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檀营地区土地
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11.06.10
• 【字 号】密政办字[2011]43号
• 【施行日期】2011.06.10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开发建设工作有
序推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及现场指挥部,名单如下:
一、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海臣 县长
常务副组长: 王稳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玉鲲 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光辉 副县长
吴振义 县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郑伯华 县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 彭方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郝加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晓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春花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赤兵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雷亚军 县市政市容委主任
朱锡才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华利 县教委主任
张亚东 县财政局局局长
张连福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建国 县信访办主任
郭文军 县规划分局局长
孙全春 县国土分局局长
王 宇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王福增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李元生 县经管站站长
董向东 檀营地区党工委书记
关佩君 檀营地区办事处主任
王小明 首政公司总经理
兰晓明 京密投资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拆迁工作目标、政策和措施,统一领导拆迁工作;研究解
决拆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进展情
况;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参加拆迁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檀营地区土地开发建设工作现场指挥部
政 委: 董向东 檀营地区党工委书记
指 挥: 关佩君 檀营地区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王小明 首政公司总经理
副 指 挥:朱锡才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兰晓明 京密投资公司经理
温德田 檀营地区拆迁工作顾问
成 员:孙明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加学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占旺 县发展改革委(正处待遇)
季宝生 县农委副主任
王文波 县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刘彦红 县教委副主任
张玉齐 县文化委副主任
郭春杰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刘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士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董建军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窦法荣 县水务局副局长
罗秀民 县国土分局副局长
尹广林 县规划分局副局长
赵士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成德 县旅游局副局长
高天放 县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杨爱革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立新 县审计局(副处级待遇)
龙治宇 县司法局副局长
齐庆明 县公路分局副局长
林凤生 县环保局局长助理
万 强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张 琪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李天明 檀营地区人大主席
单德玲 檀营地区党工委副书记
齐之全 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刘远超 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王新红 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李长玉 檀营地区党建部部长
郭月芝 檀营地区党群部部长
刘录国 檀营地区武装部部长
王秀芝 檀营地区纪检委员
现场指挥部职责: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檀营地区办事处、测绘公司、拆迁公
司、评估公司、拆除公司、居委会,确定分组情况及入户调查顺序安排;确定各工
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明确部门职责,研提工作要求。研究批准预安置方案,负责
组织实施拆迁全面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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