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行政
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3.03.01
• 【字 号】博州政办发[2013]19号
• 【施行日期】2013.03.01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
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3〕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
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设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筹
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杨育清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郭为民 自治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
胡 彬 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德强 自治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都兴文 自治州编办主任
周会民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汤 毅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刘玉玲 自治州审计局局长
苏 卡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钱龙兴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杨 成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努尔别克·阿依甫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宏伟 自治州国资委主任
邢 杰 自治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传英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杨耀中 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副主任
乔廷柱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传英兼任,副主任由乔廷柱兼
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州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各项工作;研究
解决筹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组织、经费等保障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
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起草筹建工作进度方案、部门进驻方案、行政服
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汇总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
州发改委:负责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流程梳理再造。
州财政局:负责筹建工作资金保障;组织本部门主管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入
州行政服务中心。
州审计局:负责筹建工作资金审计。
州编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审批科室和首席代表设立等
工作。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组织本部
门主管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入州行政服务中心。
州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
州电子政务办:负责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网络等技术方案设计。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衔接工作的落实,根据试
点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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