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管理公司所属项目部印章的通知
关于规范管理公司所属项目部印章的通知
惠三建[2009]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便于公司所属项目部的施工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印章
的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并规定项目技术专用章事项:
1、印章使用权限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质量、
安全管理和工程内业资料的盖章,以及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技
术文件往来;
2、工程中标后,项目章按以下格式刻制,并报公司备案;
3、印章对工程所有经济事项、承诺、借贷及经济合同均
无效;
4、工程竣工后,该印章自行失效,即日交回公司。
附项目章印模
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XXXXXXXX项目技术专用
章
对外承诺、借贷及签订经济合同一律无效
刻章说明:
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印章均采用长方形
⑵、尺寸:长:6.5cm 宽:2.5 cm(6.5×2.5 cm)
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一月十
九日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销毁进行规范
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公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公章刊刻由工程部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 项目部领取公章时应出具领条,并向财务部缴纳保证金500
元,待该项目竣工交回公章时凭收据予以返还。
第四条 项目部公章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一个月内交还办公室,逾期不
交的,公司将登报声明作废,其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项目部公章只限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上报工程资料使用,不得
在收发材料、其他合同、协议上加盖项目部公章。
第六条 项目部公章由公司派驻的工程技术人员保管,特殊情况下经分
管经理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专人保管。
第七条 项目部公章因不慎丢失的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
予以刊登遗失公告。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公章,
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项目部公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
2、利用项目公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擅自刊刻项目部公章启用的;
第九条 项目部公章保管人员是项目部公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
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保管人员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项目部印章使用与管理补充规定
各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集团公司《公用印章管理规定》颁发实施以来,为防范和规
避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情
况、新问题,尤其是项目部印章使用与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
生,引发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为了切实加强对各类公用
印章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印章使用与管理责任,现对《江
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印章管理规定》(苏建兴字〔2003〕
15号)中项目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工程项目部印章的责任范围
集团公司制发的工程项目部印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仅供项目
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施工技术、资料
之用。严禁签订任何经济契约,严禁出具任何性质欠条,严禁开
具工程量结算凭证。如因项目施工租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采
购水泥、砖瓦、砂石等建设材料确需签订经济契约或因项目施工
确需出具欠条、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的,一律使用实施该项目的
子、分公司行政印章,并由实施该项目的子、分公司行政负责人
承担所签订经济契约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工程项目部印章的使用与保管
1、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子、分公司负责人或实施该
项目的项目经理到集团公司办公室领用,领用人必须在《印章使
用管理承诺书》(式样附后)上签字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2、集团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在出具启用工程项目部印章函件
时,必须在函件中明确告诉对方该工程项目部印章使用的责任范
围,并拓具所启用印章的印模。
3、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保管,使用必须有
登记。项目结束时,项目印章及印章使用登记一起上交集团办公
室封存。
4、因特殊情况制发的工程项目部财务专用章,一律由实施
该项目的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到集团公司办公室领用并负责保
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由集团派驻到该项目的财务负责人保
管)该财务负责人必须建立项目部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台帐,使
用必须得到实施该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批准。如未经项目经理批
准使用该项目财务专用章致该项目部和集团公司受到损失的,则
由保管印章的财务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希严格遵照执行。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
本公司(人) 因具
体实施集团公司承接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领用质地 规格
的
印章壹枚(印模见左下角)。为落实责任,承诺
如下:
1、本公司(人)知晓《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印章管理规定》及
其补充规定精神,知晓工程项目部行政印章是非经济类印章的规定,保证严格
按照集团公司所规定的本枚印章保管与使用的责任范围,规范地保管与使用好
本枚印章;
2、不用本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和机械设备、周材租赁及材
料采购类经济契约;
3、不用本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的欠据;
4、不用本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
5、不用本枚印章为他人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
6、不擅自刻制冠有“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工程
竣工交付后六十日内,由本人负责将本枚印章送交集团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封存
或切角作废;
7、如因本(公司)人保管和使用本枚印章造成集团公司信誉或经济损失的,
由本(公司)人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附:印模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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