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浙江”政府门
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3.05.27
• 【字 号】浙政办函[2003]33号
• 【施行日期】2003.05.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2003年5月27日 浙政办函[2003]3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省政
府决定,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即“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的原则,把“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
站建设成省政府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服务公众的
桥梁,成为能够代表浙江省政府形象,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
二、主要功能
(一)对外宣传。向海内外人士宣传浙江发展情况,传播政府声音,提供信息
渠道。
(二)政务公开。介绍各种法规、规章和政策,公开各部门办事程序,提供监
督手段。
(三)便民服务。为公众了解政府活动,提供查询服务,沟通政府与群众的联
系,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
(四)网上办事。开辟政府对外行政审批事务的网上办理通道,方便群众,提
高效率。
三、栏目设置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目前主要设以下几块内容:
(一)政务公开。主要公布政务信息。所设栏目: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
文件、部门文件、浙江政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务信息、政府公告、发展规划、统
计数据、重大项目、省长信箱等。
(二)浙江概览。从历史、地理、经济、工业、农业、旅游等方面介绍浙江的
过去、现在和未来。
(三)投资指南。主要介绍浙江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等,包括城市规划、开发
区介绍、投资项目等。
(四)便民服务。提供气象、交通、医疗、教育、旅游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
目,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建设方式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单位组网、专题组栏、高效链接”的模式,
由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合办共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门户网站的总体
规划、栏目设置、督促检查、网站运行监控等。网站的软件开发、日常维护由省政
府办公厅负责,网站内容由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提供(具体分工另行通知)。
“单位组网”是指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建立独立的子网站,按省政府门户
网站的统一规划设置相关栏目;“专题组栏”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公众普遍关注
的热点问题,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组成各种专栏,由有关部门负责维护,以方便
公众访问;“高效链接”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之间的链接要高效、畅
通。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要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进
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组织内容上网,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和各市政府子网站同步完成各自网站的建设工作,并实现与门户网站的链接。
2004年3月,网站正式运行。
七、其他事项
请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政府按附件所列《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的要求,于6月30
日前将《子网站建设工作计划表》及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省政府办公
厅信息中心,同时请确定一名报送责任人,并告知责任人的姓名、所在处室、职
务、办公室电话和E-mail地址。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7054648、87056171,传真:87058050。
附件1:
“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国平 省政府
副组长:邓国强 省政府
高鹰忠 省信息产业厅
成 员:
刘 亭 省计委
裘小玲 省经贸委
沈广尧 省科技厅
孙荣根 省外经贸厅
郑继伟 省教育厅
吴鹏飞 省公安厅
钱巨炎 省财政厅
阎 震 省交通厅
张苗根 省建设厅
杨 敬 省卫生厅
褚加福 省水利厅
郑万沧 省民政厅
傅建祥 省旅游局
金汝斌 省劳动保障厅
沈 敏 省文化厅
朱志泉 省农业厅
杨国强 省国土资源厅
唐全东 省质量技监局
马柏伟 省工商局
乐国定 省国税局
钱子辉 省地税局
赵国明 省统计局
黄明辉 省外宣办
孙建平 省保密局
伍 彬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邓国强兼任。
附件2:
子网站建设工作计划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 │ │项
目名称│具体内容│
├────┴─────┬─────┬───────┴────┴─┤ │ ├────┴────┤
│单位内部负责网站建设│ 部门名称 │ │ │ │
│
│、管理的部门情况 ├─────┼─┬──┬─┬─────┬─┤ │网├─────────┤
│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 │上│
│
├─┬────────┴─────┴─┴──┴─┴─────┴─┤ │办├─────────┤
│ │□已建网站□正在建设网站□计划建设子网站□利用主网站建虚 │ │事│
│
│ │拟子网站 │上│
├─────────┤
│ ├───────┬─────────────────────┤网│ │ │
│ │子网站建设计划│ 开始时间: 建设周期: │内
├─┼─────────┤
│子├───────┴─────────────────────┤容│ │ │
│网│采用(计划)的网站名称和域名: │ │
├─────────┤
│站├────┬─────────────┬───┬──────┤ │ │ │
│建│ │□自建服务器系统 │ │ │ │服
├─────────┤
│设│建站方式│□主机托管(包括租用虚拟空│投资概│ 万元│ │务│
│
│情│ │间) │算 │ │ │信
├─────────┤
│况│ │□利用主网站的模板自动生成│ │ │ │ │
│
│ ├────┴─────────────┴───┴──────┤ │息│ │
│ │网站的主要栏目和功能设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
一、页面设计风格
子网站页面的设计风格应承袭主网站页面的基本特征,包含“中国浙江”政府
门户网站的网站标识(由主网站制发)、大标题(中国浙江及ZHEJIANGCHINA)
等,与主网站页面相呼应。
二、内容及栏目设置
为体现为民办事的宗旨,门户网站建设应以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为重点,子网
站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包括以下栏目内容:
(一)机构人员。包括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监督电话)、
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办公室电话、E-mail等。上述内容
按照“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规定的格式建在主网站上,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
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
(二)政策法规。主要是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
规、规章、政策,按照“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规定的格式建在子网站上。
(三)办事指南。包括本单位涉及的各类办事项目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基
本要求、承办处室等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规定的格式建
在主网站上,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
(四)网上办事。包括业务表格下载,网上受理预审,网上审批状态查询,网
上投诉、咨询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表格由各单位按照各自的标准制作成
WORD和PDF两种格式,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办
理事项具体内容设计由各子网站自行安排,但要求与主网站做好“办理事项”一级
的链接。
(五)政务信息。发布最新的文件、公告及政务动态信息,并按照规定的信息
格式,及时向主网站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六)服务信息。子网站上必须提供本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
的各类服务信息。
(七)投诉咨询。子网站上均应开设投诉咨询栏目,接受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子网站应根据“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
精心设计网站栏目。要充分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涉及统计数字的,应以统计部门公布或
核准的数字为准。要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对已经失效的文件要及时
注销。
三、筹建方式
已完成网站建设并正常运行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调整有关设置。尚未建设而
准备单独建设网站服务器系统的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开发设计子网站。对
自行开发有困难、信息容量较小的单位,可以向“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利
用主网站空间建立虚拟子网站。
附件4: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事项报送规范
一、报送内容及格式
(一)机构人员信息
机构信息:机构(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监督)电话、主要职
能、E-mail地址。
领导信息: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管范围、办公室电话、E-mail
地址。
岗位责任人信息:姓名、职务(职位)、工作职责、办公室电话、E-mail地
址。
(二)行政审批事项
1.审批项目的名称
2.受理部门
3.审批项目编号
4.审批项目依据
5.审批收费依据
6.审批总时限
7.审批程序
(1)受理
①条件。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
②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本岗位责任人
④岗位职责及权限
⑤办理时限
⑥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3)复审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4)会签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5)审定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6)告知
①标准
②本岗位责任人
③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办理时限
(7)投诉
①本岗位责任人
②岗位职责及权限
③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④办理时限
⑤告知方式及时限
(三)申报(审批)表格
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表格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标准统一制作成WORD和
PDF两种格式。
二、报送方式
网上政务公开及审批事项由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按照上述要求,逐项进
行梳理汇总,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于6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其中书面材
料报省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7057277),电子邮件通过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
发至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信箱(联系电话:87056171),建设时由省政府办公厅
信息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今后,由各单位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日常维护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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