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4.05.26
• 【字 号】兰政办发[2014]113号
• 【施行日期】2014.05.26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4】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
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圆满完
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组成人员通知如
下:
组 长:袁占亭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俞敬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杨学宁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牛向东 副市长
严志坚 副市长
王 璇 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
李 成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成 员:丁祖全 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局局长
陈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勇红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姜晓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陶明贵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潘 恩市发改委主任
张鹏举市财政局局长
杜正喜市规划局局长
冯乐贵市建设局局长
敬国华市房产局局长
宁辉东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郑继祖市物价局局长
刘 军市审计局局长
袁世兴市信访局局长
杨立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郝光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赵 青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
魏邦昆市城投公司董事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李新泉兰州国投公司董事长
王 林 榆中县政府县长
杨 平 永登县政府县长
杜宁让 皋兰县政府县长
任银光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实施、指导协调,研究制
定棚户区改造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审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意见和
具体项目,管理使用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和落实优惠政策,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中
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棚户区改造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保障性住房建
设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严
志坚兼任,副主任由敬国华兼任。办公室下设征收协调组、工程项目组、
督导检查组、综合协调组等四个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征收协调组:负责指导制定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和依法实施征收,宣传解释征收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棚户改造配套政策,审核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定棚户区
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时研究棚户区改造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报领导
小组审定,同时做好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及棚户区改造相关数据
的统计、信息报送、文档处理、宣传培训、综合协调等工作。组长由敬国华兼
任,副组长由市房改办副主任陈海清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物价
局、市城投公司、兰州国投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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