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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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
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发文日期)

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

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

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规章制度 1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

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

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

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

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

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

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

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

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

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

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

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

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

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

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

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

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

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

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 3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

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

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

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

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

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

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

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

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

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

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

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

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

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

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

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

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

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

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

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

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

;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

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

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

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

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

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

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

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

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

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

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

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

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

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规章制度 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

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

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

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

财产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

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

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

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

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

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

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

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

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

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

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

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

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

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

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

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

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

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

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

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

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

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

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

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

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

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

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

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

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

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

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房屋、营业用房 30

()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

()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

()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

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

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

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

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

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

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

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

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

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

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

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

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

营业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

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

()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

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

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

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

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

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

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

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

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

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

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

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

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

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

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

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

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

内容包括:

()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

收支情况等。

()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

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

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

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

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

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

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

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

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

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

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

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

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

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

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

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

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

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

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

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

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

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

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

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财务规章制度 5

一、总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

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

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

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

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

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

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

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

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 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

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

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

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

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

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

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方可发出。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

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

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

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

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以每年公历11日至12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 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

本入帐。 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

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

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 原材

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

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20%)

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

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

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

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

值率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残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 510 35 58 3

第二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

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

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

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

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

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 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

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

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

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 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

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

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

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

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

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

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

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

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

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

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

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

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

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

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

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

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

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

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

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

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

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

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

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

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

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

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

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备查。

第三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

(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

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

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 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

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

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

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

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

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

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

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

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

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

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

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

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

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

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

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

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

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 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

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

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

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

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

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

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

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

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3)银行对账单 5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15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

(3)固定资产卡片 15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 5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 3

(2)会计移交清册 15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

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

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

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

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

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

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

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

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

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

盖章。

八、附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财务规章制度 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

监督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

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 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 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 务主管

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3 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 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 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

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

严格审核各项收支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

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采购要参与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情

况。

第五条 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

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

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 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

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

准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

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

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

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 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依

验收、领用保管与使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

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

告,请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 财务机构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收入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支出

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情况,确保

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 财务机构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的

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

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入帐,并

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

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解释权。

财务规章制度 7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

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人员

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

动。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

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预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

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

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赤字预算。

第九条 学校收入除财政部门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经费和

基建拨款外,财政部门还按工资总额的2.5%拨入福利费,按学校学生

人数核拨上级补助收入,另外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预算外

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

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条 学校将编制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财政部门下

达的预算通知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决算根据学校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真实、准确的年度

报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收入包括:

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按学生人数拨给学校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

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

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

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

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当按照

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

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

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

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

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

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组

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

应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

代缴义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在运用会

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

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

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

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结余应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各类资产应按《中小学财务制度》

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

外投资等。

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

按规定办理结算。有计划的偿还,学校不得擅自举新债运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的相关规定设立账薄,核算学校发生的经济事项。

第三十条 报账规定

(一)报账程序 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

业务的发生,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报账手续 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审核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

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每月支出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

类,否则不予审核入账。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印

章后方可正式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每月终了应

及时对账,定期不定期对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票据要求

1、票据正规:外来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

能只写大类。

3、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填

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视为无效凭证。

6、按规定用途使用:每种票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

用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得入账。

(四)其他 各种报销凭证反应的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

合规性。符合各项法规制度,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外出学习考察

参观等应提供领导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为报账附件。招待费支出要附

就餐通知单、菜单。交通费支出附用车通知单。

2、经济业务发生后应于30日内取得会计凭证,办理报账手续。

无故拖延不报的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所有的财

务活动承担直接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

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财务接受同级及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

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政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三十三条 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

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

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应。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

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

期归集,审查,核定,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

善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

第三十六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交

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领

导和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三十七条 账卡物经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员负责编制移交清册,

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交接双方部门负责

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

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

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

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财务规章制度 8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

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费发放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各项目劳务费自发放之日起

限三个月内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数额归公司所有。

4、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

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

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

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

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

责。

三、项目费用(带项目号的)申请及报销

1、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

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

2、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

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

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

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

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

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汇票等汇款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

开据的正式发票,然后填写“汇款通知”并付与协作单位签订的付款

协议一并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发票背后及“汇款通知”上签字,

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于一个月内办理汇款。

5、支付项目劳务费,由相关督导填写“劳务费发放表”经项目经

理、部门经理签字,需要由银行代发的于每月10日之前报财务由财务

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需要本人领取现金的于每周周三前报

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发放。

机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差旅费借款,应在立项通知书送达财务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

后五日内报销。

3、住宿标准及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元

人员住宿标准食杂补助

正式员工20xx0

临时人员20xx0

出差当日1200前离京,补助按一天计算;1200后离京,补

助按半天计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无差旅补助;800----

1200到京,补助按半天计算;1200后到京,补助按一天计算。

4、往返机场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机过早(过晚)或携带物

品较多可申请公司派车接送。

5、宾馆住宿费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费(包括早餐)。

6、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前的,应在1200之前退房。

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后的应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超支自理,交通费、电话费实报实销,差旅

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8、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

9、出差乘坐火车的可领取乘车补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时8

计算。(乘车时间以铁路列车时刻表为准。

四、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交公司开出的空调大巴士、小公共、专

线车、地铁、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出租

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730

后的可由前台预定10/人标准以下盒饭,并登记项目号。

五、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各研究、支持部门所需发生的费用(除与项目有关的费用),

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

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

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

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

以报销。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行政

部门指定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

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

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

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

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

以报销。

七、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按时从项目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开

具正式发票的申请单(地税发票、形式发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

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

请收件人当场打开邮件,回电寄件人确认发票已经收到(请在发出前

与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台,由前台向速递公司提出要求)。

③处罚措施

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

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否则需

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

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

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

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

称。

4、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

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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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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