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威发布!事关舒城⾼中阶段学校招⽣!(附志愿填报、招⽣范围、加分政策
等)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阶段
学校招⽣⼊学⼯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政部门、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招⽣和培训⼯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
2019年全市⾼中阶段学校招⽣⼊学⼯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总体⽬标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5%以上,⾼中阶段学⽣⽑⼊学率达91%以上,基本实现普通⾼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规模⼤
体相当,招⽣平稳规范有序。
⼆、考⽣志愿填报
(⼀)普通⾼中:2019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全⾯实⾏中招⽹上填报志愿。考⽣⽹上填报的志愿是反映考⽣志愿信息的唯
⼀依据,各县区、学校必须精⼼组织、认真指导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上志愿填报,注意给考⽣和家长充⾜的志愿
填报时间。
普通⾼中志愿⼀次性填报。考⽣所填志愿为平⾏志愿。考⽣⽹上志愿必须由考⽣本⼈填报,经考⽣本⼈签字确认后的志
愿信息任何⼈不得更改。为确保志愿填报公正、规范、严谨,各地、各校在学⽣预填志愿时须由学⽣及家长在表上签字
确认,⽹上填报志愿与预填志愿必须⼀致。学校须妥善保存学⽣预填志愿表备查,不得遗失。⽹上志愿填报办法由市教
育招⽣考试中⼼另⾏公布。
(⼆)中职学校:学⽣志愿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上招⽣录取平台进⾏填报。
三、⾼中阶段学校招⽣录取办法
(⼀)招⽣计划制定与执⾏
1.计划制定。
根据2019年省教育厅普通⾼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体相当要求和我市普及⾼中阶段教育攻坚规划,市教体局在充
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初中学业考试报名、上⼀年度学校计划完成、规范办学⾏为等情况,充分考虑各校办学条
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满⾜新课程改⾰对⾛班教学要求等因素,由下⽽上、再由上⽽下确定我市每所公办、民办普
通⾼中和中职学校招⽣计划,⾏⽂下达,并通过市教体局⽹站等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校申报普通⾼中招⽣计划和市教体局审核招⽣计划时,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均校舍建筑⾯积不低于8平⽅⽶/⽣(不含师⽣⽣活⽤房),在校学⽣与教职⼯⽐例不⾼于
12.5:1,班额不超过56⼈;2019年秋季招⽣计划按招⽣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不低于1:1.5的⽐例确定。
2.计划执⾏。
普通⾼中招⽣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各地、各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各公、民办普通⾼中均不
得超计划、超班额招⽣,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未达到普通⾼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民
办普通⾼中跨区域招收的学⽣成绩不得低于⽣源所在地普通⾼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普通⾼中新⽣严格按照市教
体局统⼀招⽣录取结果建籍,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省、市教育⾏政部门不予建⽴学籍,更不发放普通⾼中毕业
证书。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班额编班,班额最⼤不得超过56⼈。各普通⾼中学校不得超班额接收借读
⽣。
各县区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宣传⼯作,指导各中职学校遵照下达的计划和审批的专业进⾏招⽣宣传,科学统筹好各专
各县区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宣传⼯作,指导各中职学校遵照下达的计划和审批的专业进⾏招⽣宣传,科学统筹好各专
业招⽣计划的分解,让学⽣选择适合⾃⼰的专业。
(⼆)改⾰和完善普通⾼中招⽣制度和录取办法
1.招⽣对象和招⽣范围。
2019年普通⾼中招⽣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组织的中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中招⽣录取要
求的初中毕业⽣。省⽰范性普通⾼中只招收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
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中不得跨省辖市招⽣,各县区属公办普通⾼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公
办普通⾼中不得跨县域招⽣。公办六安⼀中、六安⼆中、六安⼀中东校区、六安⼆中西校区⾯向全市招⽣;其他公办普
通⾼中⼀律⾯向所在县区招⽣,不得跨县区招⽣。民办普通⾼中可⾯向全市及社会招⽣。
2.招⽣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普通⾼中招⽣录取坚持“尊重志愿、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学校招⽣计划、依据考⽣志愿、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省统考
科⽬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之和,下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的批次。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范围、招⽣计划、招⽣时间、招⽣⽅式进⾏统⼀、同步招⽣录取,所有
普通⾼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全市普通⾼中招⽣⼯作由市教体局统⼀确定招⽣录取⼯作时间、步骤及招⽣录
取批次,招⽣录取按3个批次进⾏,依次为:
提前批次:省⽰范性普通⾼中国际班,公办普通⾼中艺体特⾊班,民办普通⾼中的60%计划招⽣;
第⼀批次:省⽰范性普通⾼中和霍邱⼀中、安徽师范⼤学附属叶集中学招⽣;
第⼆批次:其他公办普通⾼中、民办普通⾼中招⽣。
