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克拉玛依市消防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9.04.07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9.04.0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克拉玛依市消防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21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克拉玛依市消防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推动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
实,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2.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克拉玛依市消防工作政策。
3.研判火灾形势,制定针对性的工作对策,安排部署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等工作。
4.协调解决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规划、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
5.听取对重大火灾和隐患的处置建议,做出相关重大决策。
6.协调解决其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联系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 副市长
召集人:邱长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树林 市公安局局长
佟 晖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谢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瓦建疆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魏鹏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三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国 市经贸委副主任
彭建伟 市教育局局长
王建江 市监察局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XXX涛 市建设局局长
曾云飞 市交通局局长
杨建发 市农林牧业局局长
许 强 市卫生局局长
江永红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常锋英 市文化局局长
郭仲平 市体育局局长
欧阳卫 市旅游局局长
赵卫东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维翰 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祁崇淮 市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福禄 市人防办主任
魏 烈 市工商局局长
张生浩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和生 市供销社主任
陈荣灿 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
邢晓光 新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李法新 独山子石化公司安全副总监
李 杰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安全副总监
三、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办公室,联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瓦
建疆兼任,副主任由李存新担任,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的业务人员
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收集全市消防工作动态信息,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提交克拉
玛依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2.筹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起草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认真做好上报下达工
作。
3.组织开展对各区、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编发消防信息和督
查通报。
4.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提请总召集人确定,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列席。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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