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将招收4943名硕士研究生,其中,
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88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
生1803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85名(含
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55名。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供
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
生规模,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
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录
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
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
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
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
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
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
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
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专业学位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别 (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 87000
公共管理 66000
工程管理 66000
社会工作 48000
法律硕士 39000
建筑学 45000
艺术设计
81000
(人文学院)
机械工程:36000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
工程硕士
等):30000
化学工程:36000
土木工程:45000
注: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
号、福大财[2018]8号、福大财[2019]17号、福大财[2021]14号文
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
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
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
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
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
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
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
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
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
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
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
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
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
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
水平成果。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
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
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不
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
无具体业务要求,部分专业复试时有加试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
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本文发布于:2023-11-18 05:3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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