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
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管理制度(精选15篇),仅供参考,希
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计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
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
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
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
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
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
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
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
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
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
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
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
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
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
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
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
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
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
(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
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
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
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
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
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
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
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
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
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
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
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
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
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
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
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
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
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
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
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
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
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
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
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
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
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
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
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
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
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
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
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
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
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
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
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
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计管理制度2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
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
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
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
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
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
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会计管理制度3
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
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
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
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
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
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会计管理制度4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
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
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
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
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
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
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
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
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
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
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
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
(1)进行业务收款之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将发生业务的数量,准
备好收据、发票,收据、发票数量应略多于将发生业务数量;
(2)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
(3)会计人员当天根据原始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纳人员应保管好所收款项;
(5)项目收款结束后,核对账、款无误后,出纳人员将所收款项
存入公司账户;
(6)会计人员于每月月终登记会计账簿。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在当日
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相应的帐簿。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会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
它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
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
用效果,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块包干、
权责结合”的原则。凡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和财务往来,都必
须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办理,由会计人员记入账册。不得搞帐外资
金,不得私设“小金库”。重大财经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年初编制
预算,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切块包干,作为正式
预算,预算方案报会计室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
变更计划、盲目开支,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四、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5、特殊支出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审核。
会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
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
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
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
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
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
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
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
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
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
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
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
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
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
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
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
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
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
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
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
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
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
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
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
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
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
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
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
(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
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
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
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
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
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
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
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
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
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
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
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
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
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
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
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
财产清查。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
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
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
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
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
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
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
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
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
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
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
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
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
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
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
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
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
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
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会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
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
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
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
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
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
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
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
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
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
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
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
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
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
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
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
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
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
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
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
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
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
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
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
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
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
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
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
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
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
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
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
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
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
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
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会计管理制度9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
会计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
是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
职能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
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
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
事财务工作,一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
财政机关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
人员担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第三章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
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
的或迟迟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
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
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
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
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
钥匙(整套),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
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
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
有价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
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
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
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负责
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七、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
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和
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得社会形象。
第五章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
科目,运用复式记帐方法,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登记和更正
错帐,及时对帐结帐,建立规范的凭证审核、传递、记录、保管制度,
按规范编制财务报告。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
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
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
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
(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
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
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
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
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
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
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
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
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会计管理制度11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
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
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
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
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
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
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
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
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
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
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
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
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
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
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
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
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
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
必须留在老单位。
会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
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
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
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
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
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
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
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
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
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
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
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
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
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
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
进行交接。
第四章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
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
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
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
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
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
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
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
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
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
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
(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
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
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
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
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
“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他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
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支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
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
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
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
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
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
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
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
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
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
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
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
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
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
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
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会计管理制度15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
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
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
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
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
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
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
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
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
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
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
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19
年、2019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
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
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
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
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
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
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
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
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
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
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
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
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
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
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
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
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
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
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
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本文发布于:2023-11-12 12:20: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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