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卫车辆加油管理规程
一、加油卡的办理和充值
1、油卡办理:油卡办理由行政人事部办理,采用一张主卡,多张副卡方式,
每台车对应一张副卡,卡对应车牌号加油。驾驶员加油保留加油小票,每月上
交,同时认真如实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
2、油卡充值:项目部门每月底至油站打印本月各卡加油清单,综合考虑前几
个月每台车油耗,拟定下月《油卡月充值计划表》,并附油站打印的卡加油清单、
《车辆行驶记录表》、驾驶员填写的《车辆加油记录表》,由人事行政部门及财
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充值。
二、加油方式
所有车辆加油必须凭油卡加油,并在指定加油站进行加油,人事行政部门在
办理加油卡时就限定定点加油。在项目所在市区范围内严禁使用现金加油,财
务不得报销现金加油费用。因车辆调动及年检等情况需要长途行驶可考虑现金
加油,必须事前报市政作业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金额限定在200元内,
超过200元必须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车辆加油:驾驶员凭卡加油,在卡上金额充足情况下必须将车辆油箱加满。
加油后取小票,将小票放置在油表旁边清楚拍照发至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负责
人手机作为加油凭证。
三、加油的管理制度
1、财务部门每月将审批后的《油卡月充值计划表》、《车辆行驶记录表》、
《车辆加油记录表》、油站打印的卡月加油清单复印一份给到环卫事业管理部
车辆负责人处。
2、装有GPS的公司,行政人事部需仔细核对驾驶员所填《车辆行驶记录表》、
《车辆加油记录表》与GPS记录是否相符。
3、项目部门必须在车辆作业三个月内测算车辆每月、每周、每公里基本油
耗,并将测算值通报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集团环卫管理部车辆负责人处备案。
4、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时需收集汇总由车辆管理员每月上交的车辆环卫车辆
日作业安排表与《车辆行驶记录表》是否相符。
5、人事行政部门及财务部有权力及义务每月随时抽查《车辆行驶记录表》
及《车辆加油记录表》,并检查车辆油表及里程数,确认是否及时如实填写,
发现空填或虚假填写视为偷油行为,对驾驶员直接开除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3-11-10 23:25: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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