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闽海关沿革
黄国盛李森林
福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设立海关的省份。考察闽海关的历史沿革,有助于人们了解近代
福建对外经济交往的状况。清代的闽海关,亦是近代中国海关制度演变发展历程的缩影。
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王朝统一了台湾,进一步巩固了对全国的统治。为了适应中国
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与外部世界的经济交往,康熙下令开海贸易。康熙二十三年(1684),
清廷决定粤、闽两省先行创设海关,任命郎中宜尔格图为粤海关背任满人监督,郎中吴世把
为闽海关首任满人监督。吴世把及时赴任,该年十月闽省已“设闽海钞关,许百姓造船浮海
而贸易焉”(中华书局:《 清史资料》第1辑)。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于次年( l685)才到
广州设关。随后.清廷又议准江、浙二省分别设立江海关与浙海关。
闽海关初用满汉二员监督,二年一易。首任满汉监督分别为户部郎中吴世把和兵部主事
张濬。康熙二十九年.为内务府员外朱成格,
“此下专用满员,一年一易”(同治七年刊本《福建通志》卷107)。由于闽海关初用满汉二
员海关监督,“分驻南、厦二口”,便设两处海关监督衙署。一处设在福州府城外南台中洲,
另一处监督衙署设在厦门塔仔街张厝保(道光十八年刊本《厦门志》卷7)。雍正二年(1724 ),
闽海关议归巡抚管理,巡抚委府道征收。雍正七年,复设海关监督。乾隆三年(1738),改归
“镇闽将军兼理,衙署仍在旧地”。此后历久不变。闽海关在闽省沿海一带设有大小诸多税口。
这些税口初由海关衙署自设,“原未报部”。至雍正七年,闽海关监督将收税之南台、厦门、
泉州、涵江、安海、铜山、石码、南山边、闽安镇、宁德(后移驻酒屿)、沙埕、福宁、白石
司、刘五店、云霄、诏安(后移驻悬钟)、枫亭、江口、港尾渡等20处税口“奏明覆准,经
部科颁给亲填季考等簿”。其中南台、厦门、泉州、涵江等6处称为大口,乾隆初年“分委旗
员陆员赴南台、厦门等六大口管理”。此外,闽海关还在沿海各地设数十处巡查小口,亦称“稽
查口岸”。以上“海关税口并巡查小口共六十余处,延袤二千余里”。海关创设之后,闽省商
民到南洋贸易的商船发展很快。康熙二十四年(1685),从福州、厦门等地开往雅加达的商船
有10余艘;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有50多艘。乾隆初年,“闽、粤洋船不下百十号,每船
大者造作近万金,小者亦四五千金”。闽省沿海一带人民,“望海谋生,十居五六”(中华书局:
《中国近代对外贫易史资料》第1册)。众多商民出海贸易,促进了沿海地区商品经济的繁荣。
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前,闽、浙、江三省口岸虽对外商开放,欧美商人却因财力有限裹
足不前。定海所设供外商居住的“红毛馆”,终因“数十年该番船不至,馆亦记废”(《史料旬
刊》第22期)。乾隆二十二年后,出于对西方国家殖民侵略的戒备心理,清政府下令禁止欧
美商人直接赴闽、浙、江三省进行贸易。18世纪末叶以后,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西方国家
希图扩大中国市场的欲望日渐强烈,列强终于通过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开放了福州、厦门、
宁波、上海等口岸。但五口通商初期,各口岸海关行政管理仍基本维持旧制,闽海关事务仍
由福州将军兼管。
咸丰三年八月(1853年9月),上海小刀会起义,道台吴健彰逃入租界,英、法、美三
国领事趁机攫夺江海关的行政管理权。次年6月29日,上述三国领事与吴健彰举行会议,由
三国领事各推举一人充当“司税”,把持江海关,代清政府征收关税。其后,列强企图将这种
外籍司税制度推行到其他口岸,逍到闽、粤地方当局坚决抵制。1856年6月29日,福州将
军冇凤等在奏折中指出:“此时若听其添设司税官,夷情叵测,利之所在,难免不生觊
觎······此时欲令福州仿照而行,臣等断不敢轻许,致紊关政。”咸丰皇帝当时也表示:“是
时断难允行。”(《筹办夷务始末》卷13)
1858年10月,列强用武力迫使清政府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中国关税“各口
