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客运站项目效益评价
1.1经营条件比较
1、原客运站站占地小,规模小,且临街,多为经营用出
租门面,年租金30余万元;新站地块100亩为长方形,临
街面宽116米,基本为主站房建设占用,与原站相比经营用
房可大幅提高。
2、老站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开发成为新的商业中心。
新站地块面积大,为今后客运发展预留了较大的空间。
3、新客运站投资大,但短期内客流增加不大,因此客运
收入增加也不会因投资加大而增加,反而会增加折旧成本而
影响总体经济效益。
1.2社会效益评价
1、新的红河汽车客运站是红河县新城交通基础建设的重
要组成部份,是改善红河交通运输环境的重要支撑项目,具
有一定的影响力,对红河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
用。
出行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4、新站的投入使用对进一步促进红河经济、文化、旅游
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5、旅客乘车候车条件明显改善,经营管理会更加规范,
城市交通将得到明显提高。
1.3经济效益评价
1、中长期发展效益:随着中国西南桥头堡战略的不断发
展和完善,其经济贸易发展将呈现跳跃式发展,交通枢纽的
功能也将得到充分的发展,投入使用的红河汽车客运站的经
济效益同时也将大幅度提高,按中期增长率(8%)预测长期
跳跃式发展就显得比较保守,应有3-5年的提前。
2、就项目实施单位而言,投资综合效益还应考虑原站点
地块的使用效益,一是原有地块处于闹市区,临街门面出租
效益总体可以保持;二是停发车场地转为其它经营,可增加
部份收益。以上两块业务收益保守估计不低于200万元/年。
3、整块场地作价转让或者开发项目转让收益,可大幅弥
补项目实施单位的投资缺口资金,保守估计约3,000万元。
4、红河汽车客运站作为红河交通基础项目具有的公益性
质,国家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补助,可以缓解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的资金压力,以及项目营运的成本压力。
1.4综合评价
1、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对提高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具
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2、经济效益可行:在红河新城建设完成之前,以及通往
周边高等级公路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该项目经济效益并不突
出,但综合分析表明,通过3-5年的发展,以及开发区开发
的完成,可以有效缓解投资压力和经营压力。本报告认为该
项目在运营区间的综合利润应不低于300万元/年,综合投资
回收期不超过15年,该项目经济效益可行。

本文发布于:2023-11-10 14:54: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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