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依法行政示范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2.03.06
• 【字 号】安政办字〔2012〕12号
• 【施行日期】2012.03.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
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康市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
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郭 青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徐启方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吕韶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何邦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王汉琳 市长助理、市旅游局局长
李春临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郭正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郭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赵立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马恒昌 市教育局局长
李春庆 市科技局局长
杨玉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冯尚勇 市民政局局长
陈帮华 市司法局局长
杜保华市审计局局长
赵良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延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 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张昌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唐志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谭书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冉立新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马 霞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世松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海庆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迪富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传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吕光伟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孝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赵立根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
海庆、郭迪富、周孝斌、禹贵才、薛武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依法
行政示范市创建日常工作。从市监察局、司法局、公安局、教育局各抽调1名工作
人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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