记录(数量、规格、质量、价格、

付款方式、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合理,是否符合《合同法》

有关规定。

5、审查签字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管理规定。

第八节 责任追究:

1、除销售合同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经济往来必须

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财务不予付款,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2、在各类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存档、履行的过

程中,由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期

满诈骗的,责任者要交纳50元至200元的激励基金,情节

严重及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者要交纳200

元至1000元的激励基金,并可进行辞退处理及追究法律责

任。

第二章 印章管理

公司印章主要指以下印章:公司章、部门章、合同章、

财务章、法人章、现金收讫章。公司章、合同章由综合办专

人保管;财务章、法人章、现金收讫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部门用章由部门专人保管。

第一节 公司行政章使用范围及权限

1、财务章、法人章、现金收讫章、董事长、总经理印

鉴须由财务专人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委托他人代

行职权。

2、印章必须放在保密柜或带锁的抽屉内,使用时必须

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内发出的一切正式公文,需发文部门校对公文

材料无误后方能用印。

4、公司对外的文件或出具证明需盖企业印章时,须确

认有综合办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用印。

5、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

总经理签字批准。

6、公司印章原则上不予携带外出,严防丢失。确因工

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在综合办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携

带出公司。非财务人员携带公章须

讨厌夏天-难过到哭的句子

刻制印章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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