画一办理”,“邀请英人(或法人等)帮办税务”。次年,在列强要挟下,两江总督何桂清任
命前任英籍司税李泰国为中国海关第一任总税务司,总揽中国海关行政大权。同时,江海关
“改司税为正税务司一人,副税务司一人”(《第二次鸡片战争》资料丛刊第1册)。1861年,
总理衙门正式任命李泰国为总税务司。但不久李泰国因病回国,行前指定赫德代理总税务司。
从此,赫德在新开各埠全面推行外籍税务司制度。
1861年8月17日,洋员把持下的闽海关正式开关(亦称洋关或新关)。赫德任命美国人
华为士为闽海关首任税务司。洋税务司看中福州南台岛的泛船浦,在此建起了西式办公楼。
从那时起至1949年,此处便一直是闽海关的关址。该地因而得名,叫“海关埕”。在建关的
过程中,洋税务司们大肆营造税务司公馆、洋员住宅以及洋员俱乐部等等。随着厉任税务司
的更替,闽海关的建筑不断扩展,从海关埕一直延伸到仓前山。与此同时,关址附近的洋行
也不断增多.泛船浦一带便成了洋人与买办的势力范围(《福建文史资料》第10辑)。
洋关设立后,洋税务司便控制了闽海关行政管理大权。此后的海关税以课征轮船贸易为
主,征收量较大,占口岸贸易的大部分,称洋税。“闽海关税务司公署”于福州仓前山泛船浦
外,还在福州地区的长乐营前没办事处,监督船舶的进出口和货物的装卸;在连江琯头和长
乐潭头两地的闽江分流出口处设立支关,行使辑私及征税职权。由福州将军兼管的旧闽海关
形式上依存,此后亦称常关,只征收海关所在地50里以内往来的帆船贸易税,称常税。这时
期口岸轮船贸易迅速发展,传统的帆船贸易却日益萎缩。1901年,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辛
丑条约》。为了将常关税连同洋关税一起抵付庚子赔款,又规定将海关周围50里以内的常关
划归当地海关税务司管辖。由闽海关税务司兼管的常关有仓后、洋头、新港、闽安、馆头、
东岱、海山,乌龙江、旺岐等处。从此清政府所设的海关监督更是徒有虚名。
1862年l月1日,继闽海关之后,赫德在厦门开设了闽省第二个洋关,称厦海关。赫德
调任华为士为厦海关首任税务司,关址设于新路头。厦海关管理洋船贸易,征收洋税。原闽
海关厦门正口亦改称“常关”或“旧关”,管理民船贸易,征收内贸税。同年,福州将任
协领广星督理厦门常关税务。厦海关在行政上独立于闽海关。1864年,总税务司赫德指令厦
门关辖区南起东澎岛与广东潮海关辖区相连,北至泉州府的泉州湾与闽海关(福州洋关)辖
区相连(《近代厦门社会经济概况》,鹭江出版社1990年版)。1899年,清政府开放闽东的三
都澳为对外贸易港口。同年5月8日,在三都岛上正式成立了福海关。赫德指派洋员麦嘉林
(m)为该关首任代理税务司,并指令三都澳作为福州的外部港口,直接受闽海关
税务司管辖(《福建文史资料》第10辑)。
晚清时期的海关洋员,不仅控制了中国的海关行政管理权,而且还不断攫取条约规定以
外的种种特权。如1868年,赫德在总税务司署中设“海政局”,把非海关业务的海务、港务
并入了海关。于是闽海关税务司包揽了港口的一切事务,包括闽江河道的勘测,灯塔、浮标
的设置等等。厦海关作为中国海关南段巡段的中心,先后代管温州以南至广东遮浪角的所有
灯塔和航行事务。福海关“几乎把海港所有的业务集于一身,成了海港的主宰者”(《福建文
史资料》第10辑)。1896年,在列强的威胁利诱下,清政府批准由海关兼办邮政,并命赫德
兼任总邮政司。次年,由闽海关税务司兼管的邮政局在福州正式设立。该邮政局即设在南台
岛闽海关办公楼内。邮政局的主要职务均由闽海关派洋员担任,华人大多是邮差和杂役。同
时,厦海关亦开始兼办邮政。
在近代史上,中国人民为收回海关行政与关税自主权进行了长期不解的斗争和努力。1911
年11月,福建革命党响应武昌起义,福州光复后成立了“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府”。都督
孙道仁立即照会闽海关税务司单尔(?Tanner),宣布军政府接管闽省新常各海关的监督
权,并要求闽海关“脱离总税务司”(中华书局:《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1912年3月29
日,闽都督府设立关务处,革命党人“准备后日将海关收回自办”(《福州文史资料选辑》第
1辑)。但不久辛亥革命失败了,海关仍旧为洋员所把持。中国人民争取恢复海关主权的愿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才真正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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