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第9期(2018年9月)
黑河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IHE UNIVERSITY
No.9 2018
doi:10.3969/.1674-9499.2018.09.057
从“郡县制”到“郡国制”:陆贾社会管理思想探析
于树贵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江苏 苏州 215021)
摘 要:秦亡汉兴的历史过程,也是社会管理秩序转变的过程,即由“郡县制”转变为“郡国制”。陆贾遵刘邦之命,通过对
“道” “权” “仁义” “无为”等观念的整合,对先秦以来的社会管理思想兼收并蓄,建构出一套以“道”为依托,以“权”
为原则、以“仁义”为目标,以“无为”为手段的管理模式,最终成功地保障了汉初“郡国制”社会管理的有序运行。
关键词:道 ; 权 ; 仁义 ; 无为
中图分类号:K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499(2018)09-0177-06
陆贾(约公元前240—前170年),原籍楚人。很早就投靠
了刘邦,“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名为有口辩士,居左右,
常使诸侯。”(《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应该说,陆贾是汉初的思想领域尽管已不复“百家争鸣”的盛况,但仍
刘邦管理集团中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特殊的人物,因而然是异常活跃的。法家、道家、儒家以及黄老之学纷纷粉墨
①
他才敢在本来“不好儒”的刘邦面前 “时时称说《诗》、登场,力求以自己的思想来影响新政府的管理观念,然而作
《书》”(《史记·郦生陆贾列传》)。然而,史书中对于他为一个“接秦之弊”的新兴国家,如何确立自己政权的价值
的生平事迹除了“两说尉佗”以及“结交平、勃,铲除诸准则,却不能不有所选择。
②
吕”之外,其他则语焉不详。但他与刘邦关于“马上得天秦始皇承继其先祖的遗风,将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诉诸
③
下”与“马上治天下”的讨论,乃是中国思想史上最著名的于“法”,采取的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政策,终因
公案之一。而他遵刘邦之命所作的《新语·无为》一书,则其“举措太众” “刑法太极”而导致了众叛亲离、二世而
为汉初统治者在新的社会管理秩序中实行新的管理模式提供亡的历史悲剧。刘邦及其集团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
了比较坚实的价值支撑。对于陆贾在汉初社会管理模式建构遭到了陆贾的顶撞,但仍然虚心地请教:“试为我著秦所以
过程中的贡献,《汉书·高帝纪》总结为:“天下既定,命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史记·郦
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生陆贾列传》)对此,陆贾的回答是:“文武并用,长久之
贾造《新语》。”很显然,与“律令” “军法” “章程” 术也。”(《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在陆贾看来,国家治理
“礼仪”相比,《新语》是更高一级的,更具有指导意义的应该效法汤、武的“逆取而顺守”方法,秦之所以失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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