2019年,全市普通⾼中录取仍将分批次在⽹上进⾏⾼中未完成计划的志愿征集⼯作,其时间和具体办法将由市教育招⽣
考试中⼼另⾏通知,提前公布。
参加提前批次招⽣的普通⾼中在招⽣计划下达后⼀周内,须向市教体局(教育科)提出书⾯申请并提交完善的提前批次
招⽣⽅案和招⽣简章,经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逾期视为⾃动放弃。县区属普通⾼中的提前批次招⽣⽅案和
招⽣简章在上报前需经所属县区教育⾏政部门审核同意。
提前批次拟录取考⽣名册及《六安市2019年普通⾼中提前批次招⽣登记表》务必于7⽉15⽇前(市外考⽣拟录取名册于
8⽉10⽇前)报市教体局(市教育招⽣考⽣中⼼),逾期不报视为⾃动放弃。已被普通⾼中提前批次录取的考⽣,其⽹
报志愿视为⾃动放弃。
4.定向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2019年,全市省⽰范性普通⾼中和霍邱⼀中、安徽师范⼤学附属叶集中学继续拿出招⽣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
学校,按志愿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须达到县区普通⾼中招⽣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定向到校指标要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毕业年级学⽣数,按⽐例切块
照各⾼中学校定向到初中学校的指标⽐例切块分配。具体办法由各县区教育⾏政部门制定。
根据有关政策,军⼈⼦⼥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享受转⼊初中学校省⽰范性普通⾼中分配指标。
各普通⾼中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按照考⽣志愿、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源或完不
成计划,则指标不再另⾏分配到初中学校,在本县区内按照剩佘计划、考⽣志愿,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进⼀步完善民办普通⾼中招⽣⼯作。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中招⽣纳⼊所在市、县区统⼀管理,其招⽣计划由所在市、县区教育⾏政部门批准,其
招⽣范围以学校所在地县区⽣源为主,市外招⽣计划应⼩于市内招⽣计划。民办普通⾼中跨省辖市招⽣的,应向社会公
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计划和跨省辖市招⽣计划,并按计划招⽣,享有与公办普通⾼中同等的招⽣权利。
民办普通⾼中须依据教育⾏政部门下达的各类招⽣计划及相关招⽣政策制定招⽣简章、招⽣⼴告、招⽣⽅案,报市、县
区教育⾏政部门备案后⽅可向社会公布。2019年,继续允许民办普通⾼中拿出不⾼于本校市内招⽣计划的60%指标作为
提前批次招⽣(剩余计划为统招计划纳⼊全市第⼆批次招⽣)。
民办普通⾼中要根据市、县区教育⾏政部门要求,建⽴规范的学⽣电⼦学籍,并纳⼊教育⾏政部门统⼀管理。各校不得
私⾃招收未经教育⾏政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严禁民办普通⾼中违规设⽴⼤班额班,违规接收借读
学⽣和乱收费。
6.⿎励普通⾼中特⾊发展、多样发展。
为引导和⿎励普通⾼中多样化、特⾊化发展,各公办普通⾼中可按⾃⾝办学传统和特⾊发展需要,在招⽣计划申报时,
由县区教育⾏政部门向市教体局(教育科)书⾯报告并附学校艺体特⾊班招⽣的具体⽅案,经市教体局批准后实⾏。市
教体局将通过六安市教体局⽹站统⼀公布各校艺体特⾊班招⽣的招⽣名⽬、招⽣计划数、计划类型、招⽣时间、招⽣⽅
式、招⽣地点、编班⽅式、学费标准、咨询电话等信息,作为市艺体特⾊班招⽣审批的依据。
7.合理划定普通⾼中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促进⽣源在普、职教育的合理分流,各县区教育⾏政部门必须于阅卷、登分结束后,依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计划,
合理划定本县区普通⾼中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体局(考试中⼼)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执⾏。⾦安区、裕
安区普通⾼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协调两区教育⾏政部门划定。
妥善解决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并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学⽣要求回原籍录取普通⾼中问题。在外省、市参加初中
学业考试,要求回六安原籍参加普通⾼中录取的学⽣,须达到考试地普通⾼中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中阶
公政治〔2018〕347号⽂件精神进⼀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教育优待⼯作的通知》(六公
政治〔2018〕167号)执⾏。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考试加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员及其⼦⼥教育优待⼯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
省教育厅规定,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律取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项分值加分,
不得重复加分。
对于考⽣申请政策性加分,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政部门必须认真履⾏审批程序,严格把关,落实公⽰制度。市教体局
对加分审批情况进⾏监督检查,并进⾏责任追究。
六安市及各县区⾼中阶段学校招⽣举报、申诉电话
六安市教体局3341920(考试中⼼)3379388(教育科)3379849(纪检组)
⾦安区教育局3261735(考试中⼼)3261738(教育股)3261719(纪检组)
裕安区教体局3236830(考试中⼼)3235031(基教股)3235010(纪检组)
叶集区教育局2776322(考试中⼼)2776303(教育股)2776308(纪检组)
舒城县教育局8621264(考试中⼼)8661641(基教股)8669881(纪检组)
霍⼭县教育局5022896(考试中⼼)5229926(基教股)5229935(纪检组)
⾦寨县教育局7062301(考试中⼼)7067318(基教股)7062072(监察室)
霍邱县教育局6080635(考试中⼼)6080121(教育股)6080754(纪检组)

本文发布于:2023-11-12 10:38: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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