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更新时间:2023-11-18 05:34:26 阅读: 评论:0

西风颂赏析-道德讲堂活动

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2023年11月18日发(作者:读书感悟怎么写)

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将招收4943名硕士研究生,其中,

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88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

1803(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85(

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55名。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供

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

生规模,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

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录

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

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

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

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

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

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

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

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专业学位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 87000

公共管理 66000

工程管理 66000

社会工作 48000

法律硕士 39000

建筑学 45000

艺术设计

81000

(人文学院)

机械工程:36000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

工程硕士

等):30000

化学工程:36000

土木工程:45000

注: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

号、福大财[2018]8号、福大财[2019]17号、福大财[2021]14号文

(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

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

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

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

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

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

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

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

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

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

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

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

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

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

水平成果。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

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

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不

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

无具体业务要求,部分专业复试时有加试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

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红杏导航-班主任培训总结

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本文发布于:2023-11-18 05:3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0256866938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