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1-08 21:33:15 阅读: 评论:0

最后一片藤叶-社区宣传标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
2023年11月8日发(作者:督导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64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199771日起实施;

钱冠林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以下简称关徽的正确使用,维护

关徽的尊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专用标志;

关徽由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商神手杖代表国际贸易,钥匙象征海

关为祖国把关;关徽寓意着中国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

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条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爱护并依本办法正确使用关微及其图

;

非海关单位和非海关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本办法所指之关徽;

第四条 下列场所可以悬挂关徽:

各级海关的办公场所;

进出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海关举行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场所;

海关院校;

海关总署认为应当悬挂关徽的其他场所;

第五条 关徽应当端正地悬挂在海关办公地点正门上方的正中处、会场主席

台上方的正中处或者其他显着位置,其背景应为庄重的纯色;

不得悬挂破损、污损或者不符合规格的关徽;

关徽悬挂后应予以适当的维护;

第六条 下列物品可以使用关徽图案:

海关制发的业务单证、封志、标记;

海关人员的执法或者身份证件,如调查证、稽查证、工作证等;

海关制服上的标志和配饰;

海关车辆、船艇和专用设备;

海关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物品,如证书、奖状、奖品、信封、信笺、图

片、名片、礼品等;

以海关的名义出版、拍摄、印刷的书籍、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等作品;

海关总署认为可以使用关徽图案的其他物品;

第七条 关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商标、广告、商品的装饰和标识;

日常生活陈设、用品和装饰海关在公务活动中制作的礼品除外及其它非

海关用品;

以个人名义出版、印刷或制作的出版物、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等作品;

海关总署规定不得使用关徽图案的其他物品;

第八条 经海关总署决定或批准,海关可使用关徽图案与其它图案组合而成

的徽记、标志或图案;

第九条 关徽及其图案由海关指定的单位按照本办法所附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关徽制作说明规定的标准制作;

第十条 海关对关徽的使用有权利和义务实施监督检查;

海关或海关工作人员不按本规定使用关徽及其图案的,由上级海关或本级

海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由海关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非海关单位和非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本规定所称之海关关徽的,由该单位所

在地海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由海关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771日起施行;

早安语句-王奶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发布于:2023-11-08 21:3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994503958527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pdf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