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卡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有关要求,
制定本办法。
二、油卡管理
1
、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车辆加油卡由财务部负责统一充
值管理,各分公司车辆加油卡由各分公司自行负责充值管理;专人保管,确保一车一卡专用,
严禁公卡私用。
2
、公司车辆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人管理,财务部设加油总账及明细账。领卡
人进行一车一卡备案后,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需加油时统一到中国石化加油站点加油。如
油卡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领卡人及时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处理。
3
、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领卡人需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
报行政人事部报备,办理补办手续。
三、油卡使用规则
13000300
、加油卡每次充值不得超过元,车辆每次加油不得超过元。加油发票由公
司定期统一开具。
2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车辆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
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行政人事部处备案,否则,将不
予报销。
四、
加油卡责任到每车每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专用
或私用。加油完毕后,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备注车号,按月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进
行网上使用记录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领卡人需提交使用说明。如经查实应驾驶员
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五、
执行。
七、本暂行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20**
附件1油卡领用表
油卡领用登记表
油卡卡号 车牌号 领用人 领用人签字 领用日期 归还日期 备注
备注:
1、财务部加油卡主卡充值,每3000元/次,每月充值一次;
2、驾驶员每次加油不得超过300元/次;
3、驾驶员须持油卡加油后,领取小票须签字并备注车牌;
4、一车一卡,此油卡不得私用、取现、专卖等:

本文发布于:2023-11-10 21:18: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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