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试行办法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
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
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
2014年以来入学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一律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时间、等级、名额和金额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共评三次,第一次评选时
间为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第二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一学年后,第三
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两学年后。评选工作每年九月份下旬开始,十月
份完成。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
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各培养单位学业奖
学金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经费情况分配。博士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1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的标准为8000元/(人·年)。
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将依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实施,奖学金的名
额、评选条件、程序及方法均按学校原则要求执行。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1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
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在本专业当中名列前列;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
定的科研成果;
4、参评研究生须参加院系一定量的助教、助研或助管(简称“三
助”)工作;
5、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
会公益活动。
四、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
1、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其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
影响者;
2、本学年内有必修课程未通过需要重修者;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者;
4、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者;
5、在学术或科研活动当中弄虚作假者。
五、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前通知所有学生,公布参评条
律和为同学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优先考虑综合排名居前者,同时
兼顾专业分布。
3、同一个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校内、校外)奖学金不可兼
得;
六、评选程序:
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
情况下,由辅导员担任评选小组组长,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硕士研究
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请。对照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由学生个人自行
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与项目的证
明材料(需有安徽大学科技处盖章以及本院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及
其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二)导师推荐。导师对申请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所提供材料的
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三)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初
步意见;
(四)院系评议。院系对评选小组评审结果进行评议,并确定获
得奖学金同学的名单以及等级;
(五)公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
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复审;
(六)研究生院审核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同学名单;
(七)获得奖学金的同学由学校负责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七、评选细则
3
1、研究生一年级奖学金评选:来自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自
动享受学业奖学金;其他学生,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名额,根据初试
和复试的综合排名进行评选。
2、研究生二年级奖学金评选以第一学年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
程(选修课程)总评成绩为主(约占60%),以发表学术论文(约占
30%)为辅,同时考虑其他社会工作情况(约占10%)。其中,所发
表论文的第一作者须是参评人或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导师、参评
人为第二作者,其余情况不予考虑。
3、研究生三年级奖学金评选以发表学术论文为主(占80%),
参加社会活动为辅(占20%)。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参评人或者
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导师,参评人为第二作者,其余情况不予考虑;另
外,活动包括学生干部加分,各种竞赛加分,参加院、校及以上级别
的社会活动加分等。
4、课程计分原则:
英语和政治成绩不计入课程成绩,当学年有考试不及格科目的学
生不参与奖学金评选。计分公示如下:
所获成绩=∑(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学分×0.5)÷∑(必
修课程学分之和+选修课学分之和×0.5)×N
二年级奖学金评选时N=60。
5、科研成果的计分原则:
(1)成果的认定与时限:
1) 科研论文是指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有录用通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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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版的也可计分,但每篇次仅用一次,且在下次申请评奖前须
公开发表,否则会被认为是学术造假,将收回荣誉和奖金,且会
影响毕业;
2) SCI和EI级别的论文小修,或者JCR三区及以上的论文大修,
也可以作为论文成果,但是需要导师出具事实证明,并附上论文
修改通知截图文件;
3) 科研成果的级别分类详见附件;
4) 成果时限:从评选前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期间
正式取得的成果,以录用通知书时间为准;
5) 去年参与评奖的论文,今年只能拿来参与评选国奖;
6) 得分相同条件下,以论文成果为主.影响力高的论文,排名靠
前.
7) 科技专利要求第一专利人,或者除导师外为第一专利人。
8) 会议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且按照会议等级减一作为期刊等级
计分
9) 可被EI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否则按照原期刊等
级加分
10) 期刊一律按照最新期刊等级算。
11) 所有同学务必近期缴纳学费。
(2) 科研成果计分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论文类别 每篇论文分
5
一类 50分
二类 30分
三类 15分
四类 5分
2)参加活动及工作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1)学生干部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院研究生会干部、
班委及经院推荐担任校研究生会干部的,按参与程度及工作表现酌情
加分(基本分为1分)。院学生会同学,按照任职情况,酌情加分:
主席、副主席加3分,部长、副部长加2分,其他加1分;班委:班
长、副班长及团支书加3分,团小组组长加1分,其他班委、团委加
2分;
(2)参与社会活动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参加校、院级
科技、文艺、体育等竞赛项目加1分,参加省部级科技、文艺、体育
等竞赛项目加2分,参加国家级科技、文艺、体育等竞赛项目加3分。
参加以上各类竞赛获得名次者(前三名)分别按基本分乘以2计;
(3)参评学生所参加活动,须是评选学年之内参加的活动,按照通
知的上报时间上报,逾期不予考虑。
八、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安徽大学计算机学院负责
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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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11-06 22:31: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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