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三: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或《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
2. 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
5. 国外导师简介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 攻读博士学位学习计划/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计划
9.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0. 外方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证明/费用说明
11.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奖学金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供)
14.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备注:申请时请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无需装订。
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
1.《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
2. 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所有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成绩单需加盖各阶段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文版本。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明(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硕博连读博士生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复印件。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 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
需提供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请勿提供整篇论文。所有科研成果清单及
摘要均需校内导师签名确认。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
出作者排名)。切勿提交论文、著作全文,提供论文、著作概述即可(每项成果简
介最多不超过两页)。
5. 国外导师简介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
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
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
专家审核签字。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在国外进行硕博
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
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A4纸,不超过3页。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最近5年内所获最高级别奖项,最多不超过3项;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类别需提供外语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证明及相关外语成绩
单(如托福、雅思、GRE等);
联合培养博士类别需提供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外
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学校优先考虑有托福、雅思、WSK成绩的申请
者;
不能提供外语成绩单、外语符合国外院校要求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
8. 攻读博士学位学习计划/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
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
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
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国外导师,则只需国
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
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学习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模板可在研究生院公派留学专栏网页下载区下载。
9.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应
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
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
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
(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
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3)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缺一不可: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3月31
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和申请学费资助人
员无需包含此项)。
g. 赴英留学人员,若需缴纳“bench fee”,应在邀请信中注明具体金额(出
国后可向驻英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报销)
留学期限一年以上的,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英镑;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最
高报销金额为500英镑;超出部分本人自理。邀请信上未注明“bench fee”的,
原则上其报销申请不予受理。
h.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入学通知中注明被录取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
要求,并同时提交相应成绩单。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
求,并同时提交托福/雅思/WSK成绩单。
i.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为英语以外的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
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部分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根
据项目要求可能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简章的规定执
行。
10.外方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证明/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有关学习费用说明
复印件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外方收取学费明细表;
对方免除学费人员需提供免学费证明、学费资助或费用说明,若在在入学录
取通知/邀请信中已说明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则不需单独提供。
如在提交的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申
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
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如:
a.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b.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复印件和
同意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证明复印件。所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应
可支付明细表中注明需支付学费/其他费用的总和。
c.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
意提供R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
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
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
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无需提交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复印件,但仍应提交外方收取学费明细表或收取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其中应说
明收取学费的数额和时间等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
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需进行面试。
11.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奖学金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申请人员,还需提
供相关项目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学生本人、国内导师联系或华南理工大
学交流合作项目申请人员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1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1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供)
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
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
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14.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
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

本文发布于:2023-11-06 22:39: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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