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19 15:45:47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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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2023年11月19日发(作者:经济运行分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浙江”政府门

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5.27

【字 号】浙政办函[2003]33

【施行日期】2003.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2003527 浙政办函[2003]3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省政

府决定,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即“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的原则,把“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

站建设成省政府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服务公众的

桥梁,成为能够代表浙江省政府形象,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

二、主要功能

(一)对外宣传。向海内外人士宣传浙江发展情况,传播政府声音,提供信息

渠道。

(二)政务公开。介绍各种法规、规章和政策,公开各部门办事程序,提供监

督手段。

(三)便民服务。为公众了解政府活动,提供查询服务,沟通政府与群众的联

系,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

(四)网上办事。开辟政府对外行政审批事务的网上办理通道,方便群众,提

高效率。

三、栏目设置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目前主要设以下几块内容:

(一)政务公开。主要公布政务信息。所设栏目: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

文件、部门文件、浙江政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务信息、政府公告、发展规划、统

计数据、重大项目、省长信箱等。

(二)浙江概览。从历史、地理、经济、工业、农业、旅游等方面介绍浙江的

过去、现在和未来。

(三)投资指南。主要介绍浙江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等,包括城市规划、开发

区介绍、投资项目等。

(四)便民服务。提供气象、交通、医疗、教育、旅游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

目,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建设方式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单位组网、专题组栏、高效链接”的模式,

由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合办共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门户网站的总体

规划、栏目设置、督促检查、网站运行监控等。网站的软件开发、日常维护由省政

府办公厅负责,网站内容由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提供(具体分工另行通知)。

“单位组网”是指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建立独立的子网站,按省政府门户

网站的统一规划设置相关栏目;“专题组栏”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公众普遍关注

的热点问题,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组成各种专栏,由有关部门负责维护,以方便

公众访问;“高效链接”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之间的链接要高效、畅

通。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要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进

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组织内容上网,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和各市政府子网站同步完成各自网站的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门户网站的链接。

20043月,网站正式运行。

七、其他事项

请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按附件所列《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的要求,于630

日前将《子网站建设工作计划表》及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省政府办公

厅信息中心,同时请确定一名报送责任人,并告知责任人的姓名、所在处室、职

务、办公室电话和E-mail地址。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705464887056171,传真:87058050

附件1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国平 省政府

副组长:邓国强 省政府

高鹰忠 省信息产业厅

员:

省计委

裘小玲 省经贸委

沈广尧 省科技厅

孙荣根 省外经贸厅

郑继伟 省教育厅

吴鹏飞 省公安厅

钱巨炎 省财政厅

省交通厅

张苗根 省建设厅

省卫生厅

褚加福 省水利厅

郑万沧 省民政厅

傅建祥 省旅游局

金汝斌 省劳动保障厅

省文化厅

朱志泉 省农业厅

杨国强 省国土资源厅

唐全东 省质量技监局

马柏伟 省工商局

乐国定 省国税局

钱子辉 省地税局

赵国明 省统计局

黄明辉 省外宣办

孙建平 省保密局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邓国强兼任。

附件2

子网站建设工作计划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目名称具体内容

├────┴─────┬─────┬───────┴────┴─┤ ├────┴────┤

单位内部负责网站建设部门名称

、管理的部门情况 ├─────┼─┬──┬─┬─────┬─┤ ├─────────┤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

│□已建网站正在建设网站计划建设子网站利用主网站建虚

拟子网站

├─────────┤

├───────┬─────────────────────┤

子网站建设计划开始时间: 建设周期:

├─┼─────────┤

├───────┴─────────────────────┤

采用(计划)的网站名称和域名:

├─────────┤

├────┬─────────────┬───┬──────┤

│□自建服务器系统

├─────────┤

建站方式│□主机托管(包括租用虚拟空投资概 万元

间)

├─────────┤

│□利用主网站的模板自动生成

├────┴─────────────┴───┴──────┤

网站的主要栏目和功能设置:

├─────────┤

├─────────┤

└─┴─────────────────────────────┴─┴─┴─────────┘

附件3

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

一、页面设计风格

子网站页面的设计风格应承袭主网站页面的基本特征,包含“中国浙江”政府

门户网站的网站标识(由主网站制发)、大标题(中国浙江及ZHEJIANGCHINA

等,与主网站页面相呼应。

二、内容及栏目设置

为体现为民办事的宗旨,门户网站建设应以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为重点,子网

站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包括以下栏目内容:

(一)机构人员。包括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监督电话)、

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办公室电话、E-mail等。上述内容

按照“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规定的格式建在主网站上,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

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

(二)政策法规。主要是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

规、规章、政策,按照“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规定的格式建在子网站上。

(三)办事指南。包括本单位涉及的各类办事项目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基

本要求、承办处室等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规定的格式建

在主网站上,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

(四)网上办事。包括业务表格下载,网上受理预审,网上审批状态查询,网

上投诉、咨询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表格由各单位按照各自的标准制作成

WORDPDF两种格式,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办

理事项具体内容设计由各子网站自行安排,但要求与主网站做好“办理事项”一级

的链接。

(五)政务信息。发布最新的文件、公告及政务动态信息,并按照规定的信息

格式,及时向主网站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六)服务信息。子网站上必须提供本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

的各类服务信息。

(七)投诉咨询。子网站上均应开设投诉咨询栏目,接受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子网站应根据“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

精心设计网站栏目。要充分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涉及统计数字的,应以统计部门公布或

核准的数字为准。要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对已经失效的文件要及时

注销。

三、筹建方式

已完成网站建设并正常运行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调整有关设置。尚未建设而

准备单独建设网站服务器系统的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开发设计子网站。对

自行开发有困难、信息容量较小的单位,可以向“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利

用主网站空间建立虚拟子网站。

附件4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

一、报送内容及格式

(一)机构人员信息

机构信息:机构(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监督)电话、主要职

能、E-mail地址。

领导信息: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管范围、办公室电话、E-mail

地址。

岗位责任人信息:姓名、职务(职位)、工作职责、办公室电话、E-mail

址。

(二)行政审批事项

1.审批项目的名称

2.受理部门

3.审批项目编号

4.审批项目依据

5.审批收费依据

6.审批总时限

7.审批程序

1)受理

①条件。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

②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本岗位责任人

④岗位职责及权限

⑤办理时限

⑥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3)复审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4)会签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5)审定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6)告知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7)投诉

①本岗位责任人

②岗位职责及权限

③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④办理时限

⑤告知方式及时限

(三)申报(审批)表格

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表格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标准统一制作成WORD

PDF两种格式。

二、报送方式

网上政务公开及审批事项由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按照上述要求,逐项进

行梳理汇总,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于6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其中书面材

料报省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7057277),电子邮件通过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

发至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信箱(联系电话:87056171),建设时由省政府办公厅

信息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今后,由各单位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日常维护工

作。

管理与营销-建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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