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局关于齐云山石刻文物保护规划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 【公布日期】2016.02.16
• 【文 号】办保函〔2016〕101号
• 【施行日期】2016.02.16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关于齐云山石刻文物保护规划的意见
办保函〔2016〕101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休宁齐云山石刻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皖文物保〔2015〕
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应加强历史研究,系统梳理齐云山石刻的历史沿革,明确文物构成内容和
依据,科学确定保护对象和文物构成清单。
二、深化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内容。
(一)应结合考古和研究成果,深化文物价值评估,科学评价齐云山石刻在书
法艺术、徽州石刻艺术和宗教历史研究等方面的重要性和意义。补充景观构成要素
的艺术价值评估内容。
(二)应以石刻与赋存岩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状评估内容,明确各石刻的
具体保存状态、病害原因和石刻赋存岩体稳定性,补充岩体裂缝、岩体失稳等病害
的分布区域、范围、危害程度等。石刻现状一览表应补充岩体安全的评估内容;相
关古迹评估内容应纳入环境评估章节。
(三)应分析规划范围内现有展示服务设施的整体情况,加强针对性。
三、进一步调整保护区划。
(一)应根据石刻文物分布特点和保护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
制地带,根据地形地物特征划定具体边界,增强可操作性。建议细化建设控制地带
分类,明确月华街、太素宫、天官府等建筑群体的控制范围,说明文物保护区划与
风景名胜区范围的关系,充分考虑相关历史建筑和历史景观的保护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划,明确村庄、林地、耕地等不同对象的管理要求和
强度,补充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体量等具体控制指标。
四、应根据现状评估结论研提文物保护措施,以石质文物病害防治为主,延缓
病害发展趋势,确保文物安全。明确工程类型、内容和目标,科学论证拟采用保护
方法和工程措施的可行性、安全性,不应仅强调表面封护和加固保护措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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