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介绍
联合国(常以英文缩写UN表示)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
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
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
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5年,用以取代国际联
盟,去阻止战争并为各国提供对话平台。联合国下设了许多
附属机构以实现其宗旨。
到2011年为止,联合国共193个成员国,包括除梵蒂冈城
国以外所有得到国际承认的主权国家。在联合国遍及世界的
办事处中,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通过全年举行定期会议来决
定实体和行政议题。联合国由六大主要机构组成:联大(主
要的审议机构)、安理会(以决定对和平与安全的某些决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协助促进国际经济和社会的合作和发
展)、秘书处(为联合国提供所需的研究、资讯和设施)、国
际法院(主要的司法机构)以及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当前不
活跃)。其他重要的联合国机构还有世界卫生组织(WHO)、
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联合国里最主要的公众人物是秘书长,自2007年起,该职
位由韩国的潘基文担任。联合国的经费由会员国分摊和自愿
捐赠。联合国有6种官方语言,分别为:阿拉伯文、中文、
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一、历史
945年,智利代表团在旧金山签署联合国宪章
国际联盟未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1945年)。出
于人类无法承受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广泛共识,为了维护世界
和平,并推动解决国际经济、社会和人权方面问题的合作,
多个主权国家于1945年创建了联合国,以取代有缺陷的国
联。美国国务院在1939年最先提出了成立一个新世界组织
的计划。罗斯福最先使用“联合国”(United Nations)一词来
描述同盟国。1942年1月1日,该名词首次出现在26国政
府签署的旨在誓言战斗到底的大西洋宪章中。1945年4月
25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中,有50
个国家政府和1个非政府组织参与了联合国宪章起草。1945
年10月24日,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法国、中华民国、
苏联、英国和美国)以及大部分其他签署国(注:共有46
国,为加拿大、墨西哥、古巴、多米尼加、萨尔瓦多、海地、
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巴
西、阿根廷、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秘鲁、智利、
乌拉圭、巴拉圭、玻利维亚、印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
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土耳其、乌克兰、白俄罗
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
卢森堡、南斯拉夫、希腊、南非、埃及、埃塞俄比亚、利比
理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批准了该宪章,联合国正式宣告
成立。1946年,联大第一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中
央大廳举行,安理会及51个国家代表出席。
1946年至1952年,联合国临时驻扎在纽约州成功湖(Lake
Success, New
York)斯佩里陀螺仪公司(Sperry Corporation)的一处产
业中。随后便迁移到了纽约市曼哈顿新建成的联合国总部里。
联合国成立伊始,便受到各种争议和批评。在美国,约翰·柏
奇会是联合国早期的反对者之一,前者在1959年发起了“让
美国退出联合国”(get US out of the UN)运动,指控联合
国意图成立“全球政府”(One World Government)。第二次
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迟迟没有承认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
为法国的合法政府,于是法国最初便被排除在创建新国际组
织的会议之外;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法国对早期联合国的看
法,例如戴高乐曾将联合国蔑称为“那玩意”(le machin);另
外,戴高乐也不认为全球性的安全联盟要比国家间的防御条
约更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
二、组织
联合国有五大机构(曾经为六大,随着联合国最后一块托管
领土帕劳的独立,托管理事会已于1994年停止运作):联合
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秘
书处和国际法院。
其中,五大机构中有四个位于纽约市国际领土上的联合国总
部中,国际法院则位于荷兰海牙;其余的主要机构则位于日
内瓦、维也纳和奈洛比的办事处里。其他的联合国机构则遍
及世界各地。
联合国共有六种用于政府间会议和档的官方语言,分别为阿
拉伯语、中文、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秘书处则使
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为工作语言。其中四种官方语言均为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官方语言(其中英国和美国都将英语视
为事实官方语言);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则是除常任理事国
外使用国家数最多的语言(西班牙语是20国的官方语言,
阿拉伯语是26国的官方语言)。联合国创建时的官方语言共
有五种,在1973年增加了阿拉伯语。《联合国编辑手册》指
出,英语档应以英式用法和牛津拼写为准,汉字应以简化字
为准。繁体中文在1971年中国代表权发生转移后(从中华
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已被取代。
会议厅
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机构,由所有联合国成员国
组成,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会议,由成员国选举产生的主席主
持。在会议开始后的两周内,所有成员国均有机会在大会上
演讲。传统上,秘书长会首先发表演说,然后则由大会主席
发言。1946年1月10日,联大的第一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威
斯敏斯特中央大,共有51国代表出席。
在对重大问题表决时,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的成员国赞成方可
通过。此类重大问题包括:选举机构成员,授予、暂缓或开
除成员国资格,以及预算事项等。其余问题则需要多数成员
国赞成才能通过。每个成员国都有一票可投。除了预算审批
事项,决议对成员国不具有约束力。大会可以在联合国框架
内对任何事项提出建议,但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事项则由安全
理事会审议。一国一票的权力结构,让只占世界人口8%的
国家集团也有可能通过需要三分之二成员国赞成的决议(见
国家人口列表)。尽管联合国大会只会给出建议,但仍然难
以想像,只占世界人口8%的成员国,竟能够建议其余92%
人口去遵守他们反对的决议。
会议厅
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与国间的和平和安全。与联合国
其他机构只能对成员国提出“建议”不同,安全理事会有权对
约市联合国总部的联合国秘书处大楼
联合国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并由国际公务员协助。秘书处
向联合国机构的会议提供研究、资讯和设施,并执行安全理
事会、联合国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其他联合国机构下
达的任务。联合国宪章要求秘书处在挑选工作人员时“应以求
达效率、才干及忠诚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并在可能范围
内充分注意地域上的普及。
按照宪章的规定,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请求或接受联合国外
任何政权的指示。联合国成员国都应尊重秘书处的国际性,
而不设法影响其工作人员。秘书长本人负责遴选工作人员。
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解决国际争端、管理维和行动、举办国
际会议、收集安理会决议实施的情况并与成员国政府商榷各
项措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和维持和平行动部在上述领域
发挥着关键作用。秘书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
和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
书长应是一位元“国际事务调停者”(world moderator);按照
联合国宪章的定义,这一职位是该组织的“行政首长”。同时,
宪章许可秘书长“得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
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使其在世界舞台上有更大的活动
空间。该职位现已演变为联合国的双重管理角色、外交官和
发言人,负责解决成员国之间的纠纷,并在国际性问题上谋
求共识。秘书长由安全理事会提名,并由联合国大会表决任
命;在理论上,如果联大表决时未达多数票数,安理会的提
名可被否决,但该情况至今尚未发生过。对于秘书长的任期,
联合国未作具体规定。联合国秘书长#
姓名
备注1
特里格韦·赖伊
挪威
1946年2月2日
1952年11月10日
瑞典
1953年4月10日
1961年9月18日
殉职3
吴丹
1972年1月1日
首位来自亚洲的秘书长4
库尔特·瓦尔德海姆
奥地利
秘鲁
1982年1月1日
1992年1月1日
首位来自美洲的秘书长6
1997年1月1日
首位来自非洲的秘书长7
科菲·安南
加纳
潘基文
韩国
2007年1月1日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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