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交一航局二公司试验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进公司试验检测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满足公司对控制
工程质量的需要,充分发挥试验检测设备的作用和潜力,提高设
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试验检测设备为各类材料试验机、混凝土、水泥、
土工、结构等主要试验检测设备(包括铁路项目中由外单位转入
的设备),不包括易耗物品。适用于公司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第三条 试验设备管理工作内容
对试验设备的申购计划、选型订购、到货验收、使用维修、
报废处置、设备租赁等所有过程进行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向公司工程试验检
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提出试验检测设备需求计划;参与
设备选型和购置;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保养;负责设备
档案的建立和维护以及填写《检测设备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电子文档,交由检测中心核对;及时向检测中心报送闲置设备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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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检测中心:负责建立全公司试验检测设备总台帐,
负责审核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购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公司内部调剂(有偿);对购置设备的选型提供参考的厂家和型
号;为设备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租赁服务;负责租赁设备的计划性
修理;为设备使用单位提供技术咨询;负责公司内部所有试验检
测设备的调配。
第三章 设备管理内容
第六条 设备申购与计划
对于需要购买试验检测设备的单位,需要按公司规定提出需
求计划,由检测中心进行核实,先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然后确
定是否购置。
第七条 选型订购
检测中心协助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设备的选型论证工作,按相
关程序进行购置报告审批,签定购置合同进行采购。
第八条 设备到货验收
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要及时组织试验室人员和机务人员进
行验收,发现问题马上反馈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解决;技术
文件和随机物品交试验室人员保管,参考检测中心设备档案资料
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第九条 设备使用维修
试验人员务必遵守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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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正确使用设备;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发现问题要做
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设备日常保养,要按照“十
字作业法”(调整、紧固、清洁、润滑、防腐)进行。
第十条 设备周转利用
设备使用单位在完成工程检测任务后,闲置设备需向检测中
心提出申请,由检测中心根据公司规定调拨。境外项目检测设备
视情况进行周转或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设备报废处置
试验检测设备经长年使用,其性能落后,折旧提取完毕,已
不适应工程施工要求的,经项目部提出申请,检测中心负责核实
并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可同意报废。
对于已经报废的设备,可以报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招标处
理。设备固定资产属于哪个单位,所得处理费用则进本单位账目,
冲抵成本。
第四章 社会资源利用
为适应工程施工情况的多样化、复杂化,检测要求的标准化、
专业化,各单位可以在购置设备、内部租赁设备和维修有困难时,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设备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 使用其他来源设备,可参照工程对外设备租赁管
理办法,建立统一的设备台账和设备使用档案,并报检测中心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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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使用其他来源设备,必须保证设备的规格性能和
安全性能符合工程要求,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以保持数据的可
靠性。
第十四条 对于使用外来设备的单位,要提前签订设备使用
合同,正确使用维护设备,避免产生纠纷。
第十五条 检测中心可利用社会资源对待周转设备进行统
一的专业化维修、翻新等,以保证设备功能正常、性能稳定和标
准化要求。
第五章 有关设备租赁的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新建项目部或新开工地需要试验检测设备
的,若检测中心拥有所需设备,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设备租赁。
第十七条 设备租赁流程
设备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在设备使用前半个月提出书面租用计划,乙方收到计
划后五日内给予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设备的名称、型
号、数量、完好程度、用途、租赁期限及双方的权力、义务、违
约责任。
3.双方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将设备交给/退还对方,并在移交
设备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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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进退场及安拆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协助。
第十八条 租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设备的年租赁费为设备原值的20%,按公司规定采用内
部签认划拨支付。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以及仪器计量检定费由使
用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保养、管理
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保养、管理参照本方法第三章第九条,
一般性的维修保养、易损易耗物品的购置更换由甲方负责,计划
性大修可由乙方协助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现场作业及安全工作
设备租赁单位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现场安全工
作。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
根据上述条款,双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
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其所签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检测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
时反馈。
附表:《检测设备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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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检测设备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生产厂家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准确度 设备出厂编号 设备原值 设备余值 性能状态说明 计划使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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