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篇1)
(一)农业机械领域。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及通往农田主要路段,
严查严处农用车载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严
查未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手续、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
驾驶等行为;
继续抓好农机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
件失效等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决防止
农业机械“带病作业”;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渔业生产领域。重点督导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开展渔业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和用电安全宣传,督促养殖户按照用
电安全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排除隐患;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农资领域。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农药行为;
是否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
是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
是否强化和规范有限空间应急救援;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畜禽屠宰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领域。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情况,督促企业加大安全隐患自查频次,
加强对涉氨制冷装置、除尘系统的日常检查,抓好自查问题隐患整改;
检查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督促企业在重点场所
(岗位)、重点班组、重点时段落实“每周一小练、每月一大练、每
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篇2)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
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7月20日至10月7日
在全县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
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
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
做到“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确保在建工程消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
队大队长肖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
指导推进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
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
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
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
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
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住
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
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
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
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
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
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
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
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把
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不予通
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
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
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
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
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日
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
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
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
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安排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
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至9月25日)。各单位要切实
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
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
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
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
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问效,形成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
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查自
改,部门常态化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火灾
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县政府将严肃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
情况,7月25日前上报安排部署情况,每两周上报《全县高层建筑消
防安全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阶段性工作
小结和工作总结(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联系电话:)。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范文(篇3)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
项行动,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
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严格执法,全面彻查整改隐患。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是工作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8日)。各镇(街道)农业农村
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特点,
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
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
围。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10月9日起至12月20日)。各镇(街道)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
须”原则,对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
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填写安全生
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台账。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
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
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三是集中督导检查阶段(12月21日起至xx年1月20日)。根
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届时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局领导将带队到分管的领域进行督
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
四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xx年1月21日至春节前)。各镇
(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针对专项行动开展
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
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
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本文发布于:2023-11-12 11:16: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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