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安全生产委员
会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5.06.11
• 【字 号】周政办[ 2015 ] 67号
• 【施行日期】2015.06.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周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的通知
周政办[ 2015 ] 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豫发〔2014〕23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周口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继标(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王田业(市政府副市长)
XXX(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徐 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鸿俊(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王 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厉从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向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子敬(市财政局局长)
王少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申 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和平(市环保局局长)
张继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凌全贞(市文广新局局长)
郝宝良(市卫生局局长)
刘 丽(市国资局常务副局长)
邵宏伟(市工商局局长)
李宪忠(市质监局局长)
李 辉(市城管局局长)
聂和平(市气象局局长)
朱建民(市司法局副局长)
XXX(市农机局副局长)
张 浩(市公路局局长)
王建国(周口军分区副司令员)
栗朝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邱成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国恩(